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调查报告多篇

补贴调查报告多篇

【第1篇】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政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逐年增加,惠农补贴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实施惠农补贴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县共有2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为15万余人,占全县人口总量的四分之三。研究我县惠农补贴政策问题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补贴政策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当前实施的强农惠农政策大致可分为6类,分别为社会保障类政策、直接补贴类政策、扩大内需类政策、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和项目扶持类政策。从政策目标看,前3类可归为惠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后3类可归为强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社会保障类政策。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项,其主要目的是为农民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贫困、看病、养老的后顾之忧。

(二)直接补贴类政策。从2022年开始,我国先后对农民实行了直补政策,补贴种类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其目的是为种粮农民直接提供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扩大内需类政策。包括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三项政策,对购买汽车、摩托车、九大类家用电器的农民给予购买价13%的补贴,不仅给农民以实惠,提升农村的购买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进一步拉动了内需增长。

(四)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包括危房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低产田改造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等,目的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便于政府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对较大范围内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解决农民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

(五)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包括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主要通过政府出资培训技能提高农民素质或为农民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等形式,达到强农惠农的目的。

(六)项目扶持类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扶持具体项目,引导农民开展现代、高产、科学化的农业项目,在给予资金的同时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属于授人以渔的技术下乡。

二、基本成效及经验

一是保障了最困难群体的利益。在农村,养老、就医成为了一大重点、难点问题。在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后,三类困难群体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二是通过各种补贴让农民得实惠。种粮农民收入低一直是阻碍农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进行了各种补贴。据统计,我县平均每亩地每年拿到的补贴金额为100余元,根据人均耕地面积3亩计算,平均每户每年300余元。除此之外,中央和省级财政还对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家电等消费品进行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农民的消费压力。

三是通过扶持产业项目为农民增收。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技术的扶持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米业加工合作社、油脂加工项目等一些特色产业项目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不仅取得了不错的效益,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是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均投入资金,对农村的交通、水利、住房、土地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是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补贴引导农民种植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激励农民采用良种,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有助于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管理部门分散,政策落实协调配合不畅。管理和分配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有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多个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工作机制,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各自为政,资金监管责任分散;不同渠道的强农惠农政策目标可能存在交叉重复。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项目点多面广,项目资金撒胡椒面,难以形成强农惠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二)补贴资金细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效果有限。按照目前的补贴标准,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量加起来非常大,但分散到人后,平均每人补贴只有100余元,相对于近年来飞涨的农资价格、逐年增加的人工成本,意味着农民投入成本增加、收益下降,从而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或收益大打折扣。补贴资金对个体农户的补偿作用非常有限,鼓励农民种粮的政策效应不是很明显。

(三)强农惠农资金量太分散,管理难度高。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差,跟踪管理不到位。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投到项目上的资金未

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部分补贴资金在拨付时,存在农户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等问题。

(四)政策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强农惠农政策设计过于复杂,限制条件多,实施难度较大,一些技术性指标难以简便、科学认定。比如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政策,能繁母猪的数量很难准确核实,导致实际操作中易引发矛盾。另外,还存在上级部门对政策实施的要求与现实操作不相符的情况。

(五)落实政策的行政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县、镇两级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落实,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纠纷等,每一项工作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相应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协调。从政策制定层面,抓紧研究科学、合理的项目设置和资金整合措施,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同时,探索建立涉农部门沟通协调及监管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避免资金使用管理重复交叉和相互脱节,防止资金监管的缺位。在具体落实层面,由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涉农单位和监督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年度支农投资的安排原则和使用方向,具体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和协调工作,搞好各项目之间的衔接工作,解决涉农投资中的难点问题,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支农投资指南,实现全县一盘棋。

(二)创新政策方式,巧用市场手段。强农惠农政策,绝大部分是以补贴、项目等资金扶持的方式进行,鲜见通过改革政策、解除约束、加强引导等途径达到强农惠农目的的做法。一是适当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经营,重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家庭经营和合作社优势互补,提高农民市场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延长农产品价值链条,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物流流通,将农产品附加值更多地留给农民。

(三)加强资金监管,探索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制。根据强农惠农资金总量大,点多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逐步探索和建立政府主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相互结合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抓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管工作,推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简化政策设计,完善信息平台。强农惠农政策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重点解决全局性、突出性问题,政策设计上要容易理解、便于实施、有利监督。在政策目标人群的认定上,一方面要使资格认定标准变得清晰、明确、易于辨别,另一方面要使申请人的信息清晰、明确、易于查询。同时还要加大对资格认定标准的宣传力度,使其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和掌握。更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解答群众的疑惑。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平台,把申请人的数据信息定性、量化,完善政策落实的基础信息支撑,更加方便、准确地判定申请人的实际条件。

(五)简化行政流程,改善网络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补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搭建县、乡、村三级互动管理信息平台。农民信息经确认后,各级管理机构可以共享农户信息资源,省去了很多重复劳动。二是改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强化代发金融机构工作责任,加强乡镇、村、信用社网点建设,及时更新网点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第2篇】财政对农资补贴增减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日前,记者就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有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农资涨价影响农民收益

问: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农资综合补贴是我国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它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的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补贴规模只增不减,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问:为什么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答:近年来一些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种粮成本有所上升,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补贴长效机制,以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建立健全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有利于稳定种粮农民的补贴预期,以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有利于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安排补贴预算;三是有利于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四是有利于促进补贴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补贴规模不会减少

问: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如何确保补贴规模只增不减?

答:为确保农民种粮收益,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遵循了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价补统筹,即统筹运用国家财政补贴与调控粮价两方面措施弥补因农资涨价而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当农资价格上涨时,如果粮价涨幅不大,弥补农资增支则以财政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考虑粮价增收因素;如果粮价涨幅较大,农资增支原则上主要靠粮价增收消化,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动态调整,即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如果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上涨较大,导致农民种粮增支较多,中央财政相应多安排增量补贴资金;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没有上涨或略涨,农民种粮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财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补贴资金。

只增不减,即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从具体操作上讲,即以xx年亩均化肥、柴油支出水平为初始基期水平(以后年份高于初始基期水平的,则以该年作为新的基期年)。综合考虑当年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化以及国家财力情况,确定次年农资综合补贴规模。与基期相比,当年化肥、柴油价格上涨影响农民种粮增支较多时,则在上年补贴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当年农资价格不涨或下降时,原则上保持基期补贴存量不变,如果连续三年粮食亩均化肥、柴油支出不高于基期水平,可以统筹当年财力情况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

春耕前补贴兑付到户

问:中央财政如何确定年度补贴规模?如何分配和拨付补贴资金?

答: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中央财政将根据当年农资实际涨价情况,统筹粮价上涨因素后,合理安排补贴规模,在次年年初分配、拨付到省。

具体来说,第一步,测算当年因农资涨价引起的增支总额。主要依据国务院价格、农业主管部门统计的全国亩均化肥、柴油增支额、当年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来测算。第二步,确定当年补贴规模。按照补贴只增不减的原则,基期补贴存量如数安排。同时,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当年农资增支总额,粮价上涨因素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新增补贴额,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当年补贴增量。基期存量与当年补贴增量之和为补贴总规模。第三步,分配补贴资金。存量补贴资金按基期分配基数不变。增量资金分配,原则上主要考虑各省(区、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等因素,并适当考虑地区农资价格差异。补贴资金分配向粮食主产省倾斜。第四步,拨付补贴资金。每年年底确定补贴规模和资金分配方案后,在次年初将资金拨付到地方,要求各地在春耕前将补贴兑付到农户。

问: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为什么要选择化肥、柴油两大类农资作为测算种粮农资增支、安排补贴规模的依据?

答:种粮农资按大类划分,主要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农药、农膜等。选择化肥、柴油两大类农资品种作为测算种粮农资增支、安排补贴规模的依据,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化肥、柴油增支占农资增支的大头,一般占70%多,对种粮农民收支影响大,且全国种粮农民普遍使用,易监测、好算账;二是农药、农膜支出占种粮农资成本的比例小,对农民种粮影响不大,而且品种多、差价大,价格、用量等均难以监测核实;三是国家已安排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补贴,种子和农机不宜再重复补贴。

【第3篇】有关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调查调研报告

为在今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更好的制定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购置适合自己的机械,推动全县农业生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自8月1以来,临邑县农机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题调研活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股、推广站、乡镇农机站等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题调查组,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通过与享受补贴户及农民座谈、听取乡镇(街道)领导及村委负责人介绍,实地察看地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获得了大量基础性资料。经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所起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级安排给临邑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0万元。该县农机局在省、市农机办的领导和指导下,针对本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购置先进、适用机械。共补贴各种农机具321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184台、小麦免耕播种机13台,大型拖拉机39台,其他各种机具85台,228户农民受益,直接拉动农民投资XX多万元。这些机具的投入使用,促进了临邑县农机化事业迅猛发展,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取得的成效

1、农机装备水平快速提高,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投资农机的积极性,农机总量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已达到176万千瓦,农机总值7.9亿元,拖拉机4.1万台,其它机引配套田间作业机械3.6万台。由于补贴额度达到机具总额的30%,使农民对大中型、新型机具买的起,买起来划算,大马力、联合作业机械增长较快,全县玉米联合收获机新增184台,大中型拖拉机新增153台,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15台,农机配置结构进一步优优化,土豆收获机、条播机、耘耕机等新型农业机械也从无到有,逐步增长。这些性能优越、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机具的迅速普及,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

2、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攀高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临邑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尤其是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了显着提高。今年由于气候原因,小麦成熟晚,与河南等地仅差3—5天,从外地引机数量锐减,加上麦收期间正值汛期,小麦抢收工作形势严峻。为此,临邑县农机局积极协调近年来补贴的307台自走式收获机和279大型拖拉机(配备小麦割台),紧急投入三夏抢收工作。并引导农民开展小麦机收、秸秆还田、玉米贴茬播种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模式,减少作业环节,缩短作业时间,加快播种进度,提高播种质量。全县77.83万亩小麦全部及时收获、颗粒归仓,实现小麦机收76万亩,机收率达到98%。

3、保护性耕作实现新跨越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从而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一项先进农业耕作技术,不仅减少作业环节、节约成本、增产增效,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临邑县农机局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过程中,把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确定为补贴重点,大力推广普及。截至目前,临邑县拥有玉米联合收获机728台,小麦免耕播种机145台,今年小麦免耕播种面积达到9万亩,建设成方连片小麦免耕播种示范基地12处,其中,临邑镇刘双庙村的示范基地达到1200亩,500—1000亩的2处,200-500亩的3处,200亩以下的6处,实现新的突破。经专家测产,实行保护性耕作的小麦亩产达到580公斤,比常规播种增产23公斤,增产效果明显。

4、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勃蓬发展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吸引了更多农民购买大型、新型农机具,造就了一批农机大户,临邑县农机局因势利导,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整合农机资源,开展规模作业、合同订单作业、以及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小麦播种“一条龙”作业,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而且他们所取得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又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机手加入到农机合作组织。当前,临邑县已建立农机合作社12个,社员335人,拥有各种农业机械389台,总资产800余万元。农机协会75个,拥有各种大型农业机械6700多台。同时,积极引导农机中介组织、农机专业大户等各类服务组织迅速发展。目前,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了全县50%以上的农业生产作业量,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动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1、积极争取省、市农机办的业务指导和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全县农业机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可靠详实的数据,为科学制定补贴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2、强化宣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补贴项目、了解补贴政策,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监督约束。一是该局纪委书记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确保整个工作过程不出现徇私舞弊、人情交易和违纪违法现象。二是通过及时宣传补贴项目实施进度,公示补贴对象,更加有效地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三是向全县人民公开监督电话,保证整个实施过程公开、公正。

4、机具交付农民后,进行建档管理,定期对农机手进行培训,并协调生产厂家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农户正确调试、操作机具,保证广大农民买着放心、用着省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调查对象的意见反馈,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补贴标准有待提高,交款方式不够灵活。每年的补贴比例均为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但相对于很多农民的购买力来说,需交纳的购机款数额还是很大。比如今年重点推广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以山东金亿公司的三行自走为例),每套价格10XX元,补贴33000元,购机户还要支付79000元,并且要一次交清。许多农民由于无法在短期内筹足资金,只能放弃购买机具。同时,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要收回成本需要3—4年,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购买大型农机的积极性。

2、补贴规模小。尽管上级拨付的补贴资金额度逐年加大,今年第一批资金达到610万元,但是仅仅可以补贴大型农机具320余台,只有220余户农民受益,而全县40多万农民中多数人无法享受补贴。

3、部分机械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不够到位。有一部分生产厂家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若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由于维修人员少,机具无法及时得到技术,从而影响农时,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四、对策及建议

1、继续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数额,提高补贴标准,使更多农民能够享受到补贴。

2、针对购置大型农机一次性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联手推出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分期付款、贴息或低息贷款等政策,为广大农民购置大型机械降低准入门槛。

3、建议政府部门拨付项目实施经费,减轻农机部门的负担,更好地促进农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建议各级政府财政应当增加配套资金,进一步壮大补贴资金规模,使农民享受到更多的补贴。

5、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细化对农机生产厂家及经销机构的监督措施,督促他们进一步做好补贴机具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每名购机农民都能及时、快捷的享受到便民服务,切实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惠农、强农、助农、护农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