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干部推荐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优秀干部推荐方案

优秀干部推荐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优秀干部推荐工作按照旗委组织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推荐要求:

数量:2名。

年龄:推荐人选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以后出生)。

结构:推荐人选中应统筹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1991年1月以后出生)、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注重择优推荐少数民族干部和年轻干部。

其他要求:推荐人选一般应从环节干部中选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一般在4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工作程序:

优秀干部推荐工作由人事教育与督查考评股组织进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对优秀干部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分为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

1.被推荐人员范围: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以后出生)的现任市场监管局正股级干部(不包括社工身份人员),30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被推荐人员范围放宽到1991年1月后出生的现任 市场监管局正、副股级干部。符合条件但编制在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人员参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优秀干部推荐。

2.谈话推荐:参加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现任 市场监管局正、副股级干部(包括现任股级职务的科级干部和社工身份人员),符合条件但编制在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人员不参加推荐。

3.会议推荐: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参照谈话推荐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局党组成员不参加谈话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会议推荐结果无效。

(二)确定推荐对象

人事教育与督查考评股将民主推荐结果汇总后报局党组会,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优秀干部考察对象。(差额)

(三)组织考察。对局党组会确定的优秀干部推荐对象开展考察,考察分为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

1.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市场监管局正股级干部(包括现任正股级职务的科级干部和社工身份人员)。符合条件但编制在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人员不参加测评。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否则民主测评结果无效。

2.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征求意见的人员范围参照民主测评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局党组成员不参加谈话征求意见)

(四)确定优秀干部推荐人选。

人事教育与督查考评股将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局党组会,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优秀干部推荐人选。

(五)公示。按要求对优秀干部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六)上报。公示完成后,以党组正式文件上报旗委组织部,同时形成800字的推荐人选推荐材料随文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