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文章标题: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陈开龙)

2014年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我乡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自2014年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后,我乡农村基层组织整体情况比较好,组织健全,队伍较整齐,大部分村支两委会关系融洽,能根据各自的职权履行职责,不大包大揽,不互相扯皮,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仍然存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村支两委职权关系现状

我乡在2014年并村后,成立7个村党支部,7个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35名,村民委员会共有12510人。村党支部配备职数为3人,村委会配备职数为5人。

从我乡运行“村为主”的情况来看,村支两委领导班子是协调的,一致的。其现状表现为:从表面体上看,村支两委关系融洽、协调。

二、存在突出问题

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分析,却不是我们从表面上看得出的,应该是比较错综复杂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分析:

1、村支两委的地位。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不用质疑的,有关法律、《条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实际中,村党支部在各类村级组织中居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负责村务日常管理。

2、职责和权力。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具有权威性。村党支部对其他“四种”组织(村委会、团支部、民兵边、妇代会)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给予领导,除承担《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外,绝大多数村支书都直接分管村里日常事务,村中大事一般由支部书记最终定夺。虽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但从各村的《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看,会议的主持人大都是村党支部书记。在实行“村账托管”前,村财务由支部书记签字,少部分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个别的村由村主任签字。实行“村账托管”后,大部分村级财务审批人又是村支部书记,显然,村委会主任在村级事务活动中跳不起主角,处于被动状态。

3、活跃程度。由于明确了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得村党支部无条件成为村级组织中最活跃的组织,村委会充其量只能算第二,其他组织次之。

4、兼职表现。我乡2014年并村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为节约村干部报酬,缩小村级班子村配备职数,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村级成立的各种机构,大部分都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组长或副组长。

5、升迁方向。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村干部的升迁方向是:村主任、支部委员——村支书,村委会委员——村主任。

综上所述,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各自在村中所处的地位是比较清晰的,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其处在村级权力结构的权威位置是不可撼动的。从构成上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重叠的,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实际上,村支两委之间职权关系问题,归根结蒂就存在于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因此,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就是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的职权关系问题,构成了村级中很多矛盾中的一个主要矛盾。在这一矛盾当中,村支书又构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二者间的职权关系问题往往表现在不是村主任的夺权,而是村支书的越权、揽权,即村支书行使了他本不该行使的职权。有的村支书控制财权,公章随身携带,变公章为“私章”;有的村支书重大事务搞“一刀切”、“管事”。从村级组织成绩上看,凡是村支书在中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遇事同大家商量,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其他村组干部积、群众极性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比较融洽;反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比较紧张。

二、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历史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党管一切作用特征比较突出,村支书与大队长(相当于现在

的村主任)排行就是老大、老二,两者之间关系还算可以。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随着生产队的解体和村委会的建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开始出现不和谐音符;随着“村为主”、村民自治后,两者之间的矛盾日趋显现。因此,村支两委的职权关系问题,与历史原因分不开。

2、村民无权自治问题。《党章》中明确规定了一条组织原则,即“下级服从上级”。这一原则被延伸在基层政权组织中,群众就作为政权落实和主体,而村级组织要承担起各项繁重的任务,只有依靠群众,而群众无能力自发展,只有依靠上级组织的指令,上级组织为完成任务,将各种内容细化、分解到村级,实行量化考核,村级组织承担相当大的压力,受“村民自制”法制化的约束,根据村民自治有关规定,上级政府不干预村级各项事务,由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上级政府可以做到这一点,不干预村委会自我发展,但对村支部是绝对领导,村支部又通过其在村委会中的权威地位,领导村委会开展,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绝对领导。又如,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能够体现民主的选举实质上微乎其微,村委领导班子的选举产生,村党支部负有领导责任,而村支部又不能违背上级组织的意图,大多是为了实现组织意图,而不是人民意愿。在这一问题上,村支部却成了“替罪羊”,村委领导班子组织上间接任命的,群众心里不服,但又不敢表露,引发村委在施政过程中的不顺利,村委不勘重负,完不成任务,村支部可能会强行施政,会引发村支两委的关系。

3、认识误区。在具体的中,不知是上级组织对支部成绩的渲染,还是强调支部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中的作用,评优评先总以支部为先,造成群众世界观认识的错觉,村的好坏,应该归功于谁?是群众还是领导班子?还是班子中的个人?当然,成绩的取得,是归功于群众,但荣誉却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中个人的,因此有“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给钱给物不如配个好支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等的经验或口号。有些“成绩”不是真实可靠的,是领导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吹”出来的,由于群众生活在最低层面,受条件的限制,产生了错觉。

4、各种关系不平衡。由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协调,受传统教育、民主文化的缺乏、地理条件限制、信息迟缓等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的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政治功能的超强,农村基础功能薄弱,一时难以协调。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导致基层组织处于被动状态。通过各种宣传、学习等手段,控制社会舆论和人的思想意识,导致社会生活政治化。政治民主化进程兴步唯艰,依法行政一时难以推进,如在《人口与计生法》颁布实施后,依法行政效果不佳,还是要依靠很多行政措施、行政手段执行。群众受市经济体制的影响,无暇顾及民主,意识淡薄,权力越集中,民主就越少,行政命令的畅通,致使决策因缺乏民主而造成失误。

四、对策与建议

1、明确各自的职权

正确认识村支两委辨证统一关系,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前提。村支部与村委会之间一方面紧密相连,两者目标一致,共同担负着整合农村社会资源、保持超大社会政治一体化的任务,另一方面两者的职责又是相互区别的。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按照党章进行,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领导村民自治及本村的全面,协调各方,但不干预村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提供生产服务,协助乡政府开展。

2、完善对两委的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根本。一是完善有关村支两委职能、程序等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村委会自治作用,使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把村务管理权交给村委会,并按“村账托管”的有关规定,把财务管理交给乡“零户统管中心”,政府只有监督权,而无支配权。而把召集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组织村务公开的权力赋予村党支部,让村党支部领导、监督。二是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村委领导班子民主选举上,实行海选,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在民主决策上,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会议各自的作用,保证决策民主科学,对事关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在广泛征求党员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依照职权提出决策意见,并经党支部书记主持的村支两委联席会议或有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讨论形成决策草案,最后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付诸实施;在民主管理上,依法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在民主监督上,要健全村级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制度、党员会议和村民会议定期评议村支两委及其成员制度等,落实党员、村民对村支两委的监督,要健全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制度、村党支部对村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党支部的监督作用。

2、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关键。一是要转变观念,创新领导方式,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委会各项职能落到实处。村党支部要彻底转变大包大揽的领导观念和领导方式。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行使对村民的管理、教育、服务方面的自治职能,保证村民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利,做到领导不包揽,指导不指责。二是要创新农村党支部班子选拔任用机制,村党支部领导班子选举过程中,除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外,可同样实施海选,尝试党内外民主有机结合方法,既体现了党章的选举要求,又有利于村党支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村党支部的群众公认度。在有利于村民自治的前提下,交叉任职,避免一些矛盾,降低村务治理成本,也不失为解决两委关系问题的方法之一,关键要建立完善的权力使用监督机制,避免“管事”现象的发展。

3、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不断提高村干部素质,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基础。正确处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必须以提高村支两委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为根本,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抓好“四级教育”(乡、村、组干部、群众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着眼于树立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勤正廉政意识,建立学习教育活动的长期机制,要将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培训形式,要坚持自学为主,采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对闹不团结的村两委主干由有关领导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谈话,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要采取党内教育和党外教育相结合,既加大党内教育培训的力度,又要对非党村主任加强教育管理,帮助转变认识,提高素质。培训对象,既要抓好在职干部的教育提高,也要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引导,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在新形势下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4、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规范乡干部介入方式,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有效措施。乡政府职能要逐步由行政管理向管理、服务、指导方式转变,淡化政府行政对村级组织的干预,降低政府成本。在政策协调与行政指导方面,要加强政策导向的宣传,要使行政指导规范化、制度化,要强化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使村民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管理制度协调一致。同时,乡镇党委政府要密切关注村两委关系,不断协调村两委关系,及时发现、及时研究解决两委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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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村主任)排行就是老大、老二,两者之间关系还算可以。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随着生产队的解体和村委会的建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开始出现不和谐音符;随着“村为主”、村民自治后,两者之间的矛盾日趋显现。因此,村支两委的职权关系问题,与历史原因分不开。

2、村民无权自治问题。《党章》中明确规定了一条组织原则,即“下级服从上级”。这一原则被延伸在基层政权组织中,群众就作为政权落实和主体,而村级组织要承担起各项繁重的任务,只有依靠群众,而群众无能力自发展,只有依靠上级组织的指令,上级组织为完成任务,将各种内容细化、分解到村级,实行量化考核,村级组织承担相当大的压力,受“村民自制”法制化的约束,根据村民自治有关规定,上级政府不干预村级各项事务,由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上级政府可以做到这一点,不干预村委会自我发展,但对村支部是绝对领导,村支部又通过其在村委会中的权威地位,领导村委会开展,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绝对领导。又如,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能够体现民主的选举实质上微乎其微,村委领导班子的选举产生,村党支部负有领导责任,而村支部又不能违背上级组织的意图,大多是为了实现组织意图,而不是人民意愿。在这一问题上,村支部却成了“替罪羊”,村委领导班子组织上间接任命的,群众心里不服,但又不敢表露,引发村委在施政过程中的不顺利,村委不勘重负,完不成任务,村支部可能会强行施政,会引发村支两委的关系。

3、认识误区。在具体的中,不知是上级

组织对支部成绩的渲染,还是强调支部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中的作用,评优评先总以支部为先,造成群众世界观认识的错觉,村的好坏,应该归功于谁?是群众还是领导班子?还是班子中的个人?当然,成绩的取得,是归功于群众,但荣誉却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中个人的,因此有“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给钱给物不如配个好支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等的经验或口号。有些“成绩”不是真实可靠的,是领导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吹”出来的,由于群众生活在最低层面,受条件的限制,产生了错觉。

4、各种关系不平衡。由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协调,受传统教育、民主文化的缺乏、地理条件限制、信息迟缓等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的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政治功能的超强,农村基础功能薄弱,一时难以协调。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导致基层组织处于被动状态。通过各种宣传、学习等手段,控制社会舆论和人的思想意识,导致社会生活政治化。政治民主化进程兴步唯艰,依法行政一时难以推进,如(本文来源本站)在《人口与计生法》颁布实施后,依法行政效果不佳,还是要依靠很多行政措施、行政手段执行。群众受市经济体制的影响,无暇顾及民主,意识淡薄,权力越集中,民主就越少,行政命令的畅通,致使决策因缺乏民主而造成失误。

四、对策与建议

1、明确各自的职权

正确认识村支两委辨证统一关系,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前提。村支部与村委会之间一方面紧密相连,两者目标一致,共同担负着整合农村社会资源、保持超大社会政治一体化的任务,另一方面两者的职责又是相互区别的。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按照党章进行,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领导村民自治及本村的全面,协调各方,但不干预村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提供生产服务,协助乡政府开展。

2、完善对两委的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根本。一是完善有关村支两委职能、程序等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村委会自治作用,使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把村务管理权交给村委会,并按“村账托管”的有关规定,把财务管理交给乡“零户统管中心”,政府只有监督权,而无支配权。而把召集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组织村务公开的权力赋予村党支部,让村党支部领导、监督。二是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村委领导班子民主选举上,实行海选,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在民主决策上,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会议各自的作用,保证决策民主科学,对事关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在广泛征求党员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依照职权提出决策意见,并经党支部书记主持的村支两委联席会议或有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讨论形成决策草案,最后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付诸实施;在民主管理上,依法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在民主监督上,要健全村级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制度、党员会议和村民会议定期评议村支两委及其成员制度等,落实党员、村民对村支两委的监督,要健全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制度、村党支部对村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党支部的监督作用。

2、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关键。一是要转变观念,创新领导方式,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委会各项职能落到实处。村党支部要彻底转变大包大揽的领导观念和领导方式。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行使对村民的管理、教育、服务方面的自治职能,保证村民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利,做到领导不包揽,指导不指责。二是要创新农村党支部班子选拔任用机制,村党支部领导班子选举过程中,除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外,可同样实施海选,尝试党内外民主有机结合方法,既体现了党章的选举要求,又有利于村党支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村党支部的群众公认度。在有利于村民自治的前提下,交叉任职,避免一些矛盾,降低村务治理成本,也不失为解决两委关系问题的方法之一,关键要建立完善的权力使用监督机制,避免“管事”现象的发展。

3、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不断提高村干部素质,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基础。正确处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必须以提高村支两委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为根本,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抓好“四级教育”(乡、村、组干部、群众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着眼于树立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勤正廉政意识,建立学习教育活动的长期机制,要将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培训形式,要坚持自学为主,采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对闹不团结的村两委主干由有关领导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谈话,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要采取党内教育和党外教育相结合,既加大党内教育培训的力度,又要对非党村主任加强教育管理,帮助转变认识,提高素质。培训对象,既要抓好在职干部的教育提高,也要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引导,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在新形势下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4、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规范乡干部介入方式,是妥善处理两委关系的有效措施。乡政府职能要逐步由行政管理向管理、服务、指导方式转变,淡化政府行政对村级组织的干预,降低政府成本。在政策协调与行政指导方面,要加强政策导向的宣传,要使行政指导规范化、制度化,要强化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使村民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管理制度协调一致。同时,乡镇党委政府要密切关注村两委关系,不断协调村两委关系,及时发现、及时研究解决两委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第2页)》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第2页)。wyx

第二篇: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陈开龙)

2014年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我乡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自2014年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后,我乡农村基层组织整体情况比较好,组织健全,队伍较整齐,大部分村支两委会关系融洽,能根据各自的职权履行职责,不大包大揽,不互相扯皮,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但仍然存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村支两委职权关系现状

我乡在2014年并村后,成立7个村党支部,7个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35名,村民委员会共有12510人。村党支部配备职数为3人,村委会配备职数为5人。

从我乡运行“村为主”工作的情况来看,村支两委领导班子是协调的,一致的。其现状表现为:从表面体上看,村支两委关系融洽、工作协调。

二、存在突出问题

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分析,却不是我们从表面上看得出的,应该是比较错综复杂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分析:

1、村支两委的地位。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不用质疑的,有关法律、《条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实际工作中,村党支部在各类村级组织中居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负责村务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和权力。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具有权威性。村党支部对其他“四种”组织(村委会、团支部、民兵边、妇代会)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给予领导,除承担《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外,绝大多数村支书都直接分管村里日常工作事务,村中大事一般由支部书记最终定夺。虽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但从各村的《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看,会议的主持人大都是村党支部书记。在实行“村账托管”前,村财务由支部书记签字,少部分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个别的村由村主任签字。实行“村账托管”后,大部分村级财务审批人又是村支部书记,显然,村委会主任在村级事务活动中跳不起主角,处于被动状态。

3、活跃程度。由于明确了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得村党支部无条件成为村级组织中最活跃的组织,村委会充其量只能算第二,其他组织次之。

4、兼职表现。我乡2014年并村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为节约村干部报酬,缩小村级班子村配备职数,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村级成立的各种机构,大部分都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组长或副组长。

5、升迁方向。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村干部的升迁方向是:村主任、支部委员——村支书,村委会委员——村主任。

综上所述,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各自在村中所处的地位是比较清晰的,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其处在村级权力结构的权威位置是不可撼动的。从构成上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重叠的,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实际上,村支两委之间职权关系问题,归根结蒂就存在于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因此,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就是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的职权关系问题,构成了村级工作中很多矛盾中的一个主要矛盾。在这一矛盾当中,村支书又构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二者间的职权关系问题往往表现在不是村主任的夺权,而是村支书的越权、揽权,即村支书行使了他本不该行使的职权。有的村支书控制财权,公章随身携带,变公章为“私章”;有的村支书重大事务搞“一刀切”、“管事”。从村级组织工作成绩上看,凡是村支书在工作中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遇事同大家商量,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其他村组干部积、群众极性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比较融洽;反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比较紧张。

二、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历史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党管一切作用特征比较突出,村支书与大队长(相当于现在

第三篇:村居两委干部培训班讲话(村(居)两委关系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村居两委干部培训班讲话(村(居)两委关系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在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组织中最重要的两个组织,就像家庭的夫妻,俗话说,夫妻同心,其力断金,和睦生财,家和万事兴!村(居)两委的关系如何,上任后思想是否统一,行动是否一致,从小处来说,将直接影响村(居)班子

自身形象和工作效率,从大处来说,将影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影响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甚至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因此,今天和大家一起,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立场,共同探讨在村民自治条件下,如何协调村“两委”关系问题,对村“两委”的职能地位,作用义务,工作机制等等,谈些个人看法。由于身份、工作、语言等方面的限制,本人对农村情况不甚了解,因此,只能从理论上说些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村(居)两委关系的现状

行政村是我国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村民自治,以村建立村委会并设党支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一“特”,也是我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村民主政治的一个伟大创举。自古以来,村庄就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但古代的村指的是自然村,我们现在所讲的是指行政村。行政村早在商代时期就了,那时称之为邑、里。开始叫邑,后来叫里,里设有“里君”“里人”等一类的主管官员。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长一人,掌管户口,治安,催办差役、皇粮等。明代实行里甲制度,乡下以千户为一里,城里则称为坊,近城则是厢,由富农为里长,里长十年一换,其余的一百户为十甲,每一甲有十户,设立甲首一个,又有里正、甲正,掌管田粮和户口册。

清代乡村中的行政组织,名称五花八门,极其繁杂,有称里、社、铺、厢、保、村、营、圩、甲、牌等等。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保甲制,“以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民国成立之初,曾废弃了保甲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曾在《县组织法》中规定区以下每百户为乡(镇),乡镇以下每25户为闾,闾以下每5户为邻。但蒋介石为便于围剿红军,将原有闾、邻等自治组织一律撤销,又恢复保甲制,对农村实行联保连坐。

古代的村政都具有经济、宗教、安全等多方面的功能,甚至是兵民一体的建制。而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实际上是把农村变成了一个大囚笼。历史上的行政村都为便于统治而设立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了主人,村民有了集体经济和其他公共利益,才有了真正意义上村民自治。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8年之前建立的是乡(行政村)的政权体制,1958年至1983年实行的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分组核算,队为基础”的体制。七十年代末,由于分田到户,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纷纷瓦解,为了填补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真空,中国第一个村民自发组织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委员会,于1980年2月在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为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委会)果作自然村诞生,并受到了中央高层的重视。81年中央在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试点工作的同时,也在全国部分农村进行建立村委会的试点工作。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把“在农村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选举产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要求,在改革政社合一的农村管理体制的同时,按照村民居住状况(一般是在生产大队的基础上)设立村民委员会。1985年前后,村委会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来。在认真总结了各地实施村委会经验的基础上,1987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于1988年6月开始试行。经过10年的实践考验,1998年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正式予以实施。

如今,村组法已实施近二十年,村委会、党支部普遍都经过了六七轮的换届选举。客观地说,村民自治体制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我国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稳定农村政治局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初生之物,其貌必丑”,存在问题也不少,比如竞选影响邻里和睦、郁选、黑恶及封建势力介入、为选而选等等。其中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两委关系难协调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说是跨世纪的全国性的大难题。

我国农村在公社化年代,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政不分,或者是党政合一;村组法实施后,实行的是党政二元治理结构,通俗地说,就是一个行政村既有村委会又有党支部。那么,村(居)委会与党支部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仅从理论和制度上看,相信大家对有关法规都作过研究,两者的关系应该是明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

第四篇:xx村“两委”换届调研报告

村“两委”换届调研报告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实现途径。通过实际参与,了解了一些情况,结合xx村的具体情况,就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与看法。

一、xx村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乡东北方向,距xx县城70公里。xx村于2014年撤乡并镇并到社迳乡,全村总面积达17680亩,山地面积8650亩,耕地面积1387亩,共辖9个村小组,660户,2267人,党员33人。村里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是老弱病残,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外出务工,人均收入为1860元每年,该村主导产业有蔬菜、脐橙、柑桔、甘蔗、油茶、养鱼、养牛、养鸡、养羊等,特别是水产业相当丰富。xx村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低。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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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干部认识有待提高

现有村干部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农村干部满足于完成计划生育、民兵民政、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但不能从大局上选准路子、加快发展步伐。二是有部分村干部的能力、素质与面临的形势、任务不适应,不能适应新形势。三是深入群众的实干作风弱。一些村干部身在基层却不深入群众、不体贴群众,不能对群众进行全心全意的服务。

(二)农民法制观念有待提高

一是法制观念差。一些农民在行使个人权力时从个人出发、从眼前利益出发,只考虑个人、短期利益,无大局意识。二是民主意识差。有的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尊重,有的随大流,没有深入思考就作出选择,民主意识、选举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存在“村官”难做现象

一是遗留问题难清理。一些村遗留问题积重难返,短期无法解决,使中心工作无法开展 。二是村账目问题。导致村民对村两委不够信任,影响村两委在村里的威信,不利于村两委工作的开展

(四)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

大部分村干部反映,村干部越来越不好当,权小事多,“三送”、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样样都是难办的事,而且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

更为重要的是村干部工资待遇低,一般每月只有500-600元,因此村民认为当村干部在经济上不划算。

三、解决措施和方法

xx村选举工作组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选举积极性是保证换届选举成功的前提。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对选举主体的引导。教育党员群众珍惜、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民主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候选人资格条件,从本村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出发,选好自己的“当家人”。对干预换届选举的宗族、帮派,要坚持正面教育、多方疏导,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答。

二是严把候选人资格条件关,选好配强村领导班子。 按照 “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要求,在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同时,提高候选人资格条件,突出强调村干部的素质要求,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特别要注重从致富能人、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务

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必须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把关。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杜绝漏洞

xx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整个过程都必须有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做实做细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不出现任何纰漏。总结历次换届经验,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选举委员会产生关。这是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教育引导干部和群众,真正把公道正派、有威望、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人推选到选举委员会中来。二是把好选举办法制定关。选举办法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灵魂,关系到换届工作的成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比较强的选举办法,明确规定新一届村委班子的职数、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条件、候选人产生办法、投票选举方法。三是把好正式选举关。正式选举时,乡党委派人驻村指导,村上也确定若干选举监督员,负责监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严格依法选举,维护法律严肃性。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密切关注各种不良动态,及时将问题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是勇于创新、改革和发展,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深化。在坚持原则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改革力度,从而使换届选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防止出

现在换届选举时因经济问题纠缠不清而影响选举的现象;引入选举公证制度,对村委会选举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这些制度的引入,必将促进村委会选举的攻坚破难,有效地提高村委会选举的质量,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只要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切实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定信心,不断进取,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指导,不断规范制度,丰富完善内容,就一定能把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推向前进,定能建设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五篇:关于女性进“两委”调研报告

苏州姑苏区共有17个街道,165个社区(村),全区女性人口近3万8千人,各街道有妇联组织,各社区都有妇代会。今年以来,姑苏区妇联通过大力宣传,加大措施,通过与组织部和民政局及时沟通,确保提高了女性进“两委”的比例,充分发挥女性在我区政治、经济、精神文明中的作用。

一、女性进“两委”情况

姑苏区共有155个社区,参加换届的145个;共有10个村,参加换届的6个村。2014年9月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今年社区党委共选举产生委员数1096名,其中女性委员493名,占比44.98%。书记145名,其中女书记81名,占比55.86%;副书记176名,其中女副书记95名,占比53.98%。村党委共选举产生委员数14名 ,其中女性委员6名,占比42.86%。正书记6名,其中女书记0名。副书记6名,其中女副书记2名,占比33.33%。居委会换届:姑苏区共有155个社区,参加换届的146个。社区居委会共选举产生委员数856名。主任数146名,其中女主任89名,占比60.96%,副主任163名,其中女副主任107名,占比65.64%。村委会今年无换届。

二、主要经验

1、区妇联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努力营造女性参政议政的社会氛围 。区妇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姑苏区一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上,要求各街道妇联组织把配合做好女性进社区(村)“两委”作为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通过走访、组织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妇女在基层事务管理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激发妇女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意识,增强妇女参选竞选的信心。在选举前期,区妇联积极争取组织部和民政局的支持,全面了解政策,及时反映问题,提前介入,想方设法争取到有利于妇女参选参政的政策支持,为女性进两委提供政策保证。

2、女性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区妇联通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法律培训班、技能培训班、单亲贫困母亲救助等活动。在开展工作的同时重点培养了社区(村)妇女干部从事妇女工作的热情,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工作爱心,提高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妇代会主任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

3、女性参政所发挥作用日益显著。女性参与社区(村)政务的管理,既促进了班子的团结和工作的开展,又为女性带头领办、创办创业项目,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女性干部分利用自身优势,深入到户,积极主动调解本村的矛盾纠纷,化解了许多邻里之间、婆媳之间方方面面的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从女性从政参政的状况看,女性的参与为“两委”班子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既体现她们自身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地区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程度。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1、女性参政意识、竞争意识还较差。调查中发现,在社“两委”直选中,妇女缺乏男性的大胆和自信,不是主动宣传自己,展示自己,参与竞争,而是被动对待选举;社区妇代会主任除妇女工作外,还兼计划生育、社会事业等工作,工作任务偏重,工资待遇偏低,导致参选积极性不高;虽然有的妇代会主任有能力胜任工作,但缺乏竞争意识,觉得难为情,面对机会总是退让。

2、妇女自身条件差制约着女性参政。一是有少部分的妇代会主任文化素质还不够高,文化底子有点薄,学习意识较弱,还存有依附心态,对参与党务、政务的热情还不够高。二是还有少部分妇女干部存有视野还不够开阔,见识少,交流少、实践少的现状,从思想和作风上还混同于普通居民 ,缺乏参政意识,更缺乏与男性竞争的意识和竞争的能力。

3、传统的性别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妇女进“两委”。通过调查显示:一是妇女自身性别观念还比较浓厚、参政意识不强。二是妇女参政议政得不到的男性的支持。男性居民从骨子里还是认为女人就是属于家庭,不相信妇女能当好村干部,从而对妇女进两委还存在排斥心理。

4、培养发展女党员缓慢。当前基层培养发展女党员的数量明显滞后于基层工作的形势需要,优秀年轻女党员数量偏少,以致在推荐女性候选人时许多社区难以找到合适人选,给女性进两委工作带来不利。

四、对策与建议

1、营造有利于妇女参选参政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是先导。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男女平等意识,解决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种种顾虑;积极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男女平等国策》的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妇女在社区(村)事务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秀妇女典型,提高社会对女性价值的认识,积极为妇女参选参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抵御不良性别观的影响,增强竞争意识,大胆参选。

2、完善有利于女性参选的政策措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争取制定有利于女性参选的政策,为妇女参选参政提供政策支持,使“软”规定变为“硬”指标,切实加大保护基层妇女政治权利的力度,真正依法保证妇女参选当选的

3、努力提高参选妇女的素质。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增强党务管理和政务决策等方面的能力;有重点地加强参选以及当选后如何参政方面的培训,积极提供各种实践锻炼机会,不断增强妇女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群众认可度。二是要引导教育妇女干部正确看待和估价自己,保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不断增强自己的参政意识和能力。三是要组织社区(村)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充分调动组织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在发展经济中增长才干,创出业绩,提高地位,为争取政治地位打好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