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国企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关于报送“2021国企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21国企开模·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报送“2021国企楷模”候选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工作部署要求,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结合“十四五”开局之年特点,聚焦庆祝建党百年、筹办冬奥会等重大任务,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在全系统掀起“树楷模学榜样”的热潮,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同时,为市国资委系统“2021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候选人推荐工作打下基础。

二、评选标准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岗位、融入日常、融入人生,在领军带动、创新突破、服务保障、敬业奉献、道德引领等五方面事迹突出,在落实国资委系统中心工作、庆祝建党 100 周年重大活动、巩固拓展扶贫支援成果、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筹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倡导文明新风上表现突出,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1.领军楷模:在某一领域、行业中享有较高权威、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领导管理人员。特别要关注在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中具有前瞻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代表。

2.创新楷模:在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科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和学术成果的高级人才。

3.服务楷模:重点选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筹办冬奥冬残奥会、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办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4.敬业楷模:立足扎根一线,彰显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的基层普通劳动者。

5.道德楷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考虑到“2021北京榜样”评选要求在北京工作、学习、生活的 18 周岁以上成年人,为便于获评的“国企楷模”后续能够顺利参与全市推荐,“国企楷模”申报条件原则上要求在北京工作的国企职工。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首都道德模范、往届北京榜样年度人物,不再作为“国企楷模”推荐人选。

三、推荐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

四、推荐名额和要求:

每家单位上报“2021国企楷模”推荐候选人1名,并注明楷模类型(类型分为:领军楷模、创新楷模、服务楷模、敬业楷模、道德楷模)。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对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及遵纪守法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报送截至时间为5月21日17:00前,报送单位请填写《“2021国企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2021国企楷模”候选人推荐表》,同时上报1500-2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以及登记照1张(1寸免冠)、工作照和生活照各2张(像素不小于1M),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版报送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