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三项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运行问题亟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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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三项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运行问题亟待整合

目前医疗保险因公民状况已经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三项制度三种规则,基金各自管理,不能相互挪用,其所提供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渠道繁杂、形式各异,从而形成了一种“碎片化”运行状态。改变目前医保政策的“碎片化”现状,建立全民统一医保体系,成为医疗改革的方向。

一、三项保险制度运行存在问题

一是三项保险制度显现待遇落差。三项保险制度都强调了保基本,而医保目录却有互有差别,出现有高有低,缺乏社会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引发社会矛盾。由于三项医疗保险制度规则不同,相互无法衔接,导致变更保险险种时出现待遇落差,引发社会不满。

二是三项保险制度相互分割。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又由民政部门管理。这几项保险制度职能上相近,内容和性质上相同,但管理上却分属三个部门,彼此相互分割,难以形成合力,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三项保险制度运行机制有冲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管理,虽然能充分掌握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与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信息,但由于提供与购买服务、管办不分离的双重身份,使新农合监管难以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

四是三项保险制度交叉重复运行。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管理,参保管理和信息系统不统一,造成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部分城郊失地农民和外出打工农民存在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现象;还有部分农村未成年人(在校生)既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保险又在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种重复参保不仅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负担,还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政策整合。尽快出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法》或加快修订《社会保险法》,制定三项保险制度具体的改革方案,为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提供依据和支持,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是制度整合。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进行整合,按参保对象的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保障层次,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筹资与待遇水平,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是资源整合。在城乡居民一体化医保制度的框架下,整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的经办机构,实现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