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改工作的调研材料

关于林改工作的调研材料

关于林改工作的调研材料

本人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市当前最迫切最体现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本人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儋州林权制度改革”为课题,深入东成等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察看材料等方式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查研究认为,儋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符合民意,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儋州市位于海南岛西北部,濒临北部湾,东与临高、澄迈交界,南与白沙、琼中县接壤,西面与昌江县交界,北面靠北部湾。全市17个镇,228个村委会,2003个村小组,10个国营农场,6个地方农(林)场。全市总人口95万人,涉林人口近70万人。

全市土地面积507.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1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1%,森林覆盖率38.5%。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178万亩,疏林地面积3.8万亩,灌木林面积26.6万亩,未成林地面积7.3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面积3.2万亩;按权属划分,国有林地面积为125.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59.3%.集体林地面积为9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0.7%;在全市93万亩集体林地面积中,其中,对内发包面积为45万亩,对外发包面积为28万亩,集体留用面积为16万亩。存在纠纷地面积4万亩;全市已办理林权证面积28.29万亩,其中,国有的1.84万亩,集体的0.03万亩,个人的26.42万亩。已办理林权证的面积占全市林地面积的30%。

二、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全市林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我市现行林业经济体制与当今林业经济的发展仍有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林业产权不明晰的问题,成为了制约林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在实际调研中,我们深感到老百姓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迫切愿望,同时,也意识到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这次调研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林地产权不明晰。我市占70%左右的集体林地尚未明确承包经营权和所有权,从以上调查数字可知,全市办理林权证的面积仅占全市林地面积的30%。由于林地权属不清,造成全市尚有4万亩的纠纷地,据统计,全市现有土地林地纠纷近千宗。其中,林地纠纷有600多宗,在我们的调查中,东成镇是我市林地面积较大的镇,有林地面积24.6万亩,其中,有纠纷的面积就达2

.3万亩(152宗),几乎占全镇林地面积的10%。。由于纠纷的存在,林地无法落实产权,使林地的效益难以发挥出来。就是已分到户的自留山和部分责任山,由于历史原因,也一直未予发放合法证件,农户心里没有底,生产积极性不高,尽管近二、三年木材价格急剧上扬,农民想种树赚钱,但又担心地类权属不清,政策变化,种树不敢投入。极大影响了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

(二)林业经营机制不灵活。2005年,我市对森林实行了分类经营管理,即将林地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这对我市森林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林业的林地确权与国土土地确权,以及农业的土地经营承包权存在着较多的交叉重叠现象,致使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权管理未能放开,导致林业经营机制不活,责任不明。林农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制约了林业生产发展和林农增收。

(三)利益分配不合理。由于历史等各种主客观原因,大部分集体林地并非完全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发包分配,而是按“谁占谁有”的方式获得。造成有能力的、子女多的大户人家林地面积占绝对优势;反之,林地面积则处于劣势。这导致农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利益分配的不公,长此以往务必造成贫富两极分划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最终会影响农村社会和谐。

(四)林改工作量大,任务重。全市集体林地面积93万亩。涉及17个镇,228个村委会,2003个村小组,涉农20多万户。按照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要求,必须把每块林地每个林班勘界确认到每个农户后,方可发放林权证,其工作程序之复杂,工作之繁琐可想而知。在这次调研中,我们深感到问题最多、困难最大的是中北部的各镇,这些地区林地分配不均,发包手续不全,谁占谁有的情况较为复杂。加之农民观念落后,宗族意识浓厚,基层组织作用薄弱,林改中必将会遇到重重障碍。

(五)林改经费缺口大。我市集体林地面积93万亩,经预算并需经费986.5万元。其中,省林改办下拨388.8万元,市财政需配套597.7万元。至今市财政到位80万元,林改经费为缺口517.7万元。从调研中得知,各镇的财经费也非常困难,各村委会、村小组收入也非常有限。在调研的座谈会上,镇委领导、村委会主任、村小组组长提得最多的也是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工作经费问题。

三、政策依据

为了彻底解决集体林地存在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在去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

也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指导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政府向全省印发了《海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方案》。我省从2007年开始,在澄迈、白沙、昌江、屯昌4个县进行了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4月10日在三亚召开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会,要求今年全省要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4个试点县的林改成功经验来看,林改有如下几大好处:一是明晰了林地林木产权;二是放活林业经营权;三是保障老百姓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四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林改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而且林改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同时给老百姓带来好处。所以林改必须全力推进,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