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申请书多篇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多篇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1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xx,男,40岁。于20xx年xx月xx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xx月xx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xx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xx的妻子许xx的要求,为张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xx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xx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xx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xx区xx街区xx西园xx苑x幢x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工作单位。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工作单位:xxx有限公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xxx年x月x日被xxx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x看守所。

xxxx年x月x日晚,犯罪嫌疑人xxx驾驶车辆途径xx村撞上李xx,造成李xx死亡。事故发生后,xxx家人、工作单位、朋友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并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申请人认为,xxx一贯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良好,且该次属于过失犯罪,xxx已有悔过表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危害社会治安,也不会在取保候审期间采取逃跑等行为,且单位工作繁忙,也急需xxx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申请人担任保证人。保证人系在xx市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xxx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市公安?

申请人、保证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在单位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时,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最后除了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外,还需要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字,否则的话该份申请书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多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的知识,您可以到网站进行咨询了解。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3

申请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1xx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张三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张三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4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因涉嫌非法持有枪 支罪,于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 支一案,于20xx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5

申请人:上海xx律师事务所胡启栋律师

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该犯罪嫌疑人妻子xxx的委托,本所胡启栋担任xxx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xxx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妻子,或按贵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且本案的涉及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答应积极退赔。

二、犯罪嫌疑人xxx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的交代犯罪事实。

三、犯罪嫌疑人x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四、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

五、犯罪嫌疑人xxx家庭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xxx是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支柱。现犯罪嫌疑人xxx被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人须照顾两个小孩的生活起居,两个小孩其中一个不满三周岁,更有一个是不满一周岁的待哺乳婴儿。生活极其困难。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xxx区分?

xx律师事务所(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_,男,汉族,__县__乡__村人,住__县__乡__村芙蓉下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___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县__乡__村人,住__县__乡__村___18号,美容美发学徒,联系电话: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于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被__县公安局从_______处带回,现关押在__县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等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动手互殴,因___一方人多势众,___受伤较重,住院治疗一个月左右,___一方人员基本没有受伤。考虑到犯罪嫌疑人___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特别是___涉嫌犯罪的当时尚未满18周岁,由于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薄,因一时冲动导致情绪失控,此前一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确系初犯、偶犯,且犯罪嫌疑人___现已诚心悔过,保证不再犯法,保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犯罪嫌疑人___之母身患重病,而申请人本人为家庭生计,不能长期停工照顾病妻,家中仅曾潮清一个小孩,十分需要其回家分担农务,照顾重病的母亲,帮助申请人共同解决家庭生活困顿的难题。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___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xx县公安?

取保候审后申请书篇7

申请人: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身份证号: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陈、男、19年月3日出生,系申请人之夫。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申请事项:对陈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20xx年x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陈刑事拘留,后被。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申请人及陈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取保候审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看守所留所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

申请人认为,陈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陈案发前曾于20xx年x月、x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陈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陈在被羁押,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陈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对陈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