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调研报告多篇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当前劳动关系矛盾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作为矛盾的产物,离不开矛盾运动的发展规律。研究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特征、规律以及现状和特点,对于正确把握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发展规律,推动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深刻变革,使劳动关系呈现新的状况与特点。

1、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主体对象发生了变化,劳资格局已成趋势,多元化、复杂化特点显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独资或与非公资本合资,组成公司制企业。政府转变职能,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委托资本运营,原来企业(政府)与职工的关系,转变为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另一方面,大量外资、港澳台资的引进和个私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国有中小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劳资结构在劳动关系中的比重日益扩大。就局部而言,一些地方职工的主体已经相对集中在非公企业。这些情况表明,劳资化格局已成趋势。与此同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给劳动关系带来了多元化、复杂化的局面。

2、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主体地位发生了变化,投资者主导劳动关系,劳动者被支配地位趋重。劳资格局的形成,单从资产占有的角度上讲,投资者在劳动关系矛盾运动中的主导地位被确立,劳动者被支配地位趋重。首先,企业资产归投资者所有,企业的经营活动由投资者说了算,职工在企业的劳动(工作)受投资者支配;其二,企业选择用工和分配形式自主,劳动者选择职业和报酬自由。但事实上,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企业选择用工和分配形式空间较大,而劳动者选择就业和报酬的余地相对狭小,多数劳动者只能依附于企业;其三,企业违规行为还不能得到有效调控。

3、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主体利益发生了变化,劳动关系双方成为对立统一的矛盾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劳动关系的变革说到底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在计划经济时期,职工就业由国家计划分配,其利益由国家通过计划级别工资和再分配实现,企业与职工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劳资格局的形成,使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矛盾更加突出。然而,投资者也好,劳动者也好,双方利益的实现都依赖于企业的发展与效益,因此,投资者与劳动者同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必须相互依存,共担风险。

劳动关系的这些变化,是劳动关系的一次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决定了劳动关系在总体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要经历一次阵痛的过程,这种阵痛将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和劳动关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而逐渐减退。

劳动关系劳资化趋势并不改变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属性和社会属性。我们要从劳动关系的基本属性和社会属性,来研究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发展趋势,把握对策,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利益化趋势,这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属性决定的。劳动关系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都从属于利益。投资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根本出路在于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劳动者为获取最佳劳动报酬,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这也是劳动者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劳动关系的利益化趋势,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

二是市场化趋势,这是劳动关系的市场属性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与劳动力流向的自由度和空间扩大,双方都向低投入、高回报领域集聚。因此,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趋势,有利于促进资本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契约化趋势,这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决定的。劳动关系的优化组合,单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必须通过立法和契约形式来规范和调节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契约化趋势,必然推动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建设。

首先是加快培育发达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关系调节的杠杆作用。解决劳动关系的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根本出路在发展。为此,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特别要重视发展环境的研究和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建设和战略性研究,加快培育发达的劳动力市场,让资本和劳动的潜能竞相进发,各显其能,各得其所。

其次是加快劳动关系的立法进程,充分发挥法律对调节劳动关系的保证作用。必须加快制定和出台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如《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各地还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条例或细则。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制定,要紧紧扣住劳动关系的主要矛盾,把规范和调节利益关系作为重点,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强化对投资者的行为规范和对劳动者的利益保护。同时还要强化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和执法的监督检查,建立良好的调节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

【第2篇】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完善,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豫工法[2003]4号文《关于对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于8 月份采取发统计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制度,是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和参与经济、社会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工会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 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和形势的需要,xx市市、县区二级均建立了以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工会代表职工、经贸委代表企业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始终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努力开辟政府、工会、企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新途径,新方法, 基本上形成了“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格局。劳动关系主体三方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程序规则,积极开展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三方机制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

1、全市两级三方会议建制以来召开协商会议52次,会议协商研究涉及劳动合同3次,集体合同7次,争议处理8次,社会保障6次,安全卫生7次,劳动标准6次,工资分配7次,再就业3次,其它3次;

2、建制以来下发文件8次,都是三方联合下发;

3、建制以来调研检查13次,其中三方联合11次,工会单方2次。截止目前,工作人员尚未培训过。

二、主体构成和组织形式

由于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只有市、县区两级开展了此项工作,在乡镇和行业方面尚是空白,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xx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于1999年6月 ;xx区建立于2001年2月;xx县建立于2001年7月;xx县建立于2001年7月 ;xx县建立于2002年9月,三方协商会议制度都以三方的名义下发了文件,规范了制度。三方协商的主体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和经贸委。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在三方协商中起组织、引导、协调的作用,通过与工会和经贸委的经常性接触与沟通,宣传政府方面的政策意向,争取双方的认可,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实现本地区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有关劳动政策的制定能够真正体现职工的利益;经贸委代表企业通过协商和广泛的活动,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在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形式是三方协调会议,通过三方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劳动政策,解决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经贸委于6月27日召开了2003年的上半年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对今年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1、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文本;

2、开办集体合同与工资协商培训班;

3、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一次调研;

4、选树和培养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先进典型;

5、建立企业欠薪预警制度;

6、对全市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还讨论通过了《关于调整xx市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xx县通过三方协调会议对如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为下岗失业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工作;

2、由三方联合对全县各类企业下岗职工的就业状况、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调查;

3、利用县工会帮扶中心免费对职工进行培训;

4、决定于8月下旬组织一次依法征缴养老保险金的全县大型宣传活动。

三、工作制度和协调内容

我市市直和三县一区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经贸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的文件,对参加会议的人员构成、召开时间、工作职责、工作原则等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健全。在人员构成方面规定每方不得少于3人,时间要求一般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两次,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会议。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1、在制定有关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方案时交流情况,交换意见。针对有关问题统一认识,提出意见和建议;

2、交流有关贯彻《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工作情况,研究在运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加强指导;

3、组织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推动本地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所遵循的原则是合法、公正、及时;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相互信任、支持、合作,协商一致。

三方协商的主要内容是: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2、对本地区设计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3、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和预防的意见建议。

4、研究制定本地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并组织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经验效果和典型事例

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作过程中,积累了几点经验,以供探讨

1、坚持遵循正确的指导思想。各级工会在推动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并真正落实到这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去,把是否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衡量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工作的根本尺度

2、按照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通过三方协调机制调整劳动关系,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方协商的组织机构要从实际出发来设置,从有利于本地区工作开展的角度建立, 这样才能为三方协调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正确把握三方协商的原则。三方协商的四项原则应该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工会要以平等的身份和地位进行民主协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劳动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的协调和沟通,求同存异,协商共事,形成共识。

自漯河市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来,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强化机制建设,使我市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型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解决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如2002年8月,铁东开发区某私营企业一农民工在厂区内发生了工伤事故,企业以不是正式工为由拒不为该职工办理《工伤证》,致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市总工会获悉后提议召开三方临时会议,对此案进行研究和处理,并决定由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进行行政干预,事件最终得到了圆满处理。在三方协调会上市总还提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调研,得到了各方的认可。调研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作了详细汇报,促成了《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的出台;xx县某公司118名职工因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县总工会了解情况后,立即提议召开三方协调会议,决定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受理此案。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为职工办理双金时,申报基数过低,为职工少缴双金达50多万元。仲裁委通过调解促使公司为职工补缴了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五、存在问题

1、三方协商积极性有差异。在三方协调机制实际操作中,作为代表职工的工会方由于上级工会抓得紧,工作比较积极,劳动局和经贸委处于从属地位。

2、三方协商机制没有资金作保证。三方协商制度需要一定的办公基础设置,以及人员的培训、学习和考察都需要资金。然而上级和地方没有拨款的渠道,致使工作成为无源之水。

3、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市县两级工作机制已建立,而乡镇和行业的三方机制尚未建立。

4、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员的素质决定协商的质量,因此工作人员亟待进行培训。

5、三方协商机制的首席代表身份较低。就我市目前的情况,三方首席代表都是各方副职担任,规格较低,有些问题不能拍板。

六、建议

1、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三方协商机制的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需要,也是国际通行惯例。三防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对涉及到劳动关系的任何事都需进行协商。

2、完善立法,健全制度。应尽快制定有关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专门法,使三方协商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把三方协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3、加强培训,准备人才。要加强对三方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协商水平,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加强汇报,取得支持。要多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情况,以取得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3篇】中小企业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一、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出现这些问题,一是社会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用人需求量增加,出现一定的用人竞争,对于年轻、有一定文化,尤其是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能够比较顺利地找到或挑选较理想的工作单位和岗位,随时“跳槽”便成自然;二是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社会服务业,成立时间不长,资金积累不多,较多企业只有微利,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职工一旦有机会找到收入更多一些的单位,“舍旧求新”便成必然;三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企业,基本上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职工无约束力。

【第4篇】关于社区妇联建立劳动关系的维权调研报告

当前,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职工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敢于与“老板”较真;另一方面也说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妇联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石。当前,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趋多样化,各种利益矛盾进一步显现,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引发的劳动争议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直接引发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建立妇联系统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目的是通过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早发现劳动关系矛盾,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苗头,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工会和党、政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争议苗头和事件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第一报告人”。这是维权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妇联工作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不仅是当前各级妇联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盟企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件大事,认真负责的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建设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兴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企业劳动关系的变化,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政及时反馈信息、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向职工宣传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疏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渠道。劳动关系预警的运行机制的工作制度内容如下:

1、情况收集制度。各级妇联劳动关系预警组织及预警员要定期关注和收集有关工作内容中所列的问题,作为劳动关系预警处理的重要依据。情况收集一般每季度一次。

2、现状分析制度。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研究本地本单位劳动关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措施和任务,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同级党、政汇报。分析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3、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以及本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运作、处理情况,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并向同级党政报告。

4、特别报告制度。对于有可能造成职工集体上访、罢工、集会等重特大情况,实行特别报告制度,基层妇联工作应及时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妇联报告,并积极协助党政做好调处工作。

5、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对应该履行的职责没有履行的,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各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工作台帐制度。各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应建立预警机制档案,对情况汇总、现状分析、情况处理及工作台帐应记录在案,指定专人管理。

当前,劳动关系协调预警机制建设才刚刚起步,不少地方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1)责任不明确,队伍不健全。劳动关系协调预警机制建设,在企业里具体是落实到劳资料,还是落实到工会,职责不明。另外,一线职工中的预警信息员队伍不健全,不能及时有效地预测职工思想动态。

(2)预警指标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与职工队伍稳定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如统计职工下岗、失业率、困难职工比例等指标不完善。虽然,劳动、统计、工会、民政等部门各有一套调查统计数据,但是标准口径不统一,缺乏动态管理及预测分析,给政府决策带来一定影响。工会组织的下岗、特困职工生活情况季报统计分析直接来自企业,准确性、科学性较高,但周期较长,对一定时期内的下岗、特困职工生活思想状况监测的触角不灵。

(3)报忧信息尤其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不畅。信息的逐级报送与事件的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责任制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信息报送中“有忧不报”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各有关信息部门之间在信息报送方面缺少应有的交流与协调,有的甚至从各自部门利益出发去分析报送中职工的动态、苗头或突发事件,影响事件本身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4)制度落实不到位。维护职工稳定工作多处于“年前松、年底紧”,“跟着节日跑”,不 是“干稳定”,而是“保稳定”与“压稳定”的尴尬局面,因而维护稳定的许多政策措施很难到位。

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的方式途径有:

第一,建立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各级工会在提高工会组建率的同时,要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同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型企业集团可以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形式,建立多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调解组织的办公经费和人员等,确保调解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工会要在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预警机制,完善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地方劳动争议信息协调制度等,发挥工会信访部门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排查处置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事件的隐患,对矛盾可能激化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以便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和事件的发生。

第二,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争议调处指导委员会。在市、区级建立健全由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院)领导组成的劳动争议调处指导委员会,探索建立有效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机制,协调各方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完善由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和工会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受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基层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监督活动,形成群众性的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参与处理伤亡事故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并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与监督,对工会反映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工作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劳动关系薄弱环节,配合开展各种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重点检查、重点监督。地方工会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推动开展有关专项监察;有关部门对工会反映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并向工会反馈处理结果。

目前,对于引发职工劳动争议的因素,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一时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因而职工突发事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反复性,而且往往一次比一次更具规模,组织性和破坏性更强,处理难度也更大。为了防止突发事件的反复出现,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尤为必要。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兑现政策,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求得职工群众的谅解。要以事件为教材,向职工群众进行一次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防止发生类似事件。同时,要及时发现和掌握职工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并尽快妥善处理,真正实现处理一件事,安定一大片的目的。

【第5篇】关于我县和谐劳动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和谐劳动关系的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了,员工的根本利益就有保障,员工的积极性就会充分发挥出来,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一、我县劳动关系现状

自1995年1月实施《劳动法》、今年1月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我县企业劳动关系逐步走向规范,员工基本稳定、企业快速发展。根据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县企业劳动关系还有不少需要加强的地方。

1、劳动合同没有完全规范。《劳动合同法》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大部分企业劳动合同形式和签订程序已经规范,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依然存在合同签订面少、续签率低等问题。

2、劳动工资支付不尽人意。全县实行最低劳动工资制度总体是比较好,但还有少数企业没有认真执行,有的企业虽然执行,往往用加班加点付少量加班费来减少员工的实际收入;拖欠工资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不少企业员工工资与经济效益不挂钩。

3、社会保险制度落实没有到位。从20xx年开始,我县实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五费合征”。有的企业没有按规定落实这项制度,五项保险面达不到要求。

4、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不足。有的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 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的企业生产条件比较差,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加不安全因素;有的企业劳动保护特别是女员工“四期” 特殊保护落实不到位。

5、部分员工综合素质不高。为一己私利泄漏企业商业秘密、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生产损失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还有不同程度存在。

二、影响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

1、社会历史因素。随着公有制企业的改制、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员工流动加快、领域加宽、层次加深,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自我就业的比重日益增大。这种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带来了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劳动关系和谐难度增大。

2、企业因素。有的企业追求低成本,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有的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利用自身在资本和管理等要素上的优势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状况,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

3、劳动者因素。不少劳动者的自身素质与新型劳动关系不相适应。特别是来自落后地区的农民工,思想落后、文化低、观念旧、习惯差,比较缺乏劳动技能、缺乏法律知识、缺乏主人翁意识,不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1、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我们广大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劳动者的责任感和综合素质,达到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受益的双赢局面。

2、加强劳资双方教育培训。要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主和劳动者的系统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企业主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整体素质,全面优化企业人力资源,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3、建立健全员工工资保障制度。要制定和发布不同行业的工资指导标准,保证员工工资正常增长;依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保障员工的权益;实行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建立完善员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信用等制度。

4、重视构筑员工社会保障线。要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员工参保率。要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5、全面开展“双爱双评”活动。通过评比“关爱企业的员工和关爱员工的企业家”的“双爱双评”活动,促使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狠抓安全生产,加强企业劳动保护,切实改善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促使员工心系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保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6篇】洛阳市第二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

4月17日,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我市第二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

本次调研涉及全市200多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调查内容涵盖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集体合同签订、休息休假落实等多个方面。

结合去年9月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的第一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XX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较高,劳动关系稳定。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制度健全

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办理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在参与调查的职工中,96.1%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96.1%的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94.7%的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95.1%的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93.8%的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90.8%的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

劳动报酬有保障

在参与两次调研的职工中,84.8%的职工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96.1%的职工未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在解决劳动纠纷、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各县(市)区表现良好,其中解决劳动纠纷平均得分率达96.53%,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平均得分率达94.13%,这说明绝大部分企业都对此保持了高度的重视。

带薪休假落实不够

在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20783名职工中,55.4%的职工经常加班加点,近45.2%的职工认为单位加班没有征求职工意见或没有足额发放加班费,近33.7%的职工没有带薪年休假。

劳务派遣比例偏高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在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20783名职工中,19.77%的职工是劳务派遣,是规定比例的近2倍。

市领导原文涛、王敬林等参加相关活动。

【第7篇】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

4月17日,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我市第二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

本次调研涉及全市200多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调查内容涵盖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集体合同签订、休息休假落实等多个方面。

结合去年9月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的第一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2022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较高,劳动关系稳定。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制度健全

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办理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在参与调查的职工中,96.1%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96.1%的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94.7%的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95.1%的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93.8%的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90.8%的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

劳动报酬有保障

在参与两次调研的职工中,84.8%的职工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96.1%的职工未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在解决劳动纠纷、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各县(市)区表现良好,其中解决劳动纠纷平均得分率达96.53%,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平均得分率达94.13%,这说明绝大部分企业都对此保持了高度的重视。

带薪休假落实不够

劳务派遣比例偏高

市领导原文涛、王敬林等参加相关活动。

【第8篇】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调研报告

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调研报告1

按照区政协xx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下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重点围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汇总,结合平时对全区劳动关系掌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一、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在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总体和谐稳定。

就业服务方面: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0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5人,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34人;举办就业培训10期,培训劳动者918人;为22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余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xx年3月底,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128家,参保职工达到90328人。其中城镇个体参保44943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82682人,其中个体缴费人员达到44144人;今年一季度,征缴保费736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20836万元,对上级争取调剂资金13300万元,确保了全区4万余名离退休职工和遗属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776人,征缴保费3282万元,支出40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9388人,征缴保费37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5家,参保职工69934人,征缴保费26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89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972家,参保职工42188人,征缴保费160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71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方面:制定出台了《**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扩面维权及劳动保障督查等专项检查。xx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069家,办理各类案件48件,责令用人单位补续劳动合同2430份、参加社会保险1620人、补发拖欠工资880万元。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方面: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系统整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于xx年10月组建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所,全区区域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开创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xx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9起,时效结案率达100%,涉及标的额503.4万元。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情况,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248份,其中新签1677人、续签1571人,办理解除、终止手续1503人次。

优化管理服务方面: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全局出发,系统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信访接待等管理服务机制,尽全力解除企业和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落实的问题,职工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是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职工的法律责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一些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职工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落实,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一些企业劳动条件差,对劳动者缺乏必要的保护,尤其是一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少,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

2、工资集体协商推进难度大,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普遍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机制来实现,大部分私营企业还是企业一方说了算,一些普通劳动者考虑就业难的问题,不敢要求企业增加工资,导致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与企业效益不相符合。

3、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机制不完善,发挥的作用有限。从企业看,一些企业工会人员由于受雇于企业,在集体协商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存在着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问题;一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诉求渠道不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些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尤其是私营企业普遍处于涣散状态。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全区30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执法监察,为10多万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监察任务更加深入、执法要求更加严格,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监察工作需求。

三、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

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树立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执行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企业文化,做好人文关怀,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高度重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氛围。以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坚决纠正劳动合同不签订、社会保险不缴纳、劳动保护不落实、劳动标准不执行等侵害职工基本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用工,改善劳动关系状况。

(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

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有尊严和体面的劳动,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努力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拉升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

二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实施,建立企业劳资双方共决机制。

三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在充实人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区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监管作用,变被动处罚为主动预防,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健全完善企业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区、镇两级联网,保证信息全面、准确,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

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调研报告2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发展,我县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为推进和谐、新型的企业劳动关系的构建,2008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县政协成立以于春华副主席为组长的调研组,对我县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采取座谈、访谈等方式,深入到灵溪、龙港、金乡、钱库、望里等镇的企业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6月底,全县共有登记在册的'各类企业5001家,其中民营企业2475家,从业人员12.89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

近几年来,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比较注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了旨在规范劳动关系的“和馨行动”,先后出台了《苍南县企业欠薪预警处置办法》、《苍南县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行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多渠道地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查处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着力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了部分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解决了一些重大劳动争议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工会依法维权,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实施“同城待遇”政策,对外来员工子女实行义务教育和教育助学凭证制度。

许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在提高员工工资待遇、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丰富员工文化生活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如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组织优秀员工休假旅游等,营造了待遇留人、环境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围。天信仪表集团等12家企业在年度书面审查中连续三年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定为a级单位,3家民营企业被评为2007年度苍南县和谐活力企业,为树立苍南企业形象、构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问题

我县多数企业建立时间较短、生产经营条件较差、员工流动性较大、用工体制机制和社会保障尚不完善,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着我县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仍然高发

近几年我县劳资纠纷案件仍然居高不下,这主要是由于用工不规范造成的。一是用人单位管理程序不规范。多数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缺少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或公示告知劳动者的民主程序,有的内部管理制度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截至2007年底,全县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人数为75072人,签订率仅为58.2%。据统计,2007年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资纠纷案件共55件,约占劳资纠纷案件总数的13.4%。三是劳动时间普遍过长。职工休息权、休假权等权益得不到保障,超时工作普遍存在。企业事先不征求工会和职工的意见,要求职工加班加点。还有些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主随意提高定额标准,使职工为完成工作任务不断加班。如陶瓷、棉纺等民营企业职工为完成生产任务,没有节假日,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法定标准,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四是劳动报酬不合理。农民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苍南县70%以上的企业员工月收入800至1000元,为2006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的57%至70%之间(超时加班工资不计算在内)。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控制员工,当月工资下月发放,或者每月仅发少许生活费。2005年以来,每年发生的欠薪案件多达230件,欠薪总金额达1300多万元,其中县劳动保障部门共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达1200多万元。

(二)社会保障扩面难,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都应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目前全县仅有3029家企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实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职工分别只有32090人、28667人、31305人、70064人、29622人,分别约占全县从业人员的24.9%、22.3%、24.3%、54.4%、23%。数据表明,我县社会保险参保率明显偏低,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企业对社会保险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能拖则拖,部分职工也只讲眼前利益,不愿拿出个人应缴部分。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险费征收额度不统一,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难以实施等因素,也都增加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难度。

(三)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职工维权不到位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核定编制为10人,虽下设五支监察中队,但与各劳动保障所合署办公,并未明确专门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目前在举报投诉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利于预防或及时有效纠正用工违法行为。全县多半民营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有设立工会的企业大多是股东兼工会主席或企业主聘请工会主席,难以代表职工利益发挥维权作用。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乡镇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滞后,维权工作的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良,生活环境较差

我县大部分中小企业厂房拥挤、设备相对落后,劳动防护设施严重欠缺,安全生产隐患较为严重。特别是有的再生棉纺、制革等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很差,极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望里再生棉纺行业生产设施十分简陋,消防安全隐患多,职工包括不少女职工都在十分闷热、阴暗的环境里长时间作业,劳动条件十分恶劣,工伤事故频发,2007年该镇就发生339件的工伤事故。在生活环境方面,大部分企业无职工宿舍,员工只能自行租住民房,往往十几人合住,不少外来员工还租住在一些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屋,卫生环境不良,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

(五)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者自身素质偏低

近几年,我县非公企业发展较快,一方面这些企业经营者大多没有接受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所知不多,导致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我县产业层次总体不高,大部分企业员工属普工,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贫乏,不少员工不顾劳动合同的约束,随意跳槽,造成劳资关系的紧张。职工自我维护意识较弱,相当一部分员工不清楚企业是否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和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制约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县劳动关系尚不够和谐的现实,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究对策措施,形成社会合力,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调研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先后实施,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基础和保障,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利用新闻媒体、法规培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通过法律进企业、进农村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一是全面、正确阐释《劳动合同法》条款内容,减少社会各方可能产生的认识歧义,消除某些误解;二是在强调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多宣传员工与企业双方的平等权利与义务关系;三是狠抓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岗前和岗位培训,严格实行劳动上岗证制度,分批分层次地对企业主、员工和“准员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和员工劳动诚信制度和机制,抓紧建设信息网络,定期公布企业用工和员工劳动违法违章信息。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制观念,形成自觉依法用工和依法劳动的良好习惯,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规范化、诚信化建设。

(二)规范劳动用工和健全三方协商机制

首先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工会组织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加强对劳动合同订立、履约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同时,鉴于我县企业同行业同区域间用工情况差异较大,建议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工会推进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扩大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范围。其次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再次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工时制度的监管,严格审查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和休假权。

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分别代表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组成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规范“三方机制”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乡镇建立“三方机制”组织机构,推动其经常开展实质性工作,使之真正发挥劳动关系矛盾中减压阀和稳定器的作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改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

要不断完善职工工资的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在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建筑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工资保障制度的同时,借鉴外地成功做法,从企业工会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工资纠纷突发时应急资金,以提高应急资金储备量;继续探索建立推行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戒、救济保障“四位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新机制,如建立租赁企业、装潢、装饰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要以非公企业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职能部门应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加强对非公企业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强化各有关单位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工作绩效与奖金、评优评先挂钩;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把社保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督促企业积极投保,把社会保障工作列入工业经济考核责任制,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量

一是充实劳动监察力量,建立健全劳动监察组织网络。建议县政府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调整劳动监察人员结构,加强劳动监察中队建设,将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通过“网格化”全覆盖式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劳动保障等动态,确保劳动监察工作监督有力、执法到位。借鉴温州鹿城、龙湾等地经验,通过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做法充实基层监察队伍,增强监察力量。二是严格执法,创造良好的依法维权环境。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各种非法的劳动用工行为和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及时查处并落实执法责任。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的依法维权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按时支付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督促各类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为职工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生产环境。三是支持各级工会健全组织,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代表、维护、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企业依法建立有关制度,建设凝聚人心的企业文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以工会为主导,由劳动者、工会、企业共同协商解决内部个别劳动争议。

(五)努力创建劳动关系的和谐环境

县、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领导,把它放在我县经济社会全局的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有关职能部门要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要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定期评选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构建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加快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和员工劳动的外部环境。要因地制宜建设廉租房,并出台政策鼓励和促进各类企业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渠道妥善解决员工住宿问题,不断改善员工居住条件。要加大公共服务项目的覆盖面,研究解决工业区交通难和企业员工看病难问题,要研究解决外来员工子女入学人数不断增多带来的实际问题。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建设,开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为主题的企业服务年活动,着力创建温馨、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开创我县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新局面。

【第9篇】供电企业协调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首先,非常感谢潍坊、安丘两级总工会领导给我们提供这样一次机会,汇报工作,交流思想。下面,根据这次调研提纲,结合我公司实际,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一下,请批评指正。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中(一)型供电企业,主要担负着安丘市直企事业单位和23个镇、街办及1388个村、106万人口的供电任务。下设10个管理部室、3个生产运行单位、23处供电所、43个电工组、3个股份制企业(开元实业、工程公司、青凯电缆)、1家公用热电厂,总资产4.46亿元。境内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6座,35千伏变电站21座,全部实现了无人值班,主变总容量45万千伏安,10kv及以上输配电线路2553公里。供电能力38万千瓦,日最高负荷13万千瓦,年供电量达到8亿千瓦时。

近年来,我公司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突出管理、发展与民主三大主题,每年办成十件大事,公司总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已建成了覆盖所有变电站、供电所的光纤通信网络,在全省县级供电企业中第一个实现了与省电力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联网,内部行政电话实现了全省系统内直拨,调度自动化管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守。占地700余亩电力多产项目区已初具规模,投资3.5亿元建设了大豆蛋白纤维、绿色板材、电线电缆、电器生产与安装等4大项目,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8亿元,实现利税1.5-2亿元。公司连续9年保持了“省级文明企业”称号;连续3年被潍坊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4年被潍坊电业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委”称号,连续5年在安丘市行风测评中荣获第一,连续2年进入潍坊市工业企业50强。2022年被安丘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行风免评单位。公司先后被授予“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国家一级企业”、“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等称号;被市公司授予2022年度“农电系统先进企业”、“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安丘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行风建设免评单位和“先进企业”等称号。公司工会被授予“山东电力一流县供电企业工会”和“山东电力先进县供电企业工会”等称号。

今年1-5月份完成供电量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累计完成销售收入1.82亿元,上缴税金755万元,实现利润370万元。公司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被省集团公司授予“无违章县供电企业”先进单位;被市公司授予“潍坊农电系统先进企业”、“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二、企业用工情况

现有职工75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87人,占38,工程技术人员478人,占63,中国共产党党员287人。企业与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收入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每月一考核兑现;同时为职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限种,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民主管理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为职工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代会,讨论研究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对于临时性的重大事项,也通过及时召开代表小组长联席会或职代会来讨论解决。同时,先后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施细则》、《代表提案工作细则》、《大会决议产生与落实工作细则》、《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多项基本制度,强化对职代会决议与提案的督办落实,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促进了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去年围绕“集资并购市热电厂”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了一次职代会,专题研究集资并购市热电厂的事宜,通过分组讨论和充分酝酿,通过了大会决议,统一了代表们的思想,为电厂改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会后,职工们集资踊跃,超额36万元完成了任务。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与事项,不断深化厂务公开。继续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倡导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把厂务公开作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建立了完善的组织运行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厂务公开工作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坚持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评价权放给职工代表,每年2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在职工住房建设与分配上,坚持让职工来拍板,体现大多数职工的意愿。通过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加强了企业决策的民主化,落实了职工的参政权、议政权和知情权,树立了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广大职工非常满意。

三是推行民主监督制度创新,拓宽厂务公开工作渠道。在民主监督方面,我们以厂务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创新。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电子邮件、公共信息和

在“公告板”内设立“厂务公开”专栏,对所有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分类公开。同时把厂务公开作为各单位重大决定前的必经程序,规定各单位在向公司提报设备购置或投资计划之前、向上级推荐评先树优指标之前、向公司提高重要典型和材料之前,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和民主讨论,使监督的关口前移,有效避免了问题的发生。

四、签订集体合同情况

我公司的集体合同开始签订于1996年8月9日,随后,每三年修订续签一次,每年职代会都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审议。为使集体合同切实履行好,公司先后成立了由公司代表和工会代表联合参加的平等协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公司集体协商制度;成立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交平等协商委员会进行集体协商,妥善解决。

我们认为,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建立企业自主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农民工的使用情况

我公司的农民工使用主要是以农电工形式。根据国家关于“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自2000年开始,我们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形式,从过去的村电工中录用了部分人员从事农村的用电管理工作,由我公司直接发放工资。截止目前,我们共使用农电工842人。对这部分人,我们都依法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 浮动考核工资的方式,每月考核发放一次。同时,我们早在2002年时,就为农电工投入了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但是,针对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管理成本上升售电利润下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裁减冗员来保证农电工的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待遇。

六、职业培训与富余人员的安置情况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坚持岗位培训与技术比武相结合,重视并加强了职工的职业培训。为此,公司及时制订了《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成立了专门的教培中心,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并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国网公司、省集团公司和市公司及其它业务部门的培训。坚持每年举行一次技术比武,选树业务骨干与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努力建设学习创新型组织;公司被授予“潍坊市a级学习创新型企业”称号。

在全力抓好供电主业的同时,我们还通过牢抓招商引资机遇,大力发展多经产业,安置富余人员,实行减人增效。2022年,公司实现多经销售收入1.09亿元,多经利润首次过千万,从业人员达276人,初步形成了以开元实业、电力工程、青凯电缆三个股份制公司为赢利主体的多经发展格局。

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状况

由于我们一直大力推行厂务公开,一直充分发扬民主,一直积极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搭建平台,再加上企业工会积极发挥沟通作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处理得非常融洽,未发生劳动纠纷。

八、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措施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让职工无话可说。只要行的正,坐的端,工作透明度高,严格按制度办事,职工满意度就高,矛盾与纷争就少,内部关系就好协调处理。

二是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让职工有问题就说。一方面,公司提出“职工不能越级汇报工作,但是可以越级反映问题”,这就使矛盾与问题能及时反映到领导那里,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另一方面,坚持每月组织一次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职工自身问题和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和反馈。反映问题的形式也多样,可以面谈,可以发手机短信,可以通过网上聊天室,可以书面或信函。

三是多方引导,发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关系职工切实利益的事情,都通过职代会来审议表决;重大制度的制定,都尽可能多的提前让职工参与讨论,通过这些审议与讨论,赢得彼此理解,统一职工思想,提高决议与制度的执行力。

九、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现代企业的竞争核心在于创新,而创新和变革的动力在于人。因此,如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员工工作的潜力,是摆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面前越来越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依靠职工,使劳动者真正当家作主,这是调动职工积极性根本所在。

二是要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企业管理的对象是人,人的思想情绪直接影响着其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多给职工一分关心,职工就会增加十分的热情。要重视企业的感情开发,充分肯定每个职工的个人价值,为他们价值的自我实现创造条件。

三是要关心尊重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不定期地抽出时间深入车间、班组,了解职工的实际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把组织的关心、爱护之情送到职工的心坎上。要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好的建议和意见不但要及时采纳,而且要给予奖励。

四是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综合激励机制。要改革传统的激励机制,特别是传统的物质激励模式,建立能够激活员工活力的新机制,真正地实现物有所值,劳有所获。要树立“人人都是人才”的新观念,利用每个人的长处,并为其成材积极创造条件,还要及时进行精神激励,使他们有一种成就感。

十、工会组织情况

我公司工会下设8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4个基层分会,下设54个工会小组,职工入会率达99.5。近年来,公司工会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坚持每年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运动会,还不定期举办专项文体比赛(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职工运动会和两届职工趣味运动会),极大地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活跃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了职工情操,团结凝聚了职工,促进了企业发展。

对上级工会的评价:近年来,我们安丘市总工会紧紧围绕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协调企业与工会、职工与企业等各方面的工作,创造性地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为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企业都感觉到我们的总工会不仅是全市广大工人的家,也是我们企业的家。

总之,通过这次座谈会,我们不仅交流了经验,提高了思想,而且对指导我们今后更好地处理企业与工会、与职工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凝聚职工加快企业发展必将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