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职业投诉举报数量激增

今天,本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职业投诉举报数量激增》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层反映:职业投诉举报数量激增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涌现出一批以投诉举报为获利手段的职业打假人。但不愿看到的是,该群体存在一部分以盈利甚至勒索为生的人群,利用法律漏洞,通过投诉举报、信函举报等方式,从目标企业(个体)牟取利益,虚耗部门行政资源。仅2016年,玉环局就接到职业投诉举报120起,呈现井喷之势,超过近5年职业投诉举报的总和。

根据该局2016年接到的职业投诉举报情况分析,职业打假人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手段获得高额赔偿:

一是以“投诉+举报”形式对目标企业施压。随着网络交易的普及,职业打假人将目标集中至淘宝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商家,购买商家产品后,以商家违反《广告法》、《反不当竞争法》、《发票管理办法》、《消法》等法律法规对其“误导”、“欺诈”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甚者干脆抛弃商品外包装、利用拍摄角度等方式,举报商家销售“三无产品”。利用承办单位执法职能向目标企业(个体)施压,迫使商家私了,获得高额赔偿。

二是以“复议+检举”形式向承办单位施压。如果承办单位未能满足其索赔目的,便会通过反复向当地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以承办人员“行政不作为”、“渎职”为由提出行政复议;若承办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程序瑕疵导致行政复议败诉,该群体便会以此大做文章,向当地纪委检举,迫使承办单位将行政资源向其倾斜,重复作业,导致许多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是以“随机+撒网”形式借执法部门获利。例如今年9月,职业举报人莫某向浙江省工商局对包括苏泊尔在内的5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就违反《商标法》等多部法律进行举报,并要求获得举报奖励。承办部门接到举报,需对其所涉及到的多项举报内容进行逐一核查,赤裸裸的利用执法部门职能为其牟利服务,占据真正需要维权消费者的行政资源。

针对上述现象,基层消保工作人员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遏制部分职业举报不正之风。

一是统一全省投诉举报处理操作流程。以玉环局为例,辖区电商行业起步较晚,相较杭州局,无论是企业自律方面还是部门监管方面均缺乏经验,即使已出台了《玉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举报投诉工作办法(试行》,也无法及时应对职业投诉举报人的新套路,在可行性上有所欠缺。对此,基层建议将电商行业发达的“杭州经验”推广开来,梳理办理流程,出台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二是争取获得当地法制办、上级局支持。针对职业投诉举报,主动与当地政府法制办、法院等部门进行提前沟通,争取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支持,做到心中有底,一旦遇到复议、诉讼也可从容应对,防止被职业打假人以诉讼、复议相要胁。

三是强化跨地区信息联动机制。职业投诉举报人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特点,经常同时向经营者所在地和销售者登记地进行投诉举报,甚至部分涉及规模较大的公司,需要跨省移送,造成同一投诉多次受理,同一举报反复移交,不但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给职业举报人行政复议借口,更容易引起系统内部矛盾,影响基层队伍建设。对此,基层建议构建跨地区信息联动平台,并针对多次反复投诉举报可以明确认定为职业投诉举报人的,设立“职业投诉举报黑名单”在系统内公布,一旦其再次提起投诉举报,即可了解将其过往投诉举报手法,引起承办单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