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2020年以来,执法局党支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将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目标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履行选人用人之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监督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

(三)履行整风肃纪之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持续开展党内重点法规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5次,同时与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10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厉行节约,做到公务车辆严禁私用、公务零接待、职务零消费等,将各项规定执行情况落实到位。

(四)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个服从”。落实好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权力清单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履行党内组织生活之责。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努力实现全体党员全覆盖、全参与,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有序开展。

(六)履行表率示范之责。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