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现状及未来发展思路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农业保险制度不断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当前,农业保险正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用好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民增收等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保险现状及未来发展思路

一、我市农业保险现状

2007年以来,某某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从2007年某某市承保全省第一张能繁母猪保单开始,我市又相继开办了奶牛保险、小麦保险、玉米保险等中央政策性农险。风险保障已基本涵盖了农业生产面临的旱灾、涝灾、台风、冰雹、地震、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疫病疾病、意外事故等。2007—2019年上半年,晋城人保财险累计承保小麦****万亩、玉米***万亩,能繁母猪***万头、奶牛***万头,为全市近***万农户和养殖户提供了***亿元的风险保障。目前,我市政策性小麦、玉米、能繁母猪保险实现了6个县区全覆盖,参保率已由当初的***%、**%和**%分别提高到***%、**%和**%。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参保率的不断提升,为助推我市三农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三赢”局面逐步形成。一是农民获实惠。2007-2019年上半年,累计处理农险案件**万件,***万亩农作物受灾,能繁母猪死亡***万头,累计赔款****万元,近***万户次受益,受灾农民及时得到了经济补偿,为受灾农户恢复再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二是政府得民心。通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已深入人心,政府公信力得到显著提高,群众都说:“还是党的政策好,解除了我们农民发展生产的后顾之忧”。三是公司赢发展。借助开办农业保险契机,我公司各类涉农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发展战略得以迅速实施。

(三)政企联动模式基本确立。《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要求,我国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我市各级职能部门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协助保险公司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政策,不遗余力的服务三农经济发展。同时,各级职能部门主动赴人保财险调研、走访,听取汇报,收集意见,出台实招,理顺机制,切实想方设法破解保险发展难题;人保财险经常拜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农业保险开展情况,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大力践行“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历史使命,切实打通服务三农的“最后一公里”。这几年,政企互动频次明显增加,互动效果明显增强。

(四)财政杠杆效应成效明显。2007-2019年上半年,市、县两级财政保费补贴***万元,我公司共承担风险***亿元,保险赔款累计达到***万元,财政支农效应持续放大,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金融杠杆作用日益凸显,促进了政府惠农保障政策的“三个转变”,即由“事后救济”变“事前投保”的转变,由“财政民生”变“社会民生”的转变,由“政府主导”变“政府引导”的转变。“三个转变”不但有效解决了政府治理三农的难题,也极大的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五)保障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推进三农保险发展,切实打造 “人民群众身边的保险公司”的服务体系,某某人保财险依托城乡机构,在全市设立了****个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个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个三农保险服务点,组建了***人规模的三农保险服务团队,建立起全市唯一的以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为支撑,以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为平台,以乡镇专(兼)干和村级协保员队伍为依托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服务三农的能力不断强化。

二、我市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制约我市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和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特色农险进展裹足不前,需要进一步正视困难,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促使其及时解决、逐步完善,实现我市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覆盖率亟待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惠农政策,在我市6县区已经全面推开,由于农户分散经营、承保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种植业、养殖业承保面分别为**%、**%,与农业保险强市差距甚大。此外,仍有些农业的重要产业没有纳入政策性农险的范围,影响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

(二)特色农业保险亟待开办。当前,我市农(养殖、种植)户对大棚蔬菜、育肥猪、中药材、蚕桑、苹果、肉羊、肉牛等地方特色产业保险,以及涉农的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保险非常感兴趣、需求旺盛,但由于农户资金有限,且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保费补贴政策,因而只能是“望洋兴叹”,严重影响制约了三农的健康发展。

(三)产品保障程度亟待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赔偿只限于物化成本,保险金额比较低,只相当于产量的30%-40%,小麦、玉米两大粮食作物约每亩400元,与我国每亩1000元以上的生产成本仍有较大差距,农民普遍希望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因此,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发展迫在眉睫。

(四)农户保险意识亟待加强。中国农村多年的农耕文化养成了农民自给自足的思想观念,缺乏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多数农民特别是散户群体甚至根本不知道保险是怎么加事,他们靠天吃饭的自然经济观念相当浓厚,由此造成农户侥幸心理根深蒂固,投保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持续推动缺乏有效需求。

(五)顶层设计亟待梳理。具体来看,在运作上,农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保险,保险公司还是围绕着政府的指挥棒在行动,需要市政府的某个部门来牵头、规划、组织、引导。但目前来看,谁来牵头、谁来管理很不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定位尚不清晰,导致保险公司在推动农险工作时不知道具体找谁、该怎么做。

三、农业保险未来发展的思路

2019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在论及农业保险改革发展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习总书记要求,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扩大保险覆盖面。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到农村去,重点解决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玉米、小麦、能繁母猪)承保全覆盖的问题,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对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保险试点,实践证明成功可行的,应分类分项加快复制推广。当前我市应重点推广设施蔬菜大棚保险、生猪保险、养蚕保险、养羊保险、中药材保险、苹果保险、核桃保险等地方特色险种,大力推广农房、农机具、农产品质量保证等涉农保险,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风险保障。

(二)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在中央补贴险种保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保障水平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收入转变,加快构建适应规模经营发展的地方农业保险政策,不断增强农业保险的内在吸引力。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保障水平应重点提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孕育和发展。

(三)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目前,全国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已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面启动,保险标的涉及生猪、蔬菜、粮食作物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共4大类72个品种。我市也应该积极作为,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指数保险,稳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当前,我市应积极探索尝试开展玉米、小麦收入保险,以及生猪、蚕桑、羊等的价格指数保险,进一步稳定农户收益,提高保障水平。

(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广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疫卫生方面的作用。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等,助力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各县区推广复制“政府支持、银行投放、保险保障、实施主体使用、贫困户承贷并受益”模式,强化产业扶贫支撑,加快推进“五位一体”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发展,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配合、组织和协调三农各种防灾减损工作,探索依托手机短信、“互联网+”为农户提供气象、灾情、农情动态信息服务,延伸服务内容。依托保险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既为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为“互联网+农业”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五)优化农险运行机制。一是健全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偿付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专业化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成立农险评估委员会,多维度对保险公司进行打分,不符合条件者强制清退出农险承保市场。二是优化业务流程。优先选择重点涉农险种开展,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建立完善承保理赔业务流程,建立农险“承保、理赔绿色通道”,不断增强农民获得感。三是强化政企合作。鼓励保险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信息共享,支持农险可持续发展。

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是保险业的共识;实现“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的美好愿景,保险业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