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精品多篇)

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精品多篇)

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朱x,男,汉族,生于19XX年4月18日,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82号X栋X单元X楼X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

诉讼代理人:xxx,四川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xx)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愿意用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人负担份额,本人愿意用正在贵院执行的XX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4月2日

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____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_民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和财产保全费用________元。申请人以______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______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_______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江西省xxxx,身份证号: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广东省xx县,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对申请人的xxxx赣执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xx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xxx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xx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的已经生效的xxx判决书。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此处填写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x年x月x日(此处填写案号)作出判决:(此处填写判决内容)。申请人xxx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于x年x月x日立案受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xxx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xxx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xxx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xxx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