关于组织法律援助培训的通知

关于组织法律援助培训的通知
关于组织法律援助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生的能力,高质量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为此,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于2011年5月 18日至20日在鹿寨县组织法律援助培训。请贵单位接通知后于5月13日前上报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一、培训地点:。
二、培训人员为: 1、各县、区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法律援助中心各1人。
2、市法律援助中心工、青、妇、残、老龄委工作站各1人。
3、特邀授课律师1人三、报到时间:2011年5月18日 15:00—18:00
四、各县中心报到时至少报送5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卷宗,经验收合格后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五、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及培训相关费用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承担。联系人: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鹿寨县法律援助中心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