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

关于开展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经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教育系统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半年有检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是否落实。

2、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坚持领导干部家事庆典申报等三项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6条决定”和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3、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

4、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主要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情况。

5、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的情况。重点考核廉洁教育进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学研究、进班团活动、进考核标准的情况(以资料和记录为准)。

6、纠风治乱情况。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整治以教谋私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

7、查处案件和处理信访件情况。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案件查处,及时处理联名访和集体访,本年度是否出现乱收费、重大安全事故。

8、源头治腐情况。严格执行《汉川市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实行干部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和任前公示的情况,以及按规定做好校长离任审计,基建和维修工程审计工作。

9、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和2021年的工作打算。

二、检查考核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考核的方法步骤: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各单位平时工作完成情况(以局纪工委记载为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照《汉川市教育系统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考核优秀的单位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表彰。

2、时间安排:2020年12月21日前为自查阶段,各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报告,完成2020年度廉政建设评分考核表自评分项目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于2020年12月22日前将专题报告、2020年度廉政建设评分考核表、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市教育局纪工委刘振华同志。

三、检查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检查的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搞好此次检查考核工作。

2、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检查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检查的内容,逐条对照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定的落实。

市教育局纪工委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