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 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切实优化政务环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  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三树三创”为目标,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使我区行政审批更公开透明、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

1、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编制事项清单,编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目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

2、将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作为事项清理工作的重点,一是改革前置审查办法。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通过事后、间接管理可以规范的,予以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确需其他部门前置审查或提出意见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征求,不得将审批机关内部流程外化于当事人办理。前置审查部门要在主办单位限定时间内回复意见,未按时回复的,实行超时默认,责任由前置审查部门承担。二是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专家论证、检验检疫、现场勘察、评估认证以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律取消;确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应当依法设定环节(含前置条件)、流程和时限;对仅需形式审查的,推行“即来即办”;实行一般事项一审一核,复杂事项压缩时限办理;在部门内设股室审批职能集中原则下,确需内设股室会签的,实行部门行政审批股主导的内部并联办理,无实质内容审查和内部会签一律取消。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转外、上报的环节及时限。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审批需转外、上报审查批准的事项进行清理,实行目录管理;简化本级审批部门转外、上报事项的环节,明确转外、上报部门的主体责任,压缩本级审批部门转外、上报的时限。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清单、审批动态、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信息。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形成各部门各行业信息公开规范运行、运转协调的长效机制。

4、凡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部门、乡镇(街道)应通过网站、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管渠道等信息,实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区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要和区政府公布的事项名称一致,做到统一规范、完整准确。

(二)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5、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依托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三大系统及天府“APP”,承接完善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方案,拓展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模块功能,开发智能手机政务服务APP,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与部门之间、区乡村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不断推进网上申办、在线审批、适时监察等工作,创新科技手段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6、对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落实情况(以区级部门内设股室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办理到位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监察,适时监督监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情况,杜绝体外循环,确保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受理和办理。

(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政务服务运行机制

7、推动行政审批改革。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原区政务服务中心撤销并成立区行政审批局,文件明确区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原政务服务中心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放管服职责。

8、按照精简高效、职能清晰、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创新运行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一窗通”审批运行机制,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

9、积极实施项目代办和村级代办。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好省、市、区三级联动审批服务,探索开展区、乡、村三级联动审批服务。积极推行项目园区代办和村级代办。

(五)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0、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达川府办〔2015〕69号)文件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场地建设标准,统一办理事项,统一运行模式。

11、对照省、市、区公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目录,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农用地审批、医疗保险(新农合)、户籍和涉农补贴等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平台。抓好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将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

(六)建立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12、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搭建招商引资政务服务联络平台,建立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七)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

13、区级有关部门应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在编人员到窗口工作,保持相对稳定,要确定一名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窗口首席代表。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政务服务大厅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在窗口工作2年以上的视同到基层挂职锻炼。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组织,指标单列,优秀指标适当高于其他部门指标。对连续3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窗口首席代表和中层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对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区行政审批局可向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奖励、任用建议。

(八)加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效能工作的监督考核

14、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效能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区委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的内容,适当提高占比权重;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分别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和乡镇(街道)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指标。

15、区纪(监)委、区委绩效办、区行政审批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乡镇(街道)便民服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直面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由纪(监)委实施问责处理。

16、加强对政务服务机构及部门窗口的社会监督,邀请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公开曝光、督促整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价值取向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立足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对标总体目标,抓督促、抓协调、抓推进,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实际成效到位。

(二)严明工作纪律。责任单位要组织相关协办单位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研究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和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镇(街道)站所便民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委目标绩效办将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执行、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追根溯源,严肃追责。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实不到位、行政效能低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约谈。对经行政效能监察约谈,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效能三项制度》等省、市、区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