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与法律

宠物的选择

宠物与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都不能作为宠物养。它们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例如,一批国家保护的鹦鹉,陆龟,被当作宠物养

宠物与交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员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而坐在副驾上的宠物狗活泼好动,极容易干扰驾驶员的视线,或宠物狗一不小心误按车内按钮,很有可能对正在开车的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把宠物狗放在副驾驶位上,属于妨碍驾驶安全行为。

宠物伤人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当时我栓了狗绳带大白下楼,出电梯的时候它咬了人。你已对动物采取了安全管束措施,一般情况下,你对自己宠物的伤人行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大白平时很乖,那天会突然咬人是因为邻居大叔狠狠踹了它一脚,它受到惊吓才咬了他。

如果你已依照法律规定尽到了管束义务,危害是被侵权人“咎由自取”,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那你就可以 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啦!

原来如此,那如果我当时没给大白牵狗绳,它咬了人,又会怎样呢?一般情况下,宠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有管束义务,对动物本身的危险性应当负责,你未尽到自己的管束义务,无论他人是否有过错,你都应当对自己宠物的伤人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但若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你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1246条告诉我们:“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我牵着大白出电梯,大白被邻居大叔踹了之后,惊恐未定,出门又咬了买菜回来的老奶奶,老奶奶花了一大笔医疗费,她应该找谁要呢?老奶奶可以向你索赔,也可以向邻居大叔索赔。如果向你索赔了,你可以向“肇事”的邻居大叔追偿。

《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简而言之,如果你的宠物伤人是第三人故意挑衅造成的,此时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侵权人向你索要赔偿,你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宠物遗弃、逃逸的风险

如果哪天大白走丢了变成了流浪狗,或者我养不起它把它扔了,它在外面咬了人,我还要负责吗?

逃逸或被遗弃的动物由于缺乏管理,加剧了对人和社会的危险性,法律对它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也规定了相应责任。

如果你养的狗狗、猫猫逃跑或被你遗弃了,伤了人,你就应对自己遗弃动物和未尽到管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原来如此,我怕大白太孤单,还想养一只藏獒,让它们有个伴,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风险吗?

藏獒是烈性犬,你如果养了,就会触犯《民法典》的禁止性条款。

民法典第1247条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你饲养的宠物是危险动物,本身已经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无论你是否履行全面管束义务,无论被侵权人有无过错,都应对宠物伤人的加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文明养宠

(1)选择危险性小,法律不禁止的动物作为宠物

(2)做好安全防护,保持宠物健康既是对宠物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因此必要的疫苗是需要接种的,此外专业的宠物训练也有助于降低动物对人类的危害。

(3)自觉清理动物粪便,不仅在家里要保持干净的环境,将宠物带出门的时候更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将宠物产生的粪便处理掉,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4)出门带牵引绳,虽然宠物主人普遍认为宠物狗对人的危害性极低,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宠物出现失控状态,咬伤他人,因此将宠物带出门时系上牵引绳是非常有必要的。

(5)勿放任宠物间打闹,每种宠物的品性不同,有的暴躁,有的温顺,所以当与他人一起遛狗时,不要随意放任宠物间打闹,以免激怒比较暴躁的宠物。

(6)遇到问题积极沟通,当某些情况确实发生的时候,要让自己冷静下来,积极沟通,寻求更理智的处理方式,切勿感情用事,酿成大错。

(7)对宠物负责,当你决定养宠物的时候就要做好养它一辈子的打算,不要随意将其丢弃,让他们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你的一阵子兴起将会导致它们一辈子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