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的象征意义

狂人日记的象征意义

若鲁迅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想了解相关精彩内容请参考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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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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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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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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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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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主席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