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侨务工作先进表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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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侨务工作先进表彰方案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侨办的支持下,全市侨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推动了侨务事业跨越式发展,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整合资源,激发全市涉侨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拟建议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方案如下:

一、表彰项目、数量

1、侨务工作先进集体,13个。

2、侨务工作先进个人,10个。

二、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市级部门8个,县(区)侨办5个。

2、先进个人:侨务先进个人5人,侨法宣传先进个人2人,侨爱(心)工程学校管理先进个人2人,涉侨招商引资先进个人1人。

三、表彰建议名单

1、先进集体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农办、市招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先进个人

(1)侨务工作先进个人:各县(区)侨办各1名

(2)侨法宣传先进个人:

(3)侨心(爱)工程学校管理先进个人:

(4)涉侨招商引资先进个人:

四、表彰形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先进单位授予“     市侨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先进个人授予“    市侨务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