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和报送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制定和报送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根据《**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和**工委要求,现就制定和报送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通知如下:

一、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企事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员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对照《**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所列责任内容,结合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和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制定2021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明晰责任内容,划清责任边界,杜绝内容笼统、千篇一律;任务清单要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量化成效指标,便于对照考核。

二、签订责任书

各部门及所属企事单位(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与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签字背书形成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审核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签字背书形成责任书。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本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于2月27日(周二)前报党建工作部。

2、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责任报告机制,定期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对照承担的责任,认真总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请各部门各单位明确1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联络人,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