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群众自发组织的广场活动亟待规范

今天,本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群众自发组织的广场活动亟待规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层反映:群众自发组织的广场活动亟待规范

近年来,广场文体队伍日益壮大,活动开展红红火火,但由此带来的与周边居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场地设施不足。目前社区周边的公共广场大多面积小,离居民区近,不适合开展广场舞、戏曲交流等活动,还会引发文体团队随意占地和争抢地盘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噪音扰民问题。广场文化活动地点大多在人口稠密的居民小区附近,高分贝的伴奏乐可能成为噪音,影响居民特别是学生的正常生活。

三是确实规范管理。广场舞、戏曲交流等活动大多为自发组织,组织者多为业余爱好者和文化志愿者,缺少专业的人员组织和场地管理能力。

对此,基层建议:

一是建议广泛落实“公共广场活动公约”,有关单位建立组织制度、制定措施、办法等,对广场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管理,加强意识辅导,促进广场文体活动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建议切实加强全县群众自娱广场活动的管理与引导。如开展业务指导、设施设备支持、学习培训等。嘉善县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地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保部门应对播放的音量标准进行指导和把关。公安部门要加强活动场所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管理。

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场地活动的管理,如对跳舞的时间、地点、音量予以限制自律公约,并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对制造噪声者的查处,对各类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持续的城管检查,及时制止播放高分贝的伴奏乐噪声,建立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机制。

四是要在公共场地上给予支持,合理利用公共空间,做到在不影响办公学习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适当开放一些室内活动场所。县财政给予经费支持,以提供更多专业培训机会,及时引导群众在免费的共享资源上选用音乐、视频、培训信息等,让群众有更多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