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防止因灾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结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卫生健康委员会防止因灾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目标,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困难群众“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方便看病和少生病”的问题,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巩固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实施健康中原促进专项行动,最终达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实现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卫生健康保障。

二、巩固健康扶贫成果

(一)全面摸清受灾底数。深入排查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受灾情况,建立受灾台账,2021年8月底前完成摸底登记。并在10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委项目办)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措施,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严格落实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扶贫办《关于建立“一核实三监测五精准”动态监测与救助帮扶机制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实施意见》的要求,定期与县医保局和县扶贫办进行信息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将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患病家庭等大病、重病救治情况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上门服务精准管理。(责任单位:委健康扶贫办、委属各单位)

(三)持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从解决困难群众“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了病”入手,不折不扣落实了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和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的政策要求巩固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了医疗保障全覆盖。(责任单位:委医政股、委信规划息股、委基层卫生健康股、委人事股、委属各单位)

(四)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对我县所有30种大病患者按规范化治疗措施进行救治。(责任单位:委医政医管股)

(五)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脱贫人口、低保、特困供养等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委基层卫生健康股)

(六)从解决困难群众不生病或少生病入手,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1、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开展健康素养教育、地方病防治、疾病防控等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落实了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贫困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物,对现症地方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责任单位:委疾病预防控制股)

2、从源头上预防贫困地区出生缺陷等疾病的发生,有效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孕前优生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营养包发放工作。(责任单位:委妇幼健康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实效,卫健委成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扶贫办,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完成。

(二)尽职尽责,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目标、职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步骤和方法,对照政策要求,将各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查,确保落实。委督导组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市、县扶贫工作相关要求,从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