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规范全市各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奠定坚实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一、将《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9月底之前全面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立足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更好地指导分管和联系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选举工作。

二、将《条例》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条例》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和2020年度党员冬季轮训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和市属党(工)委要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讲座等方式,组织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全面掌握选举工作流程,准确把握选举工作重点,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要结合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做到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培训全覆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同时,市委党校要把《条例》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秋季主体班次和各类专项培训中,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

三、将《条例》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和市属党(工)委要指导基层党组织以支部为基本单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首先组织支部班子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人人发言,谈深谈透学习体会;然后适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传达学习《条例》精神,并由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作专题辅导,提高党员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排查摸底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党(工)委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半年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建立按期换届审批台帐,做好班子调整配备、按程序请示报批、组织会议选举等环节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组织部门要在9月份集中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清理排查工作,认真履行督促指导、监督实施职责,对不按期换届、不按程序选举等问题认真查处、严肃问责,确保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规范有序。

五、充分营造宣传、解读《条例》的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和市属党(工)委要注重整合全媒体资源,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和网络互动等形式,准确生动地宣传、解读《条例》。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转发《条例》及其修订主要内容的相关解读,以最便捷最有效的形式多渠道组织学习讨论,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请及时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