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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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
第一篇:中国人寿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第二篇:中国人寿中介部个人工作总结第三篇:最新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模板第四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职工2014年工作总结第五篇:101_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中国人寿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

忙碌而充实、疲惫却喜悦、点滴遗憾点缀着更多的收获……

当公司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任务扑面而来时,我觉得有点措手不及乃至觉得恐慌、觉得压抑、觉得太沉重了。我想计划就是一个理顺思绪、有条不紊地安排工作、确立工作目标、树立理想的一次纸上谈兵,是为了更好完成工作的一个保障、一个保证。那么,对下季度,我的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的理论素养。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面,取他山之石以攻玉。多借鉴同事的好的做法、多交流、多合作。

(二)提高工作效益。加强业务学习,把加强学习同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积极进取和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结合起来,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益。

(三)树立自身形象,增强自信心,提高协调能力,用最简洁、最具有吸引力、可信度高、煽动性强的营销话术去征服每一个客户。

(四)维护好网点关系,保持良好沟通。维护好网点关系是做好客户经理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要与银行人员成为朋友,这个网点才有可能销售我们的产品。

(五)有效激励网点主任和柜员,及时掌握网点的更多信息,提高网点的出单率。

(六)通过观察、与同事之间的谈心、听取同事们的各方意见,建立起丰富的信息网络,来时时的为自己进行充电,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

(七)认真地完成接下来的工作任务,工作指标。

以上几个方面就是我的工作计划,或者可以说是我对接下来的工作的打算吧,为了不让它们成为纸上谈兵,我将时时刻刻牢记着自己的保证,让它们成为我的工作准则,我工作的动力。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决不放弃,我就有成功的信念,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始终有梦想,我就有成功的远景。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决不放弃,我要行动,行动;再行动,成功就在我的身边。

第二篇:中国人寿中介部个人工作总结

中国人寿中介部个人工作总结作为一名初次参加人寿保险工作的新员,我感到既兴奋又紧张。这种复杂的心情来自于对实现职业理想的欣喜,同时还包含着对能否胜任这份工作的担忧。因此,我迫切地需要熟悉和了解这个新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特点、任务和要求,以及向资深同事学习更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全面素质,以便更快适应并融入这一新的大家庭当中,更好地履行作为一名客户经理的职责,胜任这项工作。

今年4月底参加了福州为期4天的新员培训,在课上我认真做笔记,积极回答老师提问的问题,课后提问消化,不但顺利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中我还能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学习中融会贯通。并且在6月底参加的第一、第二阶段的基础知识培训与“快捷入门”培训中我荣获了“优秀学员”的称号,那时的我心情是无比的激动,可也让我明白了人无完人这句话的含义。孔子曾经说过:“学然后知不足”。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才能明确自己前进的方向,才能不断改造自我,发展自我。

作为一名新的客户经理我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这段时间的早会培训,我有了不少收获,但理论学习还不能持之以恒,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后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探索学习方法,在理论深度上下工夫。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自信是一种动力,自信是一种希望,自信是成功的桥梁。自信,就好像人体的骨架一样,缺少了自信,思想就衰弱;缺少了自信,人就成不了气候。而我知道我这方面还是有欠缺的,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三)根据这几个月来早会上同事们的工作经验,结合自己所负责的网点的特点性质,针对性的对一些可培养的对象进行进一步的交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有决心、有信心地去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积极地想办法,解决问题。多和同事们交流工作经验,为自己进行充电。

作为一名客户经理,我已经明确我所从事的工作的社会价值,并且为我所能创造的价值而感到无比欣慰和荣幸。因此,我将不遗余力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良好地服务。加强业务学习,把加强学习同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积极进取和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结合起来,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客户经理奠定坚固的基矗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

第三篇:最新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模板

最新保险中介部个人工作计划模板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也是应用写作的一个重头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用到“工作计划”这种公文。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从计划的具体分类来讲,比较长远、宏大的为“规划”,比较切近、具体的为“安排”,比较繁杂、全面的为“方案”,比较简明、概括的为“要点”,比较深入、细致的为“计划”,比较粗略、雏形的为“设想”,无论如何都是计划文种的范畴。以下是由

忙碌而充实、疲惫却喜悦、点滴遗憾点缀着更多的收获……

当公司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任务扑面而来时,我觉得有点措手不及乃至觉得恐慌、觉得压抑、觉得太沉重了。我想计划就是一个理顺思绪、有条不紊地安排工作、确立工作目标、树立理想的一次纸上谈兵,是为了更好完成工作的一个保障、一个保证。那么,对下季度,我的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的理论素养。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面,取他山之石以攻玉。多借鉴同事的好的做法、多交流、多合作。

(二)提高工作效益。加强业务学习,把加强学习同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积极进取和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结合起来,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益。

(三)树立自身形象,增强自信心,提高协调能力,用最简洁、最具有吸引力、可信度高、煽动性强的营销话术去征服每一个客户。

(四)维护好网点关系,保持良好沟通。维护好网点关系是做好客户经理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要与银行人员成为朋友,这个网点才有可能销售我们的产品。

(五)有效激励网点主任和柜员,及时掌握网点的更多信息,提高网点的出单率。

(六)通过观察、与同事之间的谈心、听取同事们的各方意见,建立起丰富的信息网络,来时时的为自己进行充电,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

(七)认真地完成接下来的工作任务,工作指标。

以上几个方面就是我的工作计划,或者可以说是我对接下来的工作的打算吧,为了不让它们成为纸上谈兵,我将时时刻刻牢记着自己的保证,让它们成为我的工作准则,我工作的动力。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决不放弃,我就有成功的信念,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始终有梦想,我就有成功的远景。只要我对自己说,我决不放弃,我要行动,行动;再行动,成功就在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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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职工2014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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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结一心,个人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

个人业务是我们的核心业务,是公司持续经营、稳健发展的基础。2014年伊始,根据省、州公司各个时期的企划方案,我公司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利用“产说会”、“客户答谢会”等多种销售模式,抓住“金彩明天”等新险种强势上市的有利契机,全体员工斗志昂扬、挥洒汗水,经过辛勤的耕耘,终于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四季度,全体营销干将更是鼓足干劲,振奋精神,奋勇前进。有2位伙伴更是跻身全省前200名销售精英的行列,获得了省公司笔记本电脑大奖,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奖励,更是对我们辛勤付出的肯定,为我们树立了新的榜样。 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核心业务的迅猛发展,背后要有一支强有力的核心队伍作为支撑。公司一开始就加大了队伍建设力度,邀请全国销售精英进行技能提升培训、重金聘请北京专家进行增员指导,把展业和增员结合起来,通过增员来推动业务发展,通过业务发展带来的实惠来带动增员。我们各级主管也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自己的属员,帮其解困、助其成长、让其心安,正是他们无私而伟大的博爱精神,让我们的员工感觉到了公司的温暖,做到了有爱留人。目前,全司员工已达115人,为历年之最,并且我们队伍仍然在继续发展壮大。

二、奋勇拼搏,团体业务稳中有升。

团体业务是公司经营成效体现的重要指标,也是产、寿险两类保险的交集市场,因此,竞争尤其激烈。在与多个竞争主体的交锋中,我司以全年团体业务共收取保险费266万元。其中:短期意外险保费167万元,短期健康险保费99万元,团体年金险保费54万元,较之上年增长66万元,占据了**团体人身保险市场的2/3强,提前3个月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四季度经营指标重新下达后,我司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率先超额完成了任务目标。

一年来,我们除了维护好已有的渠道外,还积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打破前期业务发展低迷的状况,同时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得到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从而赢得市场。

第五篇:101_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保险合同成立 成立, 第一条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 第二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后的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分别为 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半年生效对应日,季生效对应日或月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 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 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 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 届满的次日起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届满的次日起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 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 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 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 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投保人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 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 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本公司可(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申请恢复本 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 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

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受益人 本合同包含身故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本合同约定的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 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 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 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第一页)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 丧失受益权. 丧失受益权. 保险事故的 第六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若因故意或者因重 若因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

法确定 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 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七条 第七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一,保险金申请时,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利益条 款所列的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上述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 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 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本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 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 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三,人寿保险的申请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申请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 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借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 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 百分之八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 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 第九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派发红利(仅适用于分红型保险), ),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派发红利(仅适用于分红型保险),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险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有权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险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有权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条 合同内容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 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 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住所或通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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