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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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一、县、乡将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书,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好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执行情况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乡镇设举报箱、由分管政策法规领导负责管理,每周查看一次举报情况,属于一般工作情况举报由乡镇计生股站查处;属一般工作人员的违纪举报由乡镇党委、政府查处;属股站长违纪举报和重大情况举报要及时报县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县政策法规股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要从严给予纠正。

四、制定好内容,重点检查:七个不准、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件、工作程序、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

 

 

 

 

 

来访接待制度

 

一、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专人接待来访;

二、接待群众来访,语言要和谒、态度要热情,尊重上访人员的人格和权利,对来访者的陈述要认真听取并作好记录;

三、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回答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对拿不准的要请示领导后再作答复,不得乱许诺或乱表态;

四、对来访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耐心做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

五、对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以外的问题,要向来访者说明,并按“归口分工处理方法”,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

六、为访者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守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被反映人及其亲友泄漏来访者姓名及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