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以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大了监督和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展开安全生产监察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上半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日常议程当中,切实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2月3日,局长杨嘉清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传达了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今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要以全国和全省、全市的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责任,以防为主,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切实做好2019年,特别是春节前后和全国、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维护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半年,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人社局与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基层劳保站所多层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企业主管部门也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人社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三)强化检查督促,狠抓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我局坚持监督与管理相结合,查处与惩治相统一,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工作一线,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性监督,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此外,我们还经常性组织较大规模的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如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及上级部署的针对临近地区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大检查,努力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领域内执法监察工作。年初,制定了我局今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积极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四个一律”,维护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总结《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5月18日,局办公室、纪检室牵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视频,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为使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等法律法规宣贯到位,我局采取了免费发放宣传小册子、挂图和到基层指导等方法,深入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三是制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并按照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通过努力,今年以来全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2019年上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有:一是安全生产观念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松懈,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防范措施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政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督、计划监督,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度有检查。对节假日期间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账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账备案,隐患不消除,台账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联合有关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谎报、迟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