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概述】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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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障2022年春节、全国、全省、全市和县“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药品安全,依据《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药监办[2021]9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辖区内开展组织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依据《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孟连县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我县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共5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医疗机构12家,其中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2家。此次共督查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车次,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1.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督查,督促检查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落实顾客出示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对未按要求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零售企业,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已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采取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画报、标语等形式,引导购药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53份。

2.对疫苗、麻黄碱复方制剂、血液制品、儿童用药、滋补类药品、中药饮片、“一退两抗”药品、超过有效期药品、XG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儿童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检查。对防疫药械监督检查,检查XG检测试剂已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运,查看采购、出库、验收等环节符合法规要求,相关记录完整可追溯;对执业药师挂证检查,已督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服务,目前孟连县辖区内连锁企业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在职不在岗的占50%以上。

对流通使用环节的供货资质、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监督检查,查看药品零售企业已按要求提供供货资质、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已按药品储存要求储存药品,查看销售记录,实际库存和电脑库存相符;检查中查见孟连百姓大药房在餐厅留有葡萄糖注射液,让药店工作人员提供随货同行单,药店工作人员无法提供,让药店工作人员提供电脑入库和销售记录,药店工作人员说未入库,无法提供,药店无法满足药品追溯要求,已按《药品管理法》的相关条规进行处罚。

3.对疫苗储运和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监管及XG病毒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对疫疾控中心、接种点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检查查见XG疫苗已按要求进行了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并建立了记录,每批疫苗追溯码均在疫苗全程追溯平台进行了扫码上传。所有疫苗均按照孟连县疫情防控指挥办的统一安排调拨至各乡镇疫苗接种点。县级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苗接种点均能够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疫苗储存运输冷链管理要求,并能够及时上传疫苗追溯使用信息。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是监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不足,对监管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的难度;二是基层监管所无法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疫苗、化妆品等监管工作。

三、典型经验

无。

四、后续工作安排

1.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两品一械”市场秩序,加强药械流通领域、城乡结合药品质量安全、疫苗质量安全、化妆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进涉药涉械单位质量管理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药械单位规范化建设,促进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得到进一步强化。

2.定期深入各所,通过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