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种子市场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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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种子市场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种子是特殊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品种的优劣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抓好种子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首先是市场化,种子销售企业不再局限于国有种子公司,而是放开经营,只要具备相应条件都可以注册公司,投入到市场竞争之中,使得从事种子经营的企业和个体户成倍的增长。第二是销售的品种大量增加,品种多、乱、杂现象突出。以玉米为例年销售品种数高达100个以上。第三是销售渠道多.过去以县级种子公司为主体的经营格局被彻底打破,个体种子经营活跃,就我县来说,种子经营者目前已达400多户,而且,销售网点还在继续增加,在不断地向村、组蔓延。第四销售方式多。门店经营、网络经营、流动经营、物流直供、提前预订并存。随着种子销售利益的驱动,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为此基层建议:

农业管理部门要认真搞好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对农资市场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坚持开展新品种的区域试验、示范和展示推广等,真正从源头上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不顾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