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党责任规范

一、管党责任规范

管党责任规范

党组织工作责任清单

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谋划部署

1、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二、组织推进

1、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

2、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每两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交流借鉴、督促落实、部署安排。

3、挂点联系指导。领导班子分别联系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4、抓好示范创建。精心打造1-2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5、开展督办检查。定期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和情况通报。

三、落实任务

1、落实基层党建“十个规范”要求,实现基层党建整体推进,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中心小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集中培训。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

5、理顺组织关系,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严格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入党程序。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式。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加强党费收缴管理。

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办事“三难”问题,开展作风民主评议。

8、创新推进“党建+N+群众”模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水平,开展“三服务一评优”(立岗服务、志愿服务、品牌服务,评选党员优秀服务标兵)活动。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0、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强化保障

1、建管用好党建阵地。

2、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党建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五、考评总结

1、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年终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评议,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履责不力、问题突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免谈话、追究问责。

3、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评先推优。

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清单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全面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谋划部署

1、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主持制订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二、组织推进

1、对班子成员逐一明确党建责任,统筹安排党建任务。

2、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部署安排工作。

3、定期指导督查。每月下基层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牵头组织拉练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抓好整体推进。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亲力打造1-2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盯紧督实后进支部整改转化。

三、主抓重点

1、牵头部署机关党建规范建设,实现基层党建全面过硬。

2、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研讨、确定本单位特色党建举措,分工组织实施。

3、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好中心小组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抓好换届选举和届中委员缺额增补工作。

4、主持安排全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指导安排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主持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6、抓严党员发展管理,对入党对象严格政治审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7、抓严机关作风,警防“四风”反弹,严肃处理服务群众中出现“三难”问题的人和事。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和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9、抓好党建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0、主动破解党建工作难题,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四、带头示范

1、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带头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交流思想,撰写心得体会

3、带头讲党课,每年为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

4、组织召开“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带头深入基层,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积极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活动。

6、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廉政承诺,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五、述职考评

1、年终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成绩和不足,向党员大会作好工作述职报告,接受党员评议。

2、年终牵头组织下属基层党支部开展述职考核评议,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奖优罚劣。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清单

其他班子成员比照党组织和书记管党责任工作清单,结合岗位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建立工作责任清单。

二、组织设置规范

一、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新建、改建、撤销或合并机关党组织,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委员会任届期限。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党总支部委员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换届前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或提前换届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委员会职数要求和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届中委员缺额可选举增补。

四、书记、副书记配备要求。局级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二级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党员人数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设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按部门中层正职配备,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

五、纪律检查委员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设纪律检查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由副书记兼任。

六、设置党的办事机构。机关党员80人以上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党办);机关党员人数较少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其办事机构可与本部门组织人事机构合署办公。

三、党内选举规范

党组织换届选举

一、前期准备

1、请示报告。党的基层组织在任期届满前由主管局党组织向工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内容包括①换届的理由及时间;②新一届委员会配备职数、候选人名单(含20%的差额)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简历情况。③选举形式、办法。

2、审查批复。工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对有关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后下发同意换届选举批复。

3、起草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回顾和总结上届工作,肯定成绩,找出不足;②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主要措施;③向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号召。

4、相关准备。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工作办法(草案);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合理确定名额分配,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党员代表;拟定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二、正式选举

1、实到会人数符合要求。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特种情形不能到会的党员,如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工作调动或外出半年应转未转组织关系等,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但要经过党员大会通过。

2、确保选举主要程序到位。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宣读工委对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现场计算和报告得票情况;宣布委员会选举结果;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正、副书记;宣布书记、副书记名单;新当选的书记讲话。

三、选举结果报告和批复

1、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召开选举会议的形式及日期;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会议是否有效;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投票是否有效;候选人得票情况,委员和正、副书记选举结果。

2、工委研究批复。

四、资料整理归档。请示报告、批复;主持词、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选举过程形成选举办法、参会情况、选票计票等原始材料;声像材料。

届中委员缺额增补

一、委员缺额情况。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二、提出补选申请。委员会出现缺额后,应及时向工委提出补选申请,在工委同意后才能进行补选。

三、补选方式

1、补选委员。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一般为1名);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2、补选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办法。如候选人原就是委员,即可召开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如候选人原不是委员,则应先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为委员,然后再召开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

四、选举结果的报告和批复

1、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召开选举会议的形式及日期;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会议是否有效;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投票是否有效;候选人得票情况,委员或和书记(副)选举结果。

2、工委研究批复。

四、发展党员规范

严格发展党员标准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严格发展党员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2、对入党申请人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采取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3、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至少为一年。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工委统一印制)。

5、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发生变动,应及时将原单位培养教育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6、工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三天短期集中培训,不培训或成绩不合格不发展。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向党组织递交两年以上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作为发展对象推荐。入党申请书不得打印。

2、发展对象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3、按照工委要求,准备相关政审材料。发展党员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党组织派员外调或函调取得,不能由发展对象个人提供。

4、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集体讨论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工委对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察预审后确定发展对象。

6、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发展对象公示须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或经查证无问题的,并且政审合格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半数;表决实行无记名票决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大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内。

3、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4、支部主管党委(总支)委员会讨论审议,材料上报工委。

四、工委审批

1、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2、工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可授权基层党委对审批对象谈话)

3、工委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入党宣誓

1、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宜拖得太久。

2、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支部组织进行。由党支部(总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党小组不能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六、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一次。

2、工委对预备党员进行不少于三天短期集中培训。

3、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决议;基层党委(总支)审议;工委三个月内审批。

4、延长预备期。需要继续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预备期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5、推迟预备期。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期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六个月。

6、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培养时间不满一年“突击发展党员”的,对避开长期学习工作居住地而在户籍地或其他地方“曲线发展党员”的,对发展“家族党员”、“关系党员”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要对审批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编号登记和档案材料归档

1、发展党员必须按年度使用省委组织统一印发的《入党志愿书》,一个编号对应一名党员。

2、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工委下发的纳新、转正批准通知要纳入单位的党建工作类档案作永久保存。

五、组织生活规范

“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到位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每季度党课计划;(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专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一、次数时间

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或按上级规定时间召开。

二、主题确定

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会前准备

1、制定和上报会议方案。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各环节工作作周密安排。会议方案在会前10天报上级组织审核。

2、开展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规定学习内容,安排专门时间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

3、广泛征求意见。多种方式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梳理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

4、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5、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并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

四、会议召开

1、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

3、会议程序。①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②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④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五、会后工作

1、扎实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2、通报会议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应当向下级党组织或本单位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

3、及时上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并报送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沟通谈心情况、领导班子及个人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会议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次数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议题确定

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来确定。

三、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明确生活会要求,消除思想顾虑。

2、交心谈心。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相互之间、党员彼此之间都要开展交心谈心。

3、撰写对照检查提纲。党支部书记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纲,班子成员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材料提纲、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不是班子成员的党员要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打算。

四、会议召开

1、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

3、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支部班子提出批评意见;民主评议党员。

五、会后工作

1、通报反馈。基层党支部向全体党员通报会议情况,听取意见,如实向支部成员反馈。

2、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沟通谈心情况、对照检查材料、会议原始记录、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组织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

民主评议党员

一、时间次数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

二、组织安排

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到会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位人数的半数;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可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参加评议。

三、评议内容

依据党章规定和合格党员标准,结合本单位党员特点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内容。要把党员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用发挥、道德品行等作为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

四、方法步骤

1、党员自评。每名党员实事求是自我评价,主讲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打算。

2、党员互评。党员相互摆问题、提出意见,开展批评。

3、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支部评定。以测评结果为重要参考,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定等次,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5、公示反馈。党支部将上级党委批复后的评定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进行公示。

6、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五、会后工作

1、情况上报。总结民主评议开展情况,形成综合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2、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党员自评材料、会议记录、民主测评原始表、汇总表、支部评定和上级党委审批材料、公示情况、民主评议综合情况材料等。

六、主题党日规范

一、组织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不可由党委(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代替,不可用工作部署会代替党日活动。

二、统一时间

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支部主题党日”,如遇法定假日,顺延下一周或下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听从上级安排。因特殊情况延迟或提前的,须提前3天向上级党委(党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研究制定方案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计确定党日主题。二是围绕活动主题,按照“五+X”模式,细化学习内容,安排活动议程,落实具体要求。对活动方案支部书记要审核把关。

四、活动内容

1、落实五项“规定动作”。严格按照顺序落实“缴纳党费、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等5项规定动作,突出政治性,增强庄重感,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2、做好“X”文章。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党性教育、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讨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联系服务群众等学习和实践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可运用远程教育、信息媒介,邀请专家领导授课、与基层支部结对等方式开展活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五、活动要求

1、党员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对已经出门的流动党员要通过寄送资料、微信群、QQ群等方式,让其参与到活动中来;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一对一”上门服务。

2、现场氛围庄严。党员活动室悬挂或摆放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佩戴党徽,摆放党章等学习资料。

3、作好活动纪实。党员认真填写《党员手册》,支部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工作人员及时拍摄现场活动情况。

4、及时上报情况。每月主题日后两天内以局为单位向工委上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情况报告表》。

5、立卷归档。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单独汇编成册。资料包括: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学习资料、讨论发言、领导讲话、党课及活动形成的其它材料、情况报告表、活动声像等。

七、党费收缴规范

一、交纳标准

1、党费计算基数。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

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特岗津贴、改革性津贴、工资扣缴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不列入计算基数;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的部分应列入计算基数。

2、党费交纳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收缴要求

1、按月交纳党费。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做好收缴登记,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2、因病因事请假或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安排专人联系,以委托或其它方式交纳或补交党费,补交党费不得超过6个月。

3、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三、党费管理

1、建立党费台帐。包括收入计算基数、按比例应交数额、实际交纳数额等情况。

2、实行党费专人专户保管。

3、及时上交党费。以局为单位每季度向工委上交党费,妥善保管工委开具的党费收据并予归档。

八、制度建设规范

一、健全落实组织推进制度。包括党建责任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

二、健全落实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等。

三、健全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包括民主集中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党组织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

四、健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

五、健全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内谈话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政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

九、阵地建设规范

党建活动阵地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1、设置党办(政工科),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并有标志牌。

2、党建资料以文件盒分类整理工作材料。

二、党员活动室

围绕“严肃、朴素、美观、实用”的目标规范建立党员活动室,坚持量力而行,突出特色。

1、阵地充足整洁。①单独设置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②墙面地面整洁美观。

2、配套设施到位。①党员活动室外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②会议桌椅(保证集体活动时一名党员一个位置);③有电教设备和《国歌》、《国际歌》等CD碟片。④书柜。

3、墙面布置规范。①正面党旗党徽;②党员权利、义务(党旗左右)③入党誓词(党旗下方)④党组织结构图;⑤开展主题党建活动方案或主要目标任务;⑥党建制度。根据墙面大小悬挂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党组织生活制度系列中的主要制度;⑦学习心得园地(可每人一夹);⑧党务公开栏。按制度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三、职工文体活动室(场所)

1、对文体活动室(场所)进行必要的外表装饰和氛围宣传。

2、配备棋牌、体育健身器材、影像等工具。

四、图书室

1、配置书架等硬件设备,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并摆放整齐。

2、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与整理,对所有图书进行编目建册。

3、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图书借阅制度、管理制度。

党建宣传阵地

1、大厅、过道、走廊悬挂党建相关内容的标语、警句或图片,形成文化氛围。

2、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展板设施完善,定期更新内容。

3、有条件的开通网站,建立党建专题栏目。

4、基础较好的单位可设立党建展览室,分成若干篇目,展出党建历史,展现党建成果,展示党员形象。

党建实践阵地

1、党员示范(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有示范标准要求、示范承诺,岗位牌统一悬挂或摆放在醒目的位置。

2、“党建+N+群众”实践基地。包括精准扶贫、服务企业、社区共建、社会公益等。

十、台帐资料规范

台帐管理

(一)组织管理台帐。包括组织设置、党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流动党员名册、人才队伍名册、党员材料档案移交、党员组织关系转递介绍信、党费计算收缴情况表、登记本和收据、党内年报统计表等。

(二)党建清单台帐。包括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及落实情况记载;年度和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完成情况记载;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考评台帐。上级或本级进行阶段性工作检查和年度述职考评得分、存在问题及结果运用情况。

资料整理

(一)书写记录类

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记录;党建工作记录;学习记录;活动记录;会议考勤记录。

(二)组织工作类

1、党组织设立、更名、撤销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2、换届选举及选举结果的报告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3、届中委员缺额增补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4、设立群团组织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5、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和届中委员缺额增补形成的系列材料。

(三)队伍建设类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形成系列材料。

2、发展党员计划及公推、政审、表决、审批、宣誓等程序形成的系列材料。

3、外出流动党员联系和跟踪管理情况记载。

4、党员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优秀党员的典型事迹材料。

5、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处置形成的有关材料。

(四)党建活动类

1、召开党建工作大会、举办七一纪念总结大会形成的文件、讲话、经验发言等材料。

2、开展党建特色主题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成的方案、作法、成果等材料。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集中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形成的计划安排、讲课、笔记、心得体会等材料。

4、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形成方案、党课、对照检查、测评结果等材料。

5、开展创先争优、志愿服务、帮扶群众等活动形成方案、作法、成果等材料。

6、开展文体活动形成的材料。

(五)党建制度类

1、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工作职责,有工作记录。

2、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内民主系列制度,有工作记录。

3、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员教育管理系列制度,有工作记录。

4、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系列制度,有工作记录。

5、建立并认真落实对基层党支部或党员考核评价制度,有工作记录。

(六)综合工作类

单位简介;党建工作发展历程;大事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建工作汇报材料;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党组织或党员获得的荣誉资料;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

(七)图册声像类

各类党建工作和活动录像、图片;制作反映党建、文明创建、改革发展成果的光碟、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