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不断总结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经验

所谓的腐败是指公职人员对公共权力的侵犯和亵渎的行为。诸如以权谋私、恃权挥霍、骄奢淫逸等都是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蜕变,其不仅危害政府的形象,而且殃及政权的根基。腐败问题愈严重对政权的威胁也愈大。

以史为鉴不断总结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经验

自人类有公共权力以来,腐败就是一种反复出现而又难以根治的社会历史现象。个别官员的腐败是不足为怪的,即便造成危害,只要及时产除,可谓无关大局。然而,腐败一旦成风并成蔓延之势,那就立即对政权的稳定产生深刻的影响。腐败蔓延不可能遥遥无期,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腐败蔓延无法控制,最终导致政权的更替,即所谓“历史的周期律”。另一种是腐败蔓延得以控制,社会得以发展,政权得以巩固。无论哪一种情况,中国历史都已有充分的验证。所谓“桀以奢亡,纣以淫败”(刘向《说苑。反质》)是古代的例子;强大的秦朝和隋朝都因骄奢淫暴的蔓延终以二世而亡;五代时期的李存勖不忘父志,曾经艰苦奋斗,所向披靡。但是,他建立后唐政权之后就沉湎于嬉戏无度的腐化生活,终落得“身死国灭为天下笑”(欧阳修《五代史伶传序》)的下场。众所周知的闯王李自成和天王洪秀全都因不能控制内部的腐败蔓延,终使胜利在望的农民起义事业半途而废...这些因腐败蔓延而导致政权灭亡的例子难道还不足以引起后人的深思吗!成功地治理腐败蔓延的例子也不乏其例。明朝建立之初,一班新贵居功放纵,多行不法,腐败随之蔓延。明太祖朱元璋为巩固政权,毫不手软地整肃吏治,虽然在“以猛治国”中留下滥杀功臣的骂名,但腐败蔓延终于得到治理。据《明史。循吏传》记载,经过治理,曾出现“一时守令畏法”,“吏治涣然丕变”的局面,为明朝沿袭统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再以清朝的雍正为例,康熙晚年多病,加上诸皇子拼死争位,政局随之紊乱,官场送礼和侵吞之风乘机蔓延,以至出现“规礼一行,处处通行;规礼不行,一事无成”的局面。雍正即位之后,认为“人君图治,首在治人”。他报着“务期振数百年之颓风”,“以端治化之本”的雄心,在正官风、整侵贪、倡勤俭方面下了一番功夫,终于遏制了腐败的蔓延,清政权也因此得到巩固。清代思想家、史学家魏源曾评说:“圣祖垦之,世宗薅之,高宗获之”。这一评价是符合史实的。如果没有清圣祖(康熙)奠定的基础,没有清世宗(雍正)整肃吏治的政绩,所谓的“乾龙盛世”是不可想象的。雍正“人君图治,首在治人”的实践不仅证明遏制腐败蔓延的可行性,而且也证明了遏制腐败蔓延的深远影响。历史反复证明,个别腐败现象虽然无法根治,但是,制止腐败蔓延,把腐败现象降至较低水平则多有成功的范例。

事实上,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贯穿古今。腐败与反腐败的具体内容虽因时、因地、因人而变。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腐败滋生的基本条件、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腐败蔓延的多发期、腐败蔓延的机理、吏治腐败的危害乃至反腐斗争的策略和措施等,大多具有规律性的特点。

第一,腐败滋生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条件。慨而言之:公共权力是前提条件,贪欲是动力,公共权力可以支配的人、财、物是物质基础。此三者缺一腐败难以滋生。无论古今,腐败滋生的条件是一致的。

第二,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人、权、财(物)三者的管理同时出了问题。正如火灾只发生在易燃物、火源、氧气三者都失控的情况下一样,只有人、权、财(物)三者的管理都出了问题,腐败才能滋生。道理很简单:一个系统或一个部门,如果财物管理非常严格,那么,贪欲再大的人也是无法下手的;如果官员的权力得到有效制约,那么,以权谋私就没有市场;如果吏治清明,那么,腐败从何而生。这是自然之理,古今慨莫能外。

第三,腐败蔓延大多发生在社会制度更替期和体制转型期。历朝的末代政权无不在腐败蔓延中消亡;历代建立政权之初或重大的改革期大都要经历腐败蔓延的考验。之所以如此,无非是有人钻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协调的空子。腐败分子的乘虚而入之道并不因时代不同而有变化。

第四,从腐败滋生到腐败蔓延,必定要跨越一条无形的警戒线。这条警戒线是以搞腐败获得的效益是否高于搞腐败必须付出的成本为标准的,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的存在正是腐败蔓延机理的唯一解释。如果腐败分子十有八九无法过关,而且要为此付出高昂代价(即成本),那么,那条无形的警戒线就会默默地发挥威力;否则,腐败必将蔓延。亏本的腐败是不会蔓延的,古今一理。

第五,吏治腐败,祸患无穷。汉成帝(刘骜)宠外戚和汉桓帝(刘志)宠宦官都曾导致天下大乱的局面;晋武帝(司马炎)大封宗室为后来的“八王之乱”埋下深深的祸根;唐玄宗(李隆基)宠边将曾引发安史之乱...应当看到,这些史例并不是偶然事件的重复,而是任人唯亲必招后患这一历史规律的反复验证。

第六,“贪伴假生”和“贿随权集”是贪污受贿的基本运行规律。凡是贪污往往要弄虚作假;凡要行贿目标总是盯住那些玩弄权术的专权者。秦朝的赵高、宋朝的秦桧、明朝的严嵩、清朝的和砷等,哪一个不从专权中得贿?朝代虽然不同,然而,“贪伴假生”和“贿随权集”的规律世代相传。

与上述腐败滋生蔓延的一般规律相适应,历代的反腐斗争多有不约而同的策略和措施。从策略考虑无非防治并举;在方法上不外呼在人、权、财(物)的管理和监督上采取有效的措施。例如,唐太宗(李世民)奉行“以史为镜见兴替,以人为镜知得失”的信条,能够知人善任并认真坚持从谏如流的原则,不但有效防止了夺取政权之后通常出现的腐败蔓延现象,而且赢得了史学界公认的“贞观之治”,可谓是未雨绸缪防患于蔚然的范例。又如,萌发于先秦、形成于秦汉、完备于明朝的历代监察制度无论对相权的控制或是对官吏权力制衡方面都有不少成功的范例。对官吏的选拔和管理方面,情况比较复杂。其中,以魏文帝(曹丕)的“九品中正制”和隋文帝的“科举制”最为典型。“九品中正制”有如伯乐相马,一旦中正不是伯乐,其后果可想而知;“科举制”沿袭一千多年,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所倡导的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原则以及它在克服“庸主不用强臣,劣官必压明吏”方面的机制至今仍有借鉴的意义。

总之,纵观历史,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从未间断过;腐败与社会盛衰的关系清晰可辩;腐败滋生蔓延的机理一脉相承;腐败与反腐败的资料浩如烟海。对后人而言,这无疑是一笔极其宝贵的历史遗产。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历史遗产的应用。早在建党之日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并对党员提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要求。1926年,党中央颁布了第一个反对腐败的文件。延安整风时,把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作为整风学习文件,并告诫全党:要以史为鉴,不能重蹈历史的覆辙。毛主席和黄炎培先生当年在陕北窑洞的“千古之谈”中,就如何避免“历史周期律”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当时,毛主席明确地提出了要依靠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英明论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告诫全党:“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增长...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从来不准以权谋私,坚决地反对腐败滋生蔓延,这是历来都十分明确的问题。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解放不久,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官僚主义、铺张浪费乃至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悄然而至并有蔓延之势。由于中国共产党早有准备并坚决地采取了“三反运动”、“五反运动”等综合治理措施,迅速解决了腐败蔓延的问题。60年代初,以多吃多占为特征的腐败现象随所有制的公有化过程不断滋生蔓延。为此而开展的反腐斗争(即“社教运动”)虽然犯了过左的错误,但是,在解决干部作风、加强经济管理和遏制腐败蔓延方面还是成功的。改革开放以后,腐败滋生蔓延现象按“多发期规律”如期再次发生,而且具有空前(从犯罪数量、犯罪官员的层次、犯罪金额、犯罪类型和手段等都是空前的)、成风、蔓延持续时间较长的特点。从历史经验的角度加以分析,这次腐败滋生蔓延的特点和状况已充分说明,我们在人、权、财(物)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上确实存在较大的疏漏。例如,长期沿用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干部的用人制度难以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无法达到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韩愈老先生一千多年前就说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因此,与其靠少数伯乐相马不如增加选任制和考任制的范围更为可靠。又如,长期沿用的公款消费制度的范围太宽,其合法性难以界定和难以监督。诸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给领导配备移动电话或住宅电脑、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等,真可谓此伏彼起,防不胜防。各级领导都有公款消费的自主权和批准权,常常是管得了这个管不了那个。许多社会不良风气都从公款消费制度的源头汩汩而出并且蔚然成风。而社会不良风气之所以长期遏制不住,其原因也在于对公款消费制度的弊端认识不足,没有及时从源头上采取必要的果断措施。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釜底抽薪之外别无其它良策。再如,权力制衡失调的例子不胜枚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重现象就是有力的反证;“上面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不上”的“一把手”难监督现象普遍存在;纪检监察队伍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具有战斗力团队的问题比较突出。此外,权力制衡的漏洞还可以从腐败分子的言行中得到充分证实。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检查其犯罪原因时说:“混到我们这个地位,就没有人敢监督了”。重庆綦江桥垮塌案中负主要责任的原县委书记张开科在位时,工作人员找他学法律,他竟然说:“学法,学法,学啥子法?我就是法”。原西安机电公司总经理周长清20多次携公款去澳门豪赌,前后共贪污4823。7万元,当记者问他“你怎么有那么多钱去赌博”时,他安然回答:“都是公家的钱,没人管这事”...由此可见,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多么的可怕!凡此种种,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我们在人、权、财(物)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上存在较大的疏漏吗?随着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滋生蔓延的源头自然显得更加具体,这就为深化改革、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及为借鉴历史上的反腐斗争经验提供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当然,我们的反腐目的与历代统治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腐败内涵的界定也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就腐败与反腐斗争的基本规律而言并没有质的差异。积历史之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斗争久经考验的传统策略,从人、权、财(物)的管理上下功夫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通则,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历来都是提高管理效率和整肃吏治的有效手段。如果方方面面都能以史为鉴并付诸于行动,必定能显现出综合治理的强大威力。

历史的经验是宝贵的,鉴者清醒,鉴者有为,鉴者克敌制胜。这就是本文要作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