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研报告(2篇)

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研报告(第1篇)

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研报告(2篇)

为进一步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磴口县将蒙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深化医改重要指标,高度重视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倾斜。先后制定了《磴口县创建全国基层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磴口县蒙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并具体实施,有力促进了蒙中医药事业积极健康大力发展。

一、蒙中医发展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磴口县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同步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县政府主导,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的蒙中医药工作发展的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磴口县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巩固提升领导小组、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蒙中医药工作及时解决蒙中医药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于2018年9月,接受了自治区蒙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和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专项督查验收,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截止目前,全县3家县直医疗机构、7家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5所村卫生室、41家个体诊所均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23%。

(一)中医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县委、政府加大对蒙中医药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投入,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县蒙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服务能力建设以及基层蒙医药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中蒙医药事业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每年投入经费按上一年度的20%递增,不断扩大中医药蒙医药事业经费占卫生计生事业经费的比重。对蒙中医院蒙医药人员工资100%拨付,其他人员工资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鼓励基层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老百姓提供服务,有效控制基层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过度医疗行为。同时,蒙中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5年5月立项,201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4377万元,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于2019年7月15日实现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通过项目支持为各卫生院、卫生室都配备了TDP神灯、刮痧板、火罐、针灸治疗仪等设备,并为隆盛合镇中心卫生院、沙金苏木中心卫生院、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匹配了10万元的蒙中医药经费和中医体质辨识仪。渡口镇、补隆淖镇、协城、包勒浩特卫生院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成功实施中医馆建设项目。自治区投资20万元为蒙中医医院购置120急救车一辆,现已正常运行并纳入市120急救系统。

(二)蒙中医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向基层倾斜,为鼓励更多群众选择蒙中医药进行治疗,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蒙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理念。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补偿机制。按照《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要求,在蒙中医医院就诊的住院患者起付线为240元,较其它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降低了40%,报销比例达90%,较其它同级医疗机构提高了15%。将中、蒙药及诊疗项目的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5%和10%。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蒙中医科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利用蒙中医药知识对0—3岁儿童进行保健指导、65岁以上老人进行体质辩识。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8%,对特殊人群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

(三)蒙中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村卫生室和个体医准入方面,我县对能开展蒙中医诊疗技术的医务人员优先考虑,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实施蒙中医诊所备案制度,扩大了我县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范围。近年来,我县通过人才引进充实蒙中医药专业人才15人,2018年政府通过购买岗位的方式为城乡医疗机构解决了20名蒙中医药临聘医护人员的待遇问题,有效保障了蒙中医队伍的稳定性。中医类别医师正在逐步接受全区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2019年县蒙中医医院与巴市中医院成为对口帮扶单位,并协议重点帮扶建立脑病与疼痛重点学科,加强双方沟通交流,已邀请5名管理及医疗专家到医院进行义诊培训。参加全市蒙中医脱产专业技能培训48人,参培率达92.3%;蒙近三年总计组织参加医学继续教育、专业进修、执业培训1200余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全县广泛推广蒙中医医疗适宜技术,涌现出一批蒙中医理论功底深厚、学术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的名中蒙医,培养和带动了一批青年骨干,蒙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申请成立世界针灸联合会培训基地、中国针灸学会专家工作站磴口站、东城区统战部精准扶贫单位,并于7月初完成挂牌。

二、蒙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入不足,投入机制不健全。蒙中医院靠自身发展能力弱,尽管近年来蒙中医药事业投入较以往大幅增加,但距离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蒙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仍然差距较大,相对于综合医院的投入仍然偏少,在基础设施、仪器设备配置、技术力量等方面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蒙中医医疗机构投入更少,卫生院和卫生室装备程度普遍较低。相对落后的条件,制约了蒙中医医疗服务的开展。

二是人才匮乏,服务能力较低。全县蒙中医药人才仍然处于严重匮乏甚至断档的状态,蒙中医诊疗仍然处于明显的弱势。各级蒙中医医疗机构的师承人才、临床实用型人才、管理人才、研究型人才、高层次人才不足,尤其是高学历人才严重不足。

三是蒙中医管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蒙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力度不够,蒙中医药的基础标准、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疗效评价、管理标准、药材质量标准、药材种植技术标准等标准仍需要制定完善。

四是蒙中医药的发展缺乏必要的宣传。蒙中医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降低医疗成本、减轻医疗负担,预防与治疗并重的优势。但大部分群众,特别是年青一代对蒙中医药缺乏了解,阻碍了蒙中医药的推广应用和发展壮大,蒙中医的部分特色诊疗技术存在失传风险。

三、扶持蒙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加大对蒙中医药事业的持续投入力度。对蒙中医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完善政府对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制定合理的补偿办法,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继续加强蒙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设立中蒙医药专项经费,保护民族医药文化遗产,切实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逐步改善蒙中医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为保障蒙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条件。

二、加强蒙中医药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改善蒙中医人才政策,完善蒙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和加快发展蒙中医药人才培训平台,强化蒙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名中医、名蒙医评定工作,加大名中医、名蒙医奖励力度,鼓励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蒙中医药管理。鼓励和规范使用蒙药中药饮片与蒙药制剂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蒙中医药服务的管理,全面落实蒙药、中药饮片加成,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蒙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按规定调剂使用院内蒙药中药制剂。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蒙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蒙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

四、广泛宣传蒙中医药的特色和内涵。各级蒙中医医疗机构要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自身文化特征,大力宣传推广蒙中医药科普知识,深入挖掘蒙中医药特色理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蒙中医药进行宣传,普及蒙中医药知识,引导群众选择蒙中医药服务,形成良好的蒙中医药发展氛围,增强群众对蒙中医药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研报告(第2篇)

为全面了解我市蒙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安排,9月16日,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与乌拉特中旗政协组织市、旗两级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武永刚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全市蒙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蒙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成立了蒙医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将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纳入《巴彦淖尔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全市蒙中医药事业给予重点支持。十二五以来,全市蒙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总投资约2亿元,完成7.7万平方米的新建、改建、扩建任务,蒙中医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市、旗县、苏木镇“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在居民医保、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降低了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提高了蒙中医药报销比例,将针灸、小针刀、刮痧、蒙医放血疗法等中医蒙医诊疗项目纳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将蒙中医专科建设作为突出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目前,共申报国家级专科专病项目9个,开展蒙医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31项。通过学术继承、全科医师培养、外出进修、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形式,大力培养蒙中医药人才,评出自治区名蒙医名中医13名,市级名蒙医名中医18人。制定了《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蒙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将蒙中医药服务纳入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在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蒙医科或中医科,或设立蒙、中医诊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蒙中医医院9所,其中市级2所,县级7所,111所苏木镇卫生院中,有87所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占78.3%;644所村卫生室中,有560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占87%;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蒙中医药服务;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7个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占89.4%。全市医疗机构共有执业(助理)医师8009人,其中蒙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499人,占医师总数18.7%。市、县两级公立蒙中医院有执业(助理)医师3726人,其中蒙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75人,占总数的7.3%。 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嘎查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执业(助理)医师3692人,其中蒙中医医执业(助理)医师492人,占总数的13%。

二、蒙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入不足,投入机制不健全。蒙中医院靠自身发展能力弱,尽管近年来蒙中医药事业投入较以往大幅增加,但距离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蒙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仍然差距较大,相对于综合医院的投入仍然偏少,在基础设施、仪器设备配置、技术力量等方面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蒙中医医疗机构投入更少,卫生院和卫生室装备程度普遍较低。相对落后的条件,制约了蒙中医医疗服务的开展。

二是人才匮乏,服务能力较低。全市蒙中医医师仅占全部医师的18.7%;市、县两级公立蒙中医院中蒙中医医师仅占总医师的7.3%;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嘎查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中医医师仅占总医师的13%。蒙中医医师所占比例与《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中“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蒙医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执业医师比例要达到60%,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蒙医中医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要求差距较大,蒙中医药人才仍然处于严重匮乏甚至断档的状态,蒙中医诊疗仍然处于明显的弱势。各级蒙中医医疗机构的师承人才、临床实用型人才、管理人才、研究型人才、高层次人才不足,尤其是高学历人才严重不足。

三是蒙中医管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要求,“盟市卫生部门要成立蒙中医药管理机构,旗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加挂蒙中医药管理局牌子,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中蒙中医药专业人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2014年9月我市成立了蒙中医药管理局,但7个旗县区中只有乌拉特中旗成立了蒙中医药管理局,蒙中医监督管理体制还未理顺。此外,全市蒙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力度不够,蒙中医药的基础标准、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疗效评价、管理标准、药材质量标准、药材种植技术标准等标准仍需要制定完善。尚未****保障和促进蒙中医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四是蒙中医药的发展缺乏必要的宣传蒙中医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降低医疗成本、减轻医疗负担,预防与治疗并重的优势。但大部分群众,特别是年青一代对蒙中医药缺乏了解,阻碍了蒙中医药的推广应用和发展壮大,蒙中医的部分特色诊疗技术存在失传风险。

三、扶持蒙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对蒙中医药事业的持续投入力度。要对蒙中医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完善政府对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制定合理的补偿办法,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继续加强蒙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设立中蒙医药专项经费,保护民族医药文化遗产,切实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逐步改善蒙中医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为保障蒙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条件。

二、加强蒙中医药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改善蒙中医人才政策,完善蒙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和加快发展蒙中医药人才培训平台,强化蒙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名中医、名蒙医评定工作,加大名中医、名蒙医奖励力度,鼓励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探索与蒙古国开展蒙医药交流合作活动,建立市、县、乡三级蒙中医药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不断提高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蒙中医药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要求,尽快理顺蒙医中医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归口管理工作,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加强对蒙中医事业的管理,促进蒙医中医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蒙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蒙中医药基础标准、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相关标准。协调解决蒙药院内制剂调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和支持研制、应用特色蒙药中药制剂。制定扶持蒙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蒙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广泛宣传蒙中医药的特色和内涵。各级蒙中医医疗机构要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自身文化特征,大力宣传推广蒙中医药科普知识,深入挖掘蒙中医药特色理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蒙中医药进行宣传,普及蒙中医药知识,引导群众选择蒙中医药服务,形成良好的蒙中医药发展氛围,增强群众对蒙中医药的认同感和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