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秋冬季候鸟保护工作的通知

当前,秋冬季候鸟集群迁徙已在我省陆续开展。根据省、市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秋冬季候鸟保护工作,决定利用候鸟迁徙的重要时机,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候鸟迁徙及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现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秋冬季候鸟保护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批示指示精神,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伤害候鸟犯罪行为,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保护候鸟迁徙及越冬安全为目标,强化联合执法管理,从源头抓起,对流通渠道和市场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候鸟行为及其他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为重点,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和候鸟迁徙通道,大力开展候鸟保护执法检查,重点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单位、集贸市场、宾馆酒楼、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场所的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获得的候鸟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

四、工作安排

1.组织专门力量,划定候鸟迁徙管理责任区,落实保护管理责任人,全面开展网格式巡护行动,彻底清理收缴和销毁猎套、猎夹、鸟铳、鸟网、毒饵等猎捕野生动物工具,为候鸟提供安全的野外生存环境。

2.对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单位、集贸市场、宾馆酒楼、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对走私、贩卖、加工、制作、销售和非法运输、携带候鸟及其产品。对非法经营候鸟及其产品的,要坚决予以没收、清理和取缔。

3.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驯养繁殖场所以及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通道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防范野生动物疫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