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作风建设入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剩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纠治了一些多年来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接续开展“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三创四建”“三重四创五优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国资委系统政治生态发生了历史性新变化。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企业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是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目标,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贡献廊坊力量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作风纪律,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有效载体。各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强力推进,切实抓出实效。

二、认真把握总体要求,保持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正确方向

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升级加力,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为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国资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做到靶向施治。

3.坚持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和企业领导人员要在把握工作要求、深查问题根源、推动整改落实、服务人民群众、模范遵章守纪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形成“头雁效应”。

4.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民生工程,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群众看到新的变化、得到更多实惠。

5.坚持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尊重群众意愿,办好民生实事,不搞层层加码,防止劳民伤财。

三、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和作风纪律突出问题

(一)深化作风纪律整治,持续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企业实际,深入查摆剖析、持续整改提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单位,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坚强阵地。重点整治2个领城突出问题。

1.一级企业重点整治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国资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行动不主动,大而化之、简单应付,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本企业及基层情况不熟、底数不清,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敢抓敢管的劲头不敢直面问题、触及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在国资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对改革重组、转型升级、服务民生、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不担当、不尽责,虚于应付、弄虚作假。

(4)文山会海问题突出、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务实,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5)争先进位意识淡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工作上满足维持现状,上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长期没有实质性变化,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问题。

(6)宗旨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制定政策、出台措施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群众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7)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应研究的不研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办理的不办理,该推进的不推进,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贻误工作、影响企业发展。

(8)违反会风会纪,不严格遵守会议请假制度、不严格执行会场纪律、不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不严格遵守会议着装要求。

2.基层企业重点整治问题。

(1)面对矛盾和困难绕着走,有难度的事缓着办,有压力的事拖着办,对工作失误推脱逃避、撇清干系,不敢担责、不愿担责。

(2)缺乏大局观念,工作中拈轻怕重、挑肥拣瘦碰到困难往上交、遇到矛盾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工作失误逃避推脱、不主动担责负责等问题。

(3)爱岗敬业精神欠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不振,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等问题。

(4)不关心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落实惠民富民安民政策不到位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聚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不实,搞变通、钻空子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全过程。重点整治5个方面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走形式、搞变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重视、查处力度不够,治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3.违反有关规定公款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等问题。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5.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四、完善推进措施,确保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查摆短板不足,深刻检视剖析,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2022年3月15日前,建立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并上报国资委。

(二)严肃督查问责。市国资委深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三)强化日常调度。实行月报告制度,监管企业自3月份起每月15日前向市国资委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创新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举措。

(四)实施群众评议。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年底前,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当下能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需长期落实的,明确目标、完善机制、持续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政策,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注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成立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纪律作风建设重大问题,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党组织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发挥表率作用。监管企业要参照国资委做法,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机构,组成工作专班,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国资委党建科。

(三)强化宣传引导。丰富创新宣传内容载体和形式,用好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反映企业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及时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着眼于抓细、抓常,健全完善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工作作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