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轨卡轨车操作规程

普轨卡轨车操作规程

普轨卡轨车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信号把钩工、机电维修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准操作。

2.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由经验丰富、熟悉绞车性能和巷道情况的人员担任。

3.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设备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及巷道的基本情况,如道岔位置、变坡、巷道长度/坡度、牵引车数、信号联系方法等,操作人员应具备一般性检查和故障处理的能力。

4.绞车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

5.照明、信号及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

6.操作过程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闲杂人员不得在操作台附近逗留,禁止私自开车和司机谈话。

7.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超载、超挂、蹬钩头;严格执行“六不开、六不挂”等相关制度,由跟班队长负责检验,不合格严禁开车。运行时绳道内严禁有人。

8.摘挂钩时,必须确保车辆可靠的停放在平巷中,并满足运输要求。

9.向上牵引运行,梭车在前,通过轨道上下变坡点速度不超过0.5m/s,然后匀速运行,物料车速度不超过1.5m/s,重型车辆速度不得超过1.0m/s。向下牵引时梭车在后。当梭车到达机尾前运行速度降至0.3m/s以下方可停车。

二、准备工作

1. 绞车司机检查:(1)设备是否完好,各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如有问题严禁开车,待处理正常后,方可开车;(2)绞车开关、抱闸开关把手位置是否正确;(3)绞车手动抱闸要动作灵敏可靠;(4)绞车操作台按钮和手柄等电控设备正常;(5)绞车和张紧装置防护网、驱动轮护罩完好;(6)绞车安装地点,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瞭望,无杂乱异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跟班副队长检查:(1)无极绳绞车及张紧装置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基础螺栓无松动,张紧装置导绳轮固定牢固,绳槽磨损深度不超过10mm,轮缘无明显磨损,配重块导杆无弯曲,配重块放置水平,无倾斜、无卡滞,配重用固定钢丝绳断丝不超限,端头绳卡固定牢固;(2)钢丝绳无弯折,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钢丝绳插接处不露丝,钢丝绳与梭车要连接牢固,余绳盘紧在梭车滚筒上;检查尾轮固定拉杆和钢丝绳、工字钢、绳卡、地锚、地锚压板是否松动或变形;(3)通信、语音系统和急停、各项保护(急停、越位等保护装置)功能齐全可靠、音质清晰。远距离控制信号(声光语音报警、泄露通讯)与绞车动力源必须联锁可靠,否则不准开车;(4)绞车周围无极绳车绳道内有无障碍物,钢丝绳在滚筒有无垒绳(咬绳)现象;尾轮、生根绳是否正常;(5)检查绞车、张紧装置及尾轮处有无照明或照明不足,如无照明或照明不足不准开车;(6)检查梭车上固定钢丝绳的两只楔块,如有松动情况应立即加以紧固;(7)检查梭车绳盘上定位销是否插入储绳筒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使钢丝绳逸出;(8)检查线路沿途各托压绳轮组、转向轮组、尾轮、张紧装置内滑轮是否变形、磨损或扭曲,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转动灵活;轴承及减速器内润滑油充足,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3.信号把钩工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按绞车校验数据挂车,严禁超挂车。摘挂钩头时,需联系清楚,摘挂钩头完毕,方准发出开车信号。

4. 信号把钩工应做到以下工作:发出开车信号前,运输路线是否有人或障碍物,道岔是否严密,确信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要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挂车,三环、销子要使用标准件,严禁使用其它代替;实行岗位责任制,严禁串岗和混岗。

5.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三、启动停止

1.信号把钩工在确认巷道内无人员逗留,通讯信号、保护正常有效,检查梭车手动制动阀手柄是否位于“正常“位置,车辆连接可靠后,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并与挂钩工两次信号确认后,方可启动开车。绞车司机在操作台上选择“手动、正常、前进/后退”状态,点动“预警”按钮,在预警声音响起,操作台上“允许开车”指示灯亮后,继续按动“启动”按钮,然后缓慢推动手柄进行调速,启动速度不得超过0.3m/s,且经过变坡点前降低运行速度缓慢通过。

2.设备运转后,绞车司机应注意观察整机运行是否平稳,传动装置和轴承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响声,温度是否正常。

3.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要注意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的缠绕情况,不得有跳绳、压绳、乱绳现象。观察张紧装置动作状态,若运行中发现绳松或拉不动或张紧装置一侧配重突然下坠,而另一侧配重突然提起,说明车辆在运行时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车由安全负责人了解情况并联系人员处理,处理时应断开绞车电源,如停车处于悬勾状态,扳动牵引车手动制动,待问题处理好后,方可送上电源,解除牵引车手动制动,送点运行绞车。

4.人车运行期间,使用单位要确保轨道上无碍事车辆,并提前将轨道上阻车器打开,检查沿线道岔是否符合行车规定,押车工坐在梭车内。

5.绞车运行时,尾轮处严禁站人,以防钢丝绳伤人。

6.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好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安排人员处理。

7.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由跟班队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行车。

8.信号把钩工在躲避硐室内手持手机,在观察警戒点的同时,随时与司机保持通话状态,当梭车快达到机尾50m距离时,要通知无极绳绞车司机开始减速,运行速度降至0.3m/s,收到把钩工停车信号后,按动停止按钮。

9. 绞车司机要按照规定运行速度在0.3m/s以下才允许停车,遇到突发情况下,可以紧急停车。正常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m/s。

10.车辆掉道时,严禁强拉上道,必须按照规定操作。处理掉道车辆时,严禁运行绞车。

11.绞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操作,信号不明时,必须重新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12.绞车运行过程中不允许急开急停、忽快忽慢,应做到平稳均速。

13.手闸的使用必须是在关闭电机电源后方可进行,严禁在电机通电期间进行刹车,以免损坏绞车机件和电机。

15.当班结束后,人员离岗前,绞车司机必须断开绞车电源,并闭锁馈电开关。

四、日常维护

(一)驱动部份

1.检查各处情况是否正常,如电气线路是否正确,开关等有无缺陷,各连接处螺栓是否紧固,手闸是否在松闸位置及灵活可靠,轴承及减速机内润滑油是否充足,变速箱档位是否到位、正确、自锁等,在检查各处情况正常后方可开动电机进行空运转,在检查电液制动闸正常和绞车无异常后,方可加上负荷。

2.检查变速箱的润滑油油面的高低,油量不足时应随时补充,根据油的光泽、粘度和有无污染、杂质的情况等更换新油。

3.开式大小齿轮可以从齿轮罩处加入机油或黄油,经常保持其润滑良好。

4.检查电液闸推动器内液压油油位,油位不足时及时加注。

5.制动闸间隙符合要求,过大或过小时,可以旋转反正丝母来进行调整,刹车石棉带磨损后应即更换新的。

6.制动闸在工作时应灵活、可靠,制动带与闸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80%。

7.轴承的润滑油使用黄油,每月至少加油一次,最好每三个月清洗一次轴承,但在新绞车第一次运转后5-6天即应清洗一次,轴承温升超过70度立即查明原因,并检查其磨损情况,如发现磨损过甚,则应查明原因进行修理或更换。

8.减速器润滑油必须使用320号壳牌润滑油,油面的高低须经常进行检查,不足时应随时补充,根据油的光泽、粘度和有无污染、杂质的情况等更换新油,建议以每3-6个月换油一次,但第一次运转后,5-6天即应对滚动轴承及齿轮等进行清洗检查并更换新油。

9.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有跳绳、压绳、乱绳现象。

(二)张紧装置

1.张紧装置应牢固且稳定地安装在水泥地基上,上部可用圆环链与顶侧帮固定并拉牢,以能承受意外的侧向力。

2.两端导向轮的方向应与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

3.各滑轮的轴端均有油杯,每周须用黄油枪注钙基润滑脂一次。

4.运行时须注意滑轮和配重是否上下移动自如,不得有卡滞现象。

(三)制动梭车

1.检查梭车上固定钢丝绳的两只楔块,如有松动情况应立即加以紧固。

2.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使钢丝绳逸出。

3.每天检查梭车制动车液压系统是否有漏油现象,检查梭车压力表是否正常,不正常必须更换排除。液压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为12MPa,低于11MPa时,对系统补压至12Mpa,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

4.检修工每天要检查车厢焊接部件,检查钢板组焊结构,检查连接车厢螺栓及车架的前后碰头,以及碰头的连接座连接销,车门,发现问题及时维护、更换。

(四)尾轮

1.检查尾轮处生根绳及基础、生根点情况,如存在生根点松动、生根绳断丝等现象必须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使用。

2.尾轮中间轴端上有注油杯,每周须用黄油枪注钙基润滑脂一次。

3.固定尾轮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φ21.5mm,缠绕不得少3圈,紧固绳卡不得少于6道,并经常检查松动状况。

(五)轮组

1.检查各轮组的运转情况,轮子转动不灵活时应及时处理,必要时须更换轮子。

2.主压绳轮组(开闭式)在梭车通过时应能灵活打开托绳,在梭车通过后应能快速复位压绳。

3.系统各旋转部件(导向轮、张紧轮、回头轮、转向轮、主副压绳轮、托绳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4.定期给各轮组加注钙基润滑脂。

5.定期检查各轮组的磨损情况,磨损超标时须更换轮组。

(六)钢丝绳

1.检查全绳,尤其是梭车两处入绳口前后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断丝时,断丝数量不超规定,剪除断丝的突出部分并使用自喷漆标注位置,将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内,每班重点检查。

2.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并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磨损超规定时必须更换全绳。

3.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

4.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七)其他

1.检查信号系统和控制系统是否灵敏、保护是否可靠。泄漏通讯手机必须每班更换充电使用,试验手机急停功能正常使用。

2.当班检修工作结束,必须详细填写当班检修记录,认真记录出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3.普轨卡轨车使用前,必须对过渡车的轮对、插销、碰头进行检查,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使用;车辆链接装置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

4.清理操作硐室、开关、设备、电缆卫生,应保持清洁不积尘污,易被锈蚀的金属表面保持完整的油漆面。

5.绞车窝内应保持整洁,设备表面应保持清洁不积尘污,易被锈蚀的金属表面保持完整的油漆面。

6.普轨卡轨车必须制定检修周期表,并严格按照检修周期表进行检修。

7.钢丝绳(特别是钢丝绳接头)、视频监控、机尾轮、托(压)绳轮,拐弯装置、张紧装置应每天检查,各种安全保护应每天试验。

(八)电控部分

1.电控装置运行一段时间后,必须定期对电控(视屏设备)设备进行除尘、防水和防潮处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每班试验声光语音报警信号、泄露通讯信号,确保灵敏可靠。

3.每天对安全保护功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保护要灵敏可靠,急停保护、越位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电气开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中要求。

(九)每月维护保养项目:

1.机械部分

(1)检查减速机和制动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各润滑点加油或换油,确认各易损部件的完好程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更换。

(2)检查制动器闸瓦或闸块的磨损情况。

(3)检查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的防腐处理情况。

2.电气部分

检查各种安全保护,更换受损的易损件,系统接地检查,系统防静电检查,各种电缆线路是否破损。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和换补油、钢丝绳等制度。

五、安全注意事项

(一)通用部分

1.凡参加人员必须清楚检修程序,并听从现场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安全负责人检修前观察检修环境,联系检修设备操作工,确认无误后方可检修,需停电检修,检修期间应有专职电工操作。

2.检修期间,未经安全负责人安全确认,严禁擅自动车;如确需动车,必须由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正常流程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点开车。

3.检修作业必须指定监护人监护设备的操作,如需要动车,司机必须与各作业点检修人员联系,经检修人员确认无问题后后,方可动车。

4.在设备运转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对旋转中部件进行检修或更换。

5.检修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发现应急问题或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对检修后的电气、机械保护进行试验,确保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7.信号传递

(1)严格按照信号指示开车,严禁以喊话、电话等联系方式传递开车信号。

(2)当信号出现错误时,严禁开车,并提醒检修人员重新发送正确信号。

(3)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时,需及时停车检查。

8.试运行

(1)每班检修后试运行时,检修人员负责系统监护。

(2)试运行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为空载状态,运转正常后方可负重。

9.检修人员认真检修确保检修质量,检修完成后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二)机械部分

1.在验绳时,验绳人员必须提前联系专职电工停电并挂牌,验绳期间严禁运行设备。

2.维修带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压处理,有储能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在对液压制动系统进行检修时,首先必须停止设备运行。

3.当巡查运转设备时,注意观察个人所携带物品是否影响设备运转,必须确保安全距离内进行巡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司机停车。

4.检修各部件前,应提前检查各部件的温度,以防设备过热伤人。

5.更换联轴器柱销必须在设备停止运行并关闭电源的情况下更换,更换下的损伤柱销应装袋回收,严禁随意丢放。

6.设备配件应按定置化要求分类码放整齐,并定期注油保养。

7.维修或更换托压绳轮组时,应成套更换,在待修托压轮组临近地点安装一组托压绳轮组后,将钢丝绳压入轮组,待正常后再拆除旧的托压轮组。

8.紧绳时,跟班干部要全程进行安全监护,必须首先将梭车在平巷内停放稳定后(需在斜巷内处理时,必须用40T链条将车辆与轨道可靠的进行固定。作业时,斜巷下方严禁有人,并由专人警戒),然后将绞车停电闭锁。用完好的5吨手拉葫芦一端固定在梭车上,另一端不少于3付绳卡牢固固定在一侧的钢丝绳上,经现场施工负责人检查合格后,作业人员才能站在轨道外侧拉动拉葫进行拉紧,最后将紧出的余绳截断后把绳头回复安装到梭车上。

(三)电气部分

1.整理开关、小电器完好时,必须停止设备总控开关供电并闭锁、挂牌后方可检查。

2.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采取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带电体。

3.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派专人看管。

4.停送电作业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的规定。

5.保护试验

(1)专职电工试验前必须详细告知司机试验内容,确认试验方式。

(2)司机需明确了解试验内容,并积极配合试验进行操作。

(3)试验人员需谨慎操作,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

(4)试验结束后,要恢复原有的各种操作方式,并在试车正常后,才可离开现场。

(5)试验结束,电工必须在检修记录本上将试验结果详细记录。

6.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前,必须将压力释放。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检修完毕,经检修负责人和司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