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女孩作文

时尚女孩作文由本站的会员投稿精心推荐,小编希望以下3篇范文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时尚女孩作文

第1篇:时尚女孩作文

猜你正在找时尚女孩作文的怎么写?那么就给你这篇范文参考。

我们班有位时尚女孩,叫曾美美。她每天就换一件新裙子,而且裙子都要最漂亮的。就算她穿的裤子,但是每一条裤子上都有一条美丽的长丝粉红花边。她长着一个鹅蛋脸。头发时常扎成俩个羊角辫,走起路来,头发一摇一摇的。头发下面有一双柳叶眉,柳叶眉下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可爱极了!

星期一,曾美美穿着粉色的纱裙,走在校园的树阴小道上。同学们望着曾美美,眼睛露出了无限的羡慕。曾美美心想;今天这件衣服穿对了,我一定要让他们羡慕死。

曾美美正在自我陶醉的时候,忽然见到了古板的老校长,只见校长衣服普普通通,眼睛不大不小,眼睛上面扫把眉浓浓的,他的额头上有着一道道皱纹。

“曾美美,你跟我去办公室!”见老校长愤怒的看着曾美美,用一只手指着办公室,曾美美听了校长的话,撅着嘴,耷拉着脑袋进了办公室。

半小时后,曾美美无精打采的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脸上流着一滴滴泪水。正好碰见了正送作业本得贾聪明。

“呜,呜——呜,贾哥哥,为什么我连打扮漂亮一点都要不行吗?”曾美美边哭边说。贾聪明和平和气说:“我们的精力应该用在学习上,而不是在打扮上。”曾美美听了,低下了头。

第2篇:时尚女孩作文

给你一篇时尚女孩作文的写作范例,你可以参考它的格式与写法,进行适当修改。

有一个时尚的女孩,她聪明,新潮健康,阳光那他热衷于接触一切流行,时尚的东西,无论是王菲的灵魂音乐,还是什么新上市的新物品,她都知道。

时尚女孩不必长发飘飘,长裙拽拽。她总是一身短打扮,短发,短裙;是她的最爱但有时她妈妈也会买一些青春可爱的淑女装来帮她打扮打扮

时尚女孩守则第一条就是追星,自然她就属于追星族,必定每个喜欢的明星都有不同之处。

她最喜欢的是安在旭。喜欢他的亲切,自信,温柔,坚强和安在旭阳光的笑脸,还有奥黛莉赫本,席琳迪翁,布莱尼等。她都很欣赏。她追星但是不盲目,她不会为了找某某签名而排队从下午等到翌日凌晨,毕竟歌星又不是书法家,何必苦苦等“墨宝”。时尚女孩的字典是不会没有运动的,当然每个人的运动爱好都不一样的。有的人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喜欢跳街舞,有的喜欢做体操,当然他的舞蹈跳的也是非常好看的我最喜欢看她跳舞了。

时尚女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是自己的字,自己的字可不能差,还有自己的成绩也不能低,自己的`字要写的美观大方而潇洒,自己的成绩要优异。

如果连电脑都不懂,还算什么新世纪的时尚女孩?当然她最喜欢玩电脑游戏:什么角色扮演,模拟经营,运动类,益智类,她都玩得得心应手。

怎么样,看完了上面的介绍,你是不是对时尚女孩有所了解了呢?自信聪明健康阳光新潮;就是时尚女孩的概念,明白?

第3篇:时尚女孩作文

这就是你要找的时尚女孩作文范文,逻辑严谨,脉络清晰。

坐看“时尚”潮起时(节选)

毋庸置疑,时尚之潮推进了社会发展

的进程,只是,我也看到,那一个个浮夸

的外表下,藏着那么多的缺失……

曾于某处名胜,目极人群,竟发现许

多“外国游客”。非红即黄的头发,大波

或是小浪地卷曲着,蓝色绿色的眼影暗淡

了黑色的瞳仁。说不出的滋味,一个民族

的特征竟然掩盖得如此完美,我们是否还

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太多的修饰把人们包装得很“完美”,

很“漂亮”,这便是所谓时尚了。

“时尚”之潮席卷了那一份自然与质

朴,徒留一个浮夸艳丽的世界,虚假迷乱

竟如油画。(4班朱碧澄) 世上风尚 在如今的社会,衣着时尚,举止时尚等等在我们看来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了,不用刻意追求,它就能影响着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百家讲坛》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古”时尚。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对《论语》的解读,都深被关注。于是一股“时尚”风,追古而去。 因为于丹的解读,社会上又重新开始对儒学有了兴趣,孔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似乎有了新的提升。前段时间,电视上播放了孔庙祭孔的活动,典礼十分隆重,可谓人山人海。但是,许多人参加这个活动却是为了抢几支孔庙的笔给家中考生带来运气。对孔子并不甚了解的他们,跟风运动却是十分积极。是时尚还是跟风,我想现状已经明了地将答案呈现在我们眼前。

这时尚,让我们羞愧。

新版《红楼梦》的开拍,影响了社会各界。

据说该片的导演从未看过《红楼梦》。更可笑的是

——随着电视的播出,人们不管电视与原著是否

一致,是否尊重原著依旧看的津津有味。名著本

身不受关注,但用娱乐方式后却红遍大江南北。

这是怎么样的社会?我们真是在跟着时尚前进!

红楼、论语的时尚,我们是真跟上他们的脚

步了吗?难道我们真是如此肤浅?时尚不是玩弄

我们的传统,更不是污辱名著。如果我们的社会

真是这样了,也许我们应该把谢娜的那句“谢依

晨最fashion”作为时尚,然后将它改变成各种各

样的版本。

时尚风尚,并不是单纯地跟风,毫无自己的

主见与思潮。儒家经典、四大名著要通过娱乐方

传播而成为“文学热”,是否真符合“时尚”这

字眼?我像并非如此。

古典文学应该为人们自发地感受,不受外界

的影响,这样形成的才叫时尚。社会中也不会出

现如此“时尚”。(4班朱慧聪) 一道无法企及的光(节选) 对于身为芸芸众生的我们,提不起领导人的资本,也就只有臣服的份儿。那些设计家们顶着“时尚”的光环,开始审视。于是,从外到内,甚至脾肝心肺都一样样地被否决。在他们的眼光里,我们没有一样是配得上“时尚”。 我们沉寂了,大片大片的人潮哗的一声就退了下来。“时尚”成了一条地平线,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在时尚家的光芒指引下苟且生存。他们指向哪儿,我们便大批人马涌向哪儿,哪管得上什么是损兵折将,穷途末路。冲着冲着,突然间便迷失了方向,还在迷茫,时尚家又“振臂一挥”,呼喊着让我们朝另一个方向前进。我们在来来回回的折腾中追逐着时尚的脚印。可是谁又得到了什么呢?我们不顾一切地向前,以为触碰到了时尚的潮水,

却又猛然惊觉,浪潮早已涌向前方。更多

的时候,它没有带给你光环,却污浊了你

的世界。(4班曾倩)

品味时尚

(一)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品味时尚

(二)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

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萌芽网站曾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网友的理由竟然是: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

四、寒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生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品味时尚

(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么?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时尚是什么?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俩: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

(四)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截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成灰,相思成灰。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前卫而已。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们地开始又结束一

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在鱼雁传书的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更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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