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传染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传染病防治工作,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中心卫生院传染病防治方案

一、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邓雪峰任组长,谢慧娥为副组长,曾跃进、龙建良、余斌、郭立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慧兼娥任办公室主任网络直报员由防疫专干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传染病防治的协调指挥工作,研究防治对策,制订防治方案。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的指导、落实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1、严防鼠疫、霍乱、手足口、禽流感及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传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病及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发生旦有“输入”病例报告,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果断有效地就地扑灭,确保不出现二代传染病及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和管理,特别做好夏、秋季节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和地方疫源性疾病(钩体、乙脑、疟疾、狂犬病)等的防治,按要求认真做好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疹、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手足口病、流脑等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重点探索手足口病的流行特征。做到旱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暴发流行。

3、加强对甲型HN1流感、手足口病、O139型霍乱0157大肠杆菌出血性肠炎、诺如病毒性腹泻等新的传染病的监测、监管。

4、有效预防和控制灾后传染病和其它因灾害发生的疾病,及时救治,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5、抓好以艾滋病为龙头的性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艾滋病管理条例》.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继续做好两牢人员的监测工作。

6、积极推广现代结核病控制策咯,完成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

7、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学习,加强疫情管理,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

三、防治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传染病常年防治机动队伍,强化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负责各种传染病的诊断、应急处理,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治疗方案,同时做好相应的物质器械储备。

2、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传染病的流行季节,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把防治知识交给群众,增加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二号”病防治知识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简单、最经济的措施。在保证儿童“一类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0%的前提下,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搞好其它疾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大力推广甲型肝炎疫苗、乙脑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4、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开设发热门诊和观察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特别要密切注视“非典”及人禽流感的疫情动态。

5、巩固和完善肠道门诊的建设。按“四专两有”的标准建设肠道门诊。每年的5-10月份开放,严格做到“逄泻必登,逄疑必检”。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加大增多处环境可疑食品、产品、物品、水源等的采样检测种类。

6、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及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卫生监督员曾跃进联合卫监明山分所重点对集体(学校)食堂、集贸市场、流动摊点、夜市及加工食品等卫生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加大监督、监测频率,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

7、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明山头镇政府动员社会各个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自已动手整治环境和灭鼠,灭蝇,灭活动,以减少疾病的传播
   8、摘好自然疫源性疾病的防控力度,重点搞好狂犬病的防控,加强对各村卫生室狂犬病举露处置门诊的技术指导及时掌握暴露数量和处置情况,每月及时收集并上报暴露人群数。同时,我院和各村卫生室共同搞好狂犬病例的流调消毒和报告工作。
   9、强化与明山头镇联校的协作配合,指导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流感、水痘、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监测系统,落实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学校、托幼机构出现发热、咳嗽、皮疹等相关症状聚集性发病现象,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确诊疫情后指导学校做好消毒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
    10、做好传染病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传染病检验检测工作要求,为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为传染病预防控制提供依据,各村卫生室要配合我院做好重点传染病实验室样品采集
    11、着重规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程序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疫情科信息的利用,加强疫情预测预警,为我镇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和科学的依据。各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网络直报正常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门诊登记、核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报,网络直报等工作,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衔接,证疫情报告及时、科学、准确,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四、加强督查

我院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加大对各村卫生室的督查力度。按照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到二次全面检查,每月抽查3-5个村卫生室,对工作未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村卫生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年度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乡村医生劳务费直接挂钩

本方案自二0一八年一月起实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