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3月以来,农业农村工委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调研组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工作汇报,并先后到X、X、X、X等8个区(县、市)的12个乡镇作了深入调研。其间,调研组多次走进乡村振兴助力站,组织召开系列座谈会,听取村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代表专业小组成员、“三农”议政智库专家等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X、X等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也进行了联动监督。9月4日,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召开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听取审议了调研组关于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在市委高度重视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准施策,有力推进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行政村X个、村经济合作社X个。村集体经济总资产X亿元,其中固定资产X亿元。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X亿元,其中经营性收X亿元,占总收入的X%。

(一)政策举措不断落实。市、区(县、市)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消除经济相对薄弱村行动方案,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压实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有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通过片区组团、“飞地抱团”、组建强村公司等方式,统筹资源和项目,积极盘活资产,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发展成效不断显现。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近三年资产总量逐年递增,2022年村级集体资产总量和固定资产分别比20XX年增长X%和X%。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2022年比20XX年增长X%。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数据,到2022年底,全市X个相对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均超过X万元。

(三)基础管理不断加强。深化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名录化管理。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有序推进产权公开交易。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除X滕头、X招宝山外,均实现村帐镇代理制度。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均实现电算化,村级财务公开全面推进。

(四)村民福祉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单位数大幅增加,2022年比上一年增长X%,当年股金分红X亿元。农村道路、医疗、养老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需要引起重视。

(一)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一是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目前村级集体经济投资项目主要是购买厂房、商铺等物产,经营性收入绝大部分依赖于物业出租收入。二是发展不平衡性突出。首先是区域之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X区率先实现100%,X区、X区、X区、X市已达到90%以上,X区、X县、X县不到60%。一些城郊村受益于城市化进程(拆迁、征地等),集体经济补偿收入较多。其次是强村和薄弱村之间,XX村人均经营性收入高达13.1万元,少部分村人均不足百元,且个别村负债还较重。三是存在一定数量的资源、资产和资金“三少”村。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山区、海岛村以及一些平原稻田村,缺少资源、资产和资金,创收困难,村级集体经济入不敷出。

(二)内生发展动力较弱。一是发展动能不强。特别是一些相对薄弱村,目前主要靠政府主导,推动建立强村公司、组团或抱团发展,一些村干部被动式参与,有的甚至“等靠要”,缺少主动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发展项目附加值不高。一些村有大量闲置资金,但找不到好项目。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投资方向是短平快的物产项目,与乡村产业发展结合不够密切,有的因缺乏人才和资本优势,效益不明显。三是土地、资金和人才等要素供给不足。发展用地落实难,又缺少稳定的财政资金、税收和金融等政策支持。村集体组织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高,部分村干部老龄化严重。

(三)“三资”管理有待加强。一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个别村存在资产租赁招租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资产长期低价出租等情况,有的租期长达50年。二是资金管控不够到位。巨额货币资金存放银行缺乏统一规范,利率回报低。全市货币资金294.3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62.6%,其中前三位分别是:X92.74亿元,X50.42亿元,X34.52亿元。部分村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仍以高于存款利率向企业甚至个人借款。三是财务执行不够严格。根据《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征地补偿和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直接用于分红,当年净收益在计提30%公积金、公益金后方能分红,但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规定执行。

(四)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一是内控机制方面。按规定村集体重大经营事项决策,都需要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但实际执行中部分村民主决策流于形式,社监会、村委会等作用还未有效发挥。二是代理制度方面。目前我市实行村帐镇代理制,但代理会计人员不参与村集体经济活动和相关财务决策,导致部分乡镇会计管控流于程序。三是农经管理队伍方面。全市共有农经管理人员307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比仅为36.2%。乡镇(街道)农经管理人员仅有235人,平均每个涉农乡镇(街道)拥有1.6个农经管理人员。乡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会计队伍身份多数为临聘人员,待遇各地不一且普遍偏低,近年来招不进留不住现象愈发突出,对监管造成较大影响。

三、意见建议

针对此次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立足振兴强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引领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紧扣乡村全面振兴目标,强化领导、统筹规划、系统谋划,汇聚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立足长远谋发展。要加强政策研究,区分发展型、潜力型和相对薄弱型村级集体经济,制定有针对性、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要严格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每个相对薄弱村不低于2亩的标准预留建设用地等土地保障政策,拓宽金融机构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融资政策。要引导和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资产状况、产业特色、村庄规划经营等实际,通过合作、参股、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继续探索完善强村公司、片区组团和“飞地抱团”发展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产业互联、规模发展,共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立足问题固基础。要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摸清资产资源家底,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和银行账户,切实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对巨额货币资金,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和协议利率。要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对权证不全的集体资产要分类核查,研究处理办法。对已在实施的“消薄”项目,要加强监管,提高绩效。

(四)立足改革提质效。要继续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力度。要深化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村民管理集体资产和分享集体经济收益的权利。对资产巨大的村经济合作社,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对已经农转居的村经济合作社,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头雁”选拔和培养,探索引进村经济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制度。试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激发管理者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要探索激励社员参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和方法。

(五)立足规范重监管。要研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财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管理以及收益分配等行为。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代理会计人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会计代理人员列席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和财务决策,更好地承担起代理和监管作用。要加强农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稳定乡镇一线农经管理人员编制,增加专业财会人员,提高基层政府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