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见滥伐林木案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3年8月5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守见滥伐林木一案。通过庭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杨守见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15000元。杨守见表示服法,不再上诉。<?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杨守见滥伐林木案

     杨守见滥伐林木案,源自一条短信,而洞口县森林公安局桥头派出所,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据该条短信,锁定目标,快速成功地侦破了此案。

     2012年11月6日上午10时许,洞口县森林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所长朱显明召集全体民警召开案情讨论会,就一条短信各自发表意见,短信内容如下:“我发现一条滥伐林木案的重大线索,请尽快与我联系,迟则晚也!”朱所长马上打电话过去,对方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发信息过去,不回。民警分析:这是真实的,但对方将报警短信发到森林派出所负责人的手机中,短信一发就关机,可能是对报警还处于矛盾状态。全所民警一致通过:查!

     办案民警首先求助于洞口县移动公司,移动公司给办案民警提供了该手机号持有者的姓名和大致区域以及近期通话详单。办案民警迅速查询公安内网,锁定了报警人的详细住址。当办案民警出现在报警人面前时,报警人感到非常惊讶:“我的短信发出还不到5个小时你们就找到我了,真的能称得上是神速!”办案人员说道:“本辖区森林少,地域交通十分方便,一旦反应迟慢,犯罪分子早就逃之夭夭了。”报警人坦言:“我与杨守见无冤无仇,本来不想报警,但他的胆子实在太大了,所以就给朱所长发了一条短信,短信发出去以后,又后悔了,就关了机。想不到你们这么执着!”

     报警人随后反映:“杨守见于2012年11月1日雇请民工利用油锯在其购买的‘枫木岭’山场采伐松树,边砍边装,动作快,破坏力大,采伐山场地方隐秘,不现场抓获,日后无人反映,不易破案。11月6日,又雇请了几个民工在同一山场剁树,准备装车销售。”办案民警赶到“枫木岭”山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守见,同时,对山场内采伐的松木予以查封、扣押。

     经讯问,杨守见对自己雇请民工利用油锯在“枫木岭”松木山场滥伐松树400株,折立木蓄积74立方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本案中,森林公安机关及时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迅速查证,成功快速侦破案件,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