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区、镇(街道),环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2021 年1 月12 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生态环境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区、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切实把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中之重,全力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形势稳定。

二、迅即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行动

各区、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迅即行动,查风险、除隐患,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生态环境分局与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20〕500 号)要求,1月26日前完成联合检查, 防范环境风险。

(二)深入开展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排查。生态环境分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危废、医废处置“五查”:一查贮存场所,是否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和张贴警示标志;二查处置流程,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是否环环相扣,环境监管措施是否到位;三查管理台账,出、入库记录和处置联单是否一致;四查设施运行,督促企业抓紧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五查污染排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开展市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排查,列出风险点,更新风险源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对道路穿越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检查,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导致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事件发生。

(四)扎实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2020 年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合法性和有效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讯方式的可用性,应急物资准备及演练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等。

(五)强化环境应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是否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是否按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一)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整治。1月25日前,各区、镇(街道)、部门要对照排查重点内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自查自纠,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实行动态销号制度,分类施策、立即整改;对不能短期整改完成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跟踪治理,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矛盾化解。加强对各类利益群体和矛盾隐患的排查和研判,突出抓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信访处理、舆情处置、督察热线答复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时效性强或易引起集访、舆情甚至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事项实行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确保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小事拖大、易事拖难。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应急值守。各区、镇(街道)、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应急值守工作流程,强化值班人员培训和纪律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日志,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告情况。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辐射事故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问题发生。各区、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24 小时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确保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