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政办发〔2017〕101号)、《**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牧医发〔2018〕15号)文件精神,落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8〕42号)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污染防治攻坚2020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宜污防攻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切实整改政治巡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彻底等问题,进一步厘清全县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现状,有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畜禽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上逐场“会诊”,逐场制定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到场场走到、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现状。通过全面排查确实达到养殖家底清、治理任务明、整改措施有力、治理模式有效的目标。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对象

1.全县区域内1219户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

2.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养殖场。

3.年出笼肉鸡10000羽以上、存笼蛋鸡2000羽以上养殖场。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已建异位生物发酵床、化粪池和沼气池是否正常运行,养殖场(户)污染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是否完备,清粪方式是否按照要求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处理成熟的粪肥是否全部还田利用。通过“回头看”,对现存规模大户进一步梳理,对污染处理设施设备运行较差,不按照技术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治污不力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分类处置,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治污设施设备。

(三)排查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全面结束。

第一阶段:5月20日-6月10日排查准备阶段,制定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10日-8月10日召开动员布置大会,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工作;

第三阶段:8月10日-12月30日梳理问题清单全面实施整改,对治污不力的规模养殖场,联合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强化指导、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联合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三、人员安排

为确保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中心成立六个工作指导组,负责按片区对乡镇排查工作质量、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等工作进行督办、指导、落实。

第一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

第二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沙镇溪镇。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回头看”工作全面实施,全力支持和配合指导组的工作,要做到排查精准、问题清析、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并根据排查反馈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认真总结好的治理模式和经验,全面整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治理方案要求技术操作可行、长效运行可靠。

附件:**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回头看”检查记录表

**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