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稽查局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稽查局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白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李 刚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6年上半年以来,稽查局党建工作在市局党组、党委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工作主线,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狠抓党建工作落实,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聚精会神抓党建,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紧紧围绕稽查税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两学一做”、“三联一代”、“精准扶贫”等活动,大力倡导“务实创新、忠诚敬业、法治廉洁、担当有为”的精神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党建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

稽查局设有党支部1个,党小组2个,现有党员干部22人,平均年龄43岁。根据党章规定,按照市局党委工作要求和党建工作年初计划安排,我局于今年3月初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对党支部进行了重新改选,选举了5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按照党建工作安排,细化和完善了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坚持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思想,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扛在肩上。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抓好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基党组织生活等重点任务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使稽查局党组织能够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建”考核作用。把管党治党的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抓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党组织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至少1次向市局党组汇报党建工作。

认真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认真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坚持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与支部委员会成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参加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党日活动以及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思想建设

明确指导思想,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只有抓好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干部群众的民主参与作用,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形成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合力。稽查局党支部注重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白山”的发展主题上来,通过增强 “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五个意识,坚持聚精会神搞党建、一心一意抓收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大力发扬真抓实干精神,奋力推进稽查事业新发展,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政治学习、理论武装是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我局始终把政治学习和理论武装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定学习内容和教育意见,加强对学习教育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学习考勤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记录“四落实”。 为提高广大稽查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根据市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局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层层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建设工作格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制度,不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纳入了法制轨道,而且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应负的责任追究等问题作了制度性规定。对此,我局党组要求各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履行好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针对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的表现和特点,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即自1988年开始,我局党组领导班子就十分重视抓制度建设,并在每年都针对各块工作的弊端和不足之处进行修改、总结和完善,至1993年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我局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从粗放到规范,从经验型到科学型转变,加强了我局自身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今年上半年,在原制度基础上,重新修改编印《元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其主要内容有《岗位责任考评》、《工作岗位轮换》、《工作日记》、《月工作考评》、《政治业务学习》、《着装纪律规范》、《上下班签到》、《案件审批》、《行政执法责任暂行办法》等24项配套制度,并编印成册,发至每位干部职工手中以经常学习,把各项制度作为镜子,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能自觉做到坚持上下班签到,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整顿和规范自身监管执法行为,对管理对象热情服务、文明管理,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受到群众和社会广泛赞誉的崭新形象。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领导班子坚持了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了班子内部的监督,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紧密团结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班子建设和工作协调发展。其次,今年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了廉政共建工作机制,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工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为防止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四)加强作风建设

干部的作风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好的作风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形成巨大的凝聚力,造就坚强的战斗力。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作风,败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因此,作风建设是党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作风是否优良,既关系到发展,又涉及到和谐,是历来党中央领导人十分关注的建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就强调,要下大力气改进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此,笔者对党员目前的作风现象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并进行了一定的思考,认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紧紧扣住“醒”“严”二字。(一)抓好领导作风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

古人说的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凡是要求广大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切实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头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在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上下功夫、见成效。

要制定领导生活作风规范。分级制定相应的领导行为准则,对公务时间以外的失德、失范、失误行为做出界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碰硬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继续做好领导接访下访和调研活动,领导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带头到基层一线破解难题,促进工作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

要认真梳理,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围绕机关管理、责任落实、优化服务、绩效考评等关键环节,多探索一些兴利除弊的有效制度,多创新一些激发活力的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特别是“一把手”要虚心纳谏,杜绝上会走过场、开会“一言堂”,避免班子内部思想不统一、认识不一致、执行不到位。

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包括班子、科室和个人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行为准则,让群众监督有依据,使每项工作都有人分管、有人负责、有人经办,杜绝敷衍了事、推诿扯皮。

着力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工作机制,重点推广了挂牌上岗、干部去向公示、民情日记、派党建指导员和办廉政灶等制度。要创新督查制度和形式,查措施、查进展、查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作风建设活动不走过场。要结合年终考核,对改进作风不力、流于形式,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违法乱纪的,要抓几个典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要精简行政审批。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制度,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该削减的削减、该下放的下放,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克服权力越位、错位、移位现象。

要规范事权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党性原则,坚守职业道德,干部对自己权力分管范围内的企业、业主、群众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具体事务不影响、不干预、不插手、不参与。

要强化源头防治。要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提高风险领域党员干部预防腐败能力。要建立分权制衡、交叉任职、交流轮岗及细化裁量权标准和幅度等权力分解运行机制,尤其是推广轮岗制,组织部和人社局要制定方案,凡可以轮岗的岗位一律实行轮岗。

要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机关干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扩大公共行政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强公共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决策后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政务公开的内容要主动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

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可能因职务影响导致不良影响的,要提前向组织申报,事后产生负面影响的要及时向组织说明原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不搞大操大办。

要建立公道正义的用人制度。要用人唯贤,不用人唯亲;要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人,不用浮夸漂浮、弄虚作假的人;要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人,不用因循守旧、碌碌无为的人;要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人,不用贪图名利、自私自利的人;要用埋头奉献、不事张扬的人,不用上窜下跳、搞歪门邪道的人。要高看一眼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要多加留意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不能亏待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真正形成凭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三)密切干群关系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

干部作风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群众眼睛是盏灯。 要继续深入推进“三送”活动,实施惠民行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问题较多、矛盾较多的地方,真心实意听意见,脚踏实地摸实情,下大力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拆迁安臵等方面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建立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招商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系统化、规范化。各级窗口服务单位要将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等向社会作出公示、承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四)抓好宣传教育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基础

要深入宣传发动,运用典型推动,搞好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作风建设氛围。注意整合各新闻媒体的力量,对重大创新、重大典型进行深度报道,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各级宣传部门要多种形式加大作风建设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深度报道,接受群众监督。要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对作风建设活动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整改,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要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构建学习的载体,营造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浓厚氛围。认真学习中央、省、市重要讲话精神,将作风建设的要求内化为心理认知、外化为行为准则、转化为自觉行动,从思想深处解决作风问题。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学风。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增强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要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要健全完善学习例会、教育培训以及评学考学等制度,把学习考核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委以重任和提拔重用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干部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解决突出问题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

作风建设能否真正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是否紧密联系实际,动真碰硬地解决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以最坚决的态度,严厉整治和严肃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严厉整治和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刁难投资者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对依然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不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相关制度的部门领导和党员干部,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重点查处一批吃拿卡要、懒政怠政的典型案件。

(六)取得工作实效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标准

要“实干兴县”,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时势,牢牢把握“实干”二字,崇尚实干、反对空谈,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出实招、办实事、重实绩、求实效,永葆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精神状态,靠实干凝聚心智、靠实干激发热情、靠实干体现价值、靠实干创造业绩、靠实干发展经济,集中精力办好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要积极主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形成你追我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转变作风中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转变作风。大力推行工作“倒推法”,对既定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确定好每一阶段乃至每周每天的任务,咬死任务,强力推进。唯有如此,才会有效率、有成果,才能提能力、提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干部作风建设前提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认真研究、精心安排。要实实在在地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便于落实的方案和措施,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纪检、组织、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和协调责任,县四大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和包联责任制,加强联系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工委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抓作风整顿的整体合力。

(二)积极参与服务群众活动

高度重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将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局22名党员主动持《在职党员进社区联系卡》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结合职业特点、个人专长及本人意愿,认领服务岗位,每名在职党员至少认领一个服务岗位,积极反应和解决社区群众的问题。并且与“党组织服务日”、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认真做好党建工作自查自纠

根据市局党建工作关于扎实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对照《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自查自纠要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找出差距,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我们共对照工作要点中的四个方面,26项要求中的19条进行了检查,对所涉及任务都能较好的完成。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事后会第一时间加以整改,同时借这次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契机,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在白山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中,争创先进党支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梅昌新局长讲话内容认真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确定今年为问责年,重点围绕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规范执法3个方面10个问题40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稽查局工作落实到位,凝聚合力让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有效调动各级党员干部努力工作的热情和干劲,使党建工作见到实效。

(五)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

稽查局支部共有党员22名,需要帮扶赤松村贫困人员15人。我们的方法是每名班子成员及两名科长各包保1人,剩下8人有两名党员组成小组进行包保。并设联系人1名。按照市局扶贫工作统一部署,实地同帮扶人员进行走访对接,及时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商议,集思广益,针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制定多种具体的帮扶办法,尽量满足要求,力争做到“精”而“准”,措施到位且具有实效,让贫困人员深切体会党的关心和关怀。

(六)全面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要求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充分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各党小组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使全体党员就要在思想上对党绝对忠诚,要怀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就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是忠于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制定有效的措施,学习为基础,做为关键。即是要把学习成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领导提供有效保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避免走形式、跑过场,要把学合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三是明确学习目的要取得“两学一做”优良学习成绩,就要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准提教育成果相结合,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并发扬光大。实现集中学习向经常性学习转变。通过有效的学习,解决一部分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一些问题。

(七)自觉补交党费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对近几年党费收缴问题自查自纠。其中,克服稽查局人员调动频繁,各年度人员工资调整跨度大等多方困难,及时登记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共补交人数34人,党费1.6万元,进而使全体党员对党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进一步增强自身党性,积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增加了信心。

(八)重温入党志愿,践行“两学一做”

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同时参加市局党建工作举办的“重温入党志愿”活动,取得丰硕的成果。一是明确入党目的,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重读入党志愿,明确党的先进性,对照入党志愿,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两学一做”。二是牢记对党的承诺,反思过去找差距,扎实完成本职工作,更好服务国税工作。三是通过回顾过去承诺,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反思成长历史,努力践行入党志愿,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感情,对在新形势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是激发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的积极性,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认真践行自己当年的入党志愿,努力把自己对党的承诺化作实际工作成绩,来报答党的培养和关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性修养不高。有的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坚定性不够,对获取的信息不加鉴别,容易听信和传播小道消息,对县委、政府的决策乱加评论,乱发牢骚,扰乱民心,制造负面影响。有的干部保密意识不强,不讲原则,随波逐流。有的干部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自己避重就轻,批评他人隔靴搔痒,听得进赞扬,听不得批评。

二是缺乏进取精神。有的干部不求上进,缺乏“三劲”:一抓到底的狠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鼓作气的拼劲。工作消极懈怠,自我放松,小进即满甚至不进亦满。干事拈轻怕重,畏难怕苦,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正视问题,遇到问题绕着走。有的干部容易因循守旧、墨守陈规,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消极应付,不能打破常规理思路、出新招,缺乏敢闯敢试、锐意改革的劲头。有的干部是“怕”字当头,怕惹事、怕告状、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

三是计较个人利益得失。有的干部残存封建官僚主义思想,把当官视为人生最高追求,把官职高低作为检验人生价值和社会地位的唯一标准,不安心工作,看到别人比自己发展得好就心理失衡,热衷于谋提拔、要实权,而不愿意下苦功夫真抓实干,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只满足于学习传达,而没有狠抓落实,将工作一分了之,当“甩手掌柜,有的干部甚至讲条件、讲代价,把个人利益放在最前面,总是想着自己的荣辱得失,刚做出一点点成绩,就急于向组织邀功请赏,干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

四是群众观念淡薄。有的干部思想浮躁,不安心工作,对下一派官僚作风,趾高气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甚至简单粗暴处理,导致新的矛盾和上访事件。

五是工作懒散拖沓。有的干部惰性十足,得过且过,工作不讲效率,拖拖拉拉,做事不讲标准,不讲质量,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六是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干部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群众在正常的工作日来办事,经常吃“闭门羹”。有的干部在编不在岗,拿着工资不干工作。有的干部在外面吃吃喝喝,随意出入休闲娱乐场所,回到单位睡大觉、玩游戏、炒股。有的干部坐车讲排场、开会看位臵。

七是缺乏大局意识。有的部门和干部全局观念不强,过分强调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有利的就争、没利的就推,各行其是,效率低下;有的对县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不力,甚至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单干蛮干,一盘散沙,甚至公然唱“对台戏”,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一是各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质量有待提升;二是各党员小组安排的政治学习不主动,由于各科室经常有公出人员,造成每个月的集中学习坚持的不好。

形成问题的原因:一是稽查局人员少、稽查任务重、时效性强,外出抽调人员较多;二是稽查局是市局直属机构,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按组织原则要求应该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但由于人员缺乏等多种原因影响,尚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目前还是由办公室人员兼职,由于办公室的工作任务繁杂凌乱,结果可能会影响党务工作质量。

三、下半年努力方向

(一)工作思路

稽查局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党支部坚强有力;党建制度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二)工作目标

稽查局支部争取达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目标;党员争取达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标准。

(三)工作重点

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支部确定的攻坚项目,通过组织支部例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党小组将难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形象在一线树立,实现党建工作内容、形式提升,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作为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级局领导重要讲话,落实“两个责任”,明确领导班子分工,要求主管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既要履行主体责任,又要履行监督责任。二是强调只有“一岗双责”在稽查局两级落实到位,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重大决策、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自觉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监督。年初开始,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严明纪律、统一认识。个人认为,稽查局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战斗有力,在廉政方面不存在“不托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作为“一把手”,我能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各项号召,旗帜鲜明、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严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信仰不含糊、立场不动摇、方向不偏移。我能够树立较好的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妻子在江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儿子在江源区公安局工作,直系亲属没有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我本人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完全属实,没有进行补充和说明的内容。

3.在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我没有因为稽查局纪检监察机构特殊,推卸对此项工作应履行的责任,相反,我能够认真及时听取市局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杜柳同志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汇报,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2015年至今共听取过三次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稽查局至今没有出现过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今年2月25日在我局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了市局对5位县区局副局长进行问责的情况,并在会上确定,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由办公室胡东明主任负责,杜柳同志转任市局稽查局监察专员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2015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任市局稽查局局长,一年多来,通过与广大稽查干部朝夕相处、并肩作战,对干部有了深入了解,自我感觉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工作是扎实的,作风是过硬的,但是也存在依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如:个别干部精神懈怠心在不在工作上,缺乏责任感和进取心,大局观念差;对上级和本局的工作部署不落实,案件查办进度缓慢,案件久拖不决,案件查办质量不高;执行机关纪律不到位,懒散涣散;干部风险意识不强,以权谋私、趋利执法等潜在风险不同程度存在。针对上述问题,稽查局今年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和克服“重表扬轻批评”的不良倾向。2016年是“问责年”, 所以,我局要把各种问责作为常态,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正风肃纪更是成绩”理念,时刻做到及时教育、警钟长鸣。将组织时间认真学习省局下发的《《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深入研究问责的范围、事项、方法和程序等问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甚至严肃批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于2016年3月4日下午1:30分,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白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稽查系统作风建设,学习贯彻省局《准则》和《条例》,以问题为导向,以问效、问绩、问责为抓手,通过宣传教育、问题查摆、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环节,着力解决干部“精神懈怠不想干、能力低下不会干、懒政惰政不愿干、躲避责任不敢干、欺上瞒下胡乱干”的问题,认真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促进稽查局机关效能显著提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围绕“四个着力”“两个责任”“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逐项对照检查,稽查局在上述问题上不存在突出问题。

3. 针对违规隐患问题和廉洁风险问题,今年稽查局要集中整治岗责不清、能力低下、工作应付、制度执行不力、纪律松散、不履职、不尽责、不敢抓、不敢管、监管缺位等不作为问题,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刷脸”考勤,严格机关纪律,认真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吃乱办事等乱作为问题,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全面实施绩效考核管理,以督查督办为手段,以严肃问责为手术刀,以组织绩效为导向,以个人绩效为抓手,以领导绩效为引导,以绩效应用为动力,按照“谁的指标谁领、谁的工作谁抓、谁的责任谁担”的原则,把全部指标逐一分解到科(室)、到岗位、到人头、到节点,自我加压,努力使绩效指标成为引领和衡量工作的标尺,对各科室、各责任任进行综合评判,作为领导干部、部门与个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问责问效的依据,把政府绩效奖金纳入系统、机关和个人绩效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奖勤罚懒,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作模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从而达到工作有序、考核有章、奖罚分明、监督有力、执法公正、和谐共进。

为贯彻落实市局党建“三联一带”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6月28日,市局机关一支部与市局稽查局支部开展“三联一带”结对共建活动,,并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旨要义,结合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减负担”活动,开展工作调研,积极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市局机关一支部全程参加了市局稽查局党支部开展的重温入党志愿主题活动,共同观看了“沸腾岁月”党的发展史纪录片,市局机关一支部党支部书记陈月明同志传达了《白山市国家税务局党建“三联一带”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介绍了本支部人员基本情况、科室职能业务范围。市局稽查局支部书记李刚同志和市局机关一支部书记陈月明同志分别从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等两个方面,为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使大家进一步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此次活动,增强了市局机关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带动示范作用,理清了下一步“三联一带”和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工作思路,使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达到了互联、互动、互促的目的。

(五)坚持三严三实标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县党组要对党建工作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市局要当标杆,做表率,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各党支部和党员签订党员承诺书,定期下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要把抓党建、抓党务纳入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既考业务成效又考党建实绩,实施奖惩联动,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继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整改落实。以“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为内容,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思想建设主题座谈会,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税道德讲堂”、“家风教育”等专题讲座,提升党员干部修养。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建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互促互进。各党委、党支部、党小组以“抓党建,推动国税发展”为载体,围绕深化征管改革、国地税合作、便民春风行动、服务小微企业、推进重点工作,制定《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推进书》,开展“机关党员下基层”和“岗位做贡献”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之家”、“党员示范岗”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以思想强、作风硬、懂规矩、守纪律为目标,持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开展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减负担”活动。五是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6年党建工作安排》,市局每半年召开一次系统党建工作汇报会,全年召开一次县(市、区)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继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形成大抓基层、狠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六)坚持从严带队,持续提升能力素质。一是以“忠诚、担当、干事、干净”为目标,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法治型、廉洁型”领导班子建设。要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中心发言人、引言人、专家辅导、辅导辅学、全员学习、个人自学等制度,举办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主题培训班,上半年召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目标,10月份在全系统举办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能力考试,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知责、守责、尽责;要建设服务型领导班子,有计划的开展干部下派挂职锻炼和上挂工作交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台账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每名班子成员在联系点开展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要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撰写1篇调研报告,提高调研质效,促进成果转化;要建设创新型领导班子,建立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实行市局分管领导和基层主要领导创新项目负责制,围绕依法行政、征管改革、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选题立项,充分发挥精英团队在创新项目中的课题研究和引领示范作用,对“高大上”的项目要积极谋划,对“小而美”的项目要全面实施,市局举办创新项目评比会,破解工作难题;要建设务实型领导班子。要把“三严三实”贯穿于工作、决策、执行当中,要强化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上级部署的工作、党组决策议定的事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位党组成员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来抓落实。要把领导干部的落实力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建立基层班子工作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反馈、报告机制,对分管工作绩效、考核评议、考试成绩、创新项目等四项情况,实行单项末位提醒和四项综合评价末位退出机制。对不能善抓善管、敢抓敢管导致落实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和连带责任;要建设法治型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健全依法决策和公开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加强制度的落实,严守法治标准和法治底线。今年,市局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和密度,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建设廉洁型领导班子。坚持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述职述廉工作。开展“庸懒散拖欺” 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组织调整、诫勉谈话、行政问责等手段,下大力气解决不担当、不履职等问题。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规则,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严管善待,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当中,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变化,通过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正风肃纪、提升素质,确保队伍跟得上、能适应、会作为。要继续落实《全市国税系统2014—2016年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实施意见》,在分级分类培训、对口岗位工作式带学、“一对一”层级带学的基础上,有效利用互联网教育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培训形式开展全员培训。按照队伍年龄结构特点,实施“30、40、50”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在充分考虑其工作经验、业务水平和优势特长的情况下,对40岁以下人员以岗位练兵、以考促学提高业务素质;对40岁至50岁人员实施分岗位专业化递进式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对50岁以上人员进行更新知识培训,胜任本职岗位,达到人岗对应、能岗匹配。采取岗位分类和个人争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树立人才优先导向,研究制定人才培养、使用、考评、奖励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引导和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提高优秀人才综合素质。三是全面落实《吉林省国税系统2016—2020年基层建设规划》,制定阶段性方案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基础建设和基层保障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逐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条件,优化工作和生活环境,解决基层干部职工困难。四是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巩固现有文化建设成果,拓展文明创建、文化基地、评选白山好人、志愿者服务等文化建设新领域,创新文化协会引领、互联网+文化的新方法,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推广,在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树立“说真话、述真情、办真事、做真人”的鲜明导向,培养“忠诚敬业、务实求新、法治廉洁、担当有为”的国税共同价值观。五是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好“两个待遇”。

(七)坚持讲纪律、守规矩,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准则》和《条例》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标准,衡量检验自身行为,纠正整改问题不足,严明党的纪律戒尺。二是全面履行“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党组关于主体责任实施、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三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岗责不清、能力低下、工作应付、制度执行不力、纪律松散、不履职、不尽责、不敢抓、不敢管、监管缺位等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乱作为问题。紧盯年节假期节点,强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日常检查,严厉查办隐形变型“四风”问题;全面夯实责任,开展深化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合一”监督检查,加强一案双查工作,落实线索移交制度,全面推进权力入笼工程和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四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旗帜鲜明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