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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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结第二篇: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第四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第五篇:201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结

****县社会保险稽核

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稽核主管部门及本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依据,以社会保险费的足额征缴和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为目标,以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为手段,不断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的稽核监督力度,为我县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将我县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工作.

为了做实社会保险年审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缴费单位少报、漏报,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上半年,我们按照以实际稽核促社会保险年审和基数核定的工作思路,重点开展了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在实地稽核工作中,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程序和稽核工作“六不准”要求,重点对参保单位的劳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应付工资账册、职工人数和个人收入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查,为社会保险年检工作和核定

度缴费基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保险年审和基数核定工作情况。

****年

在社会保险年审和基数核定工作中,我们以书面稽核为手段,以实地稽核数据为依据,对全市所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逐一进行了年审和缴费基数核定。为确保年审和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真实、准确,我们对每个单位上报的资料都与实际稽核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对申报缴费基数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申报单位认真查找原因。确因职工离职、退休、在外地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等原因,造成职工人数和年度工资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外地参保证明、身份证等资料。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的企业少报漏缴,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截止到****月****日,共年审单位****户,受理申

****户;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人;核定失业保险缴费人报缴费基数单位人;核定医疗保险缴费人数

数****人;核定工伤保险缴费人数****人;核定生育

****人。查出****户企业为****名职

****人少报基数****万元少保险缴费人数工进行书面稽核少报人数

缴养老保险费****万元;****户企业为****名职工

*****人少报基数****万元少进行书面稽核少报人数

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户企业为****名职工

****人少报基数****万元少缴进行书面稽核少报人数

失业保险费****万元;

(三)开展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稽核工作

为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加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今年初,我们对全县

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家定点药店从医疗保险宣传、医疗保险管理、医疗服务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年度考核,通过深入的稽核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外对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因病不能前来年审的****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实地稽核并对不参加年检的暂停发养老金。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加大稽核工作力度

我局在人员严重紧缺的情况下,结合实际地配备了稽

核监察人员,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稽核监察工作制度。稽核监察工作履行内部控制的管理监督职能,履行调查、检查、评估、报告和建议职能,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县域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厂矿企业等按照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实地稽核检查。为了做实社会保险年审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缴费单位少报、漏报,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今年,重点对参保单位的劳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应付工资账册、职工人数和个人收入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共稽核****家企业,****人。稽核科在4至5月份开展了对离退休人员的年审认证,对前来审验的退休人员登记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核对照片。

根据稽核管理工作的需要,****年我们在稽核工作结束后,将稽核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初步完成了稽核业务数据库建设。数据库主要反映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情况、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实地稽核情况、实地稽核与申报核定对比情况等,上年度缴费与本年度基数核定对比情况等有关信息。目的是要做到连续、时时、准确反映稽查对象的各项信息,实现稽查一户,清楚一户、跟踪一户的目标。

三、存在问题

第二篇: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和201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14年1月6日在县保险委员会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各位领导:

现在,由我代表县社会保险委员会作2014年全县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及2014年社会保险工作思路的报告,并请在座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工基本情况

2014年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好“十一五”发展承前启后的一年。一年来,我县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年初的部署安排,突出重难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以点带面,全面作好了各项工作。

(一)、团结拼搏,奋力开拓,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新成绩。

1、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全年共为2470名(净增参保人员201人)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2301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2357万元,当年结余-64万元,累计结余1790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到9.1个月。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全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865万元,实际拨付2865万元, 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实际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2717万元,当年结余—204万元,累计结余1070万元。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100%,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年底,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6934人。比上年净增-18人。

3、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10175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44.5%。深入省直单位和企业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新增1156人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全年共收取工伤保险基金46万元,;全年共支付工伤保险基金21万元;当年结余25万元,累计结余142万元。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4、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年新增参保人数人,完成市计划1%,企业参保率达%。到10月止,全县参保人数达9025人。全年应征缴失业金万元,实缴231.57万元,完成计划的%。比上年度净增75.41万元,当年结余174.9万元,累计结余752.19万元。应清欠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完成计划的%。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1570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基金39.92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5、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年新增参保人数732人,净增584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16.8%,实现全县参保人数达14199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10826人,离退休2906人。全年医疗基金收入1980.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收入1397万元,统筹基金收入1027.6万元,个人帐户收入326万元,武警中队、消防队收入10万元,特殊病种33.4万元,其它医疗收入583.4万元,行政事业离休人员医疗收入235.1万元,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医疗收入19.5万元,伤残人员、老红军医疗特殊照顾人员收入8.8万元,补充医疗收入120万元,公务员补助收入200万元;全年基本医疗基金支出131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支出60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667万元,武警中队、消防队支出7万元,特殊病种支出32万元;全年其它医疗支出512万元,其中离休人员医疗支出203万元,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医疗支出10万元,伤残人员、老红军医疗、特殊照顾支出9万元,补充医疗支出1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181万元;基本医疗当年结余87万元,累计结余1913万元;其它医疗当年结余71.4万元,累计结余261.8万元。全年享受医疗待遇人,资金发放率达100%;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起付标准由往年600元降低到500元,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往年32014元(当年11月份集中1个月报销门诊费)提高到38000元,住院报销比例每段增加5个百分点。特殊病种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由原来的三种增加到八

第三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4-03-11

【生效日期】2014-03-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

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下简称《稽核办法》)已于2月27日正式发布,将从4月1日起施行。为了切实做好《稽核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自觉性

《稽核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定要把学习贯彻《稽核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严密的组织计划和严格的考试考核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学习和贯彻好《稽核办法》。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发布实施《稽核办法》的重要意义,掌握稽核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在组织好本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稽核办法》。要深入企业、街道和社区,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自觉接受和配合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杜绝各种欺诈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稽核机构,培养高素质的稽核队伍

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是开展稽核工作重要的组织保证。各地在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过程中,要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和健全稽核工

作机构,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干部充实到稽核队伍中来。为适应工作需要,地市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建立专门的稽核机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配备专职的稽核人员。

稽核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应切实做好稽核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和业务交流。各地也要及早安排,集中精力,分级组织好对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级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各地要加强对稽核干部的管理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稽核队伍。

三、认真贯彻《稽核办法》,全面开展稽核工作

各地要按照《稽核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认真做好稽核工作。2014年的稽核工作要借鉴前两年专项稽核的成功经验,抓好对参保企业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稽核,重点稽核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按计划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等,各地实地稽核的人数不少于参保人数的60%。要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情况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行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运用各种形式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的60%。在走访慰问的基础上切实摸清底数,下大力追回虚报、冒领的养老金。特别要加强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的管理,结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建立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养老金异地领取协查制度,认真研究防止冒领养老金的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和开展医疗、失业及其它险种的稽核工作。

在稽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边稽核边整改的精神,严格稽核标准和稽核程序。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予以纠正,依法收回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的社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稽核办法》落到实处

各地要把贯彻实施《稽核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加强指导,定期分析本地区开展稽核工作的形势,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稽核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汇报情况,并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稽核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注重发现、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稽核氛围。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稽核工作的特点及规律,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稽核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把开展稽核工作同规范业务管理、夯实基础、锻炼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稽核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从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各地要按季度上报开展稽

核工作情况。年底我部将按队伍建设、业务水平、工作实效等三个方面对各地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

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第四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市失业人员和就业难群体主要集中在*市区,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据统计,1998下半内以来,市区共产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693人,这些人员绝大多数是年龄偏大的就业难人员;2014年,市区共产生城镇失业人员25168人,占全市当年失业人员总数的60%,其中结转2014年7652人,当年新产生17516人。在当年新产生的失业人员中,由就业转失业的14137人,占当年新产生失业人员总数的82%,这些人员绝大多数是就业难人员。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近年来,我们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市区下岗失业就业难人员办实事,采取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将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融于日常的就业服务工作之中,努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到2014年底,*市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693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全部分流出中心得到安置。2014年全年,我们通过促进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方式,使市区17932名失业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当年就业率达71.2%,其中就业难人员再就业达10759人,收到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管理与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有机结合,搞活劳动力市场,促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针对相当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就业欲望不强、影响实现再就业的情况,我们在1998年就作出相应的管理对策,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后,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将求职资料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资料库,并在《失业证》上记录求职登记情况作为申领失业保险金依据。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必须持《失业证》和《失业职工救济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两次,求职情况记录在《失业职工救济证》求职登记栏内,以备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检查。为使这项管理制度易为失业人员所接受,变被动求职行为为主动求职行为,近年来,我们将这项管理制度与再就业援助免费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规定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不管次数多少、时间多长,所有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现场招聘集市择业、职业指导服务全免费。实施这项管理与免费服务措施以来,到市中心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失业人员逐年增多,每年接受免费委托职业介绍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过万人,接受现场招聘集市择业服务的失业人员超10万人次。市职介中心每天接待失业登记和委托求职服务的失业人员过百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举办的现场招聘集市失业人员现场求职近千人,劳动力市场供求活跃,人气较旺,真正有市有常据统计,近两年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援助服务23652人,提供免费现场招聘集市择业援助服务23万人次,援助免费金额达290万元。

二、将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鼓励和吸引就业难人员参加转业训练,提高其再就业竞争能力

为使失业人员提高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我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除应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外,还应到就业训练机构参加转业训练,以培训记录作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为配合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筹集市级再就业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设立了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规定失业职工凭《失业职工救济证》,就业难人员凭《失业证》可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一个失业期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援助优惠。目前,我们开设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专业有20多个,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按照市场就业的需求自愿选择培训项目和专业,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就业训练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近两年来,我们共投入转业训练培训经费150万元,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3600人,其中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有1440人,就业率达40%。

三、将失业人员学习教育管理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

为帮助失业人员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前几年,我们每月定期举办一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学习班,每期学习班人员为200-300人,时间3天,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都要参加学习。学习班主要传授国家、盛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失业保险有关规定,运用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教育失业人员,使其遵守国家失业保险管理规定,为使这项管理与失业人员再就业结合起来,从2014年开始,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紧密配合,将每月一次的失业保险学习教育班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习班上增加职业指导服务内容,由职业指导人员对失业职工进行就业形势、就业观念、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情况、求职技巧、创业等方面知识的指导,现场解答失业职工在再就业方面的有关问题,年度工作总结《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通过这种管理服务方式,使大多数失业职工尤其是年龄偏大、就业观念较陈旧的就业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针对部分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职工隐性就业难于管理的问题,我们根据再就业形势发展的需要,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将原来每月一次的失业保险学习教育班改为失业职工职业指导服务教育班,时间从原来的3天增加到10天,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必须参加学习,接受职业指导服务。这种形式的职业指导班,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讲解,又有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既有本市就业形势、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指导,又有全国再就业形势、再就业典型影视资料宣传;既有求职技巧指导,又有开业、创业知识讲授;既请劳动保障系统专业人员讲课,又请工商、税务等部门专家对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开业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知识进行指导;这种班自开办以来,既收到群体再就业指导效应,又促使200多名领取失业保险金隐性就业人员浮出水面,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全市实现再就业并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2800人,大大减少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和降低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四、将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兼顾群体普遍情况和个体特殊情况,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失业人员的群体职业指导服务。针对近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群体逐年增多的情况,从2014年开始,就业服务部门重点对市区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开展“一对一”个别职业指导,实行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就业难人员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相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抽出部分骨干,采取一个职业指导人员与一个下岗职工面对面交谈指导的方法,每天利用下午时间,逐个约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联系再就业等服务,接受这种服务的下岗职工有600多人,占仍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人数的90%以上。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又将“一对一”职业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就业难人员身上,定期逐个约见就业难人员,将就业难人员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和再就业跟踪服务。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就业难人员专门为他们收集和推荐要求较低的工作岗位。如一位姓霍的失业职工,因年龄较大,身体不大好,加上不注意个人形象,多次求职见工均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职业指导人员针对他的实际情况指导其注意求职面试态度和方法,搞好个人形象,并根据他曾在陶瓷制造行业工作过的经历,推荐他到市东鹏陶瓷集团应聘,成功实现再就业。又如市丝绸印染公司有3名年龄超过45岁,只有初中文化且无专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属双职工下岗失业。职业指导人员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专门为他们收集合适的空岗信息,当得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值班人员时,及时推荐他们去应聘,并说服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他们,解决了他们再就业和生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推荐和帮助市区800多名就业难人员从事值班、卫生清洁和家政服务工作,成功实现再就业。

五、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长期以来,*市区主要由市一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失业人员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开展社区服务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在*市区开展社区就业服务试点工作,两年内先后拨出再就业资金20多万元,支持城区各街道成立了4个再就业服务站和1个家政服务中心,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社区就业服务。据统计,近两年来,市区各街道社区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办社区服务经济实体188家,从业人数达1100人,其中安置就业难人员661人;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推荐介绍年龄较大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实现再就业880人。最近,为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发挥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在管理下岗失业人员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批准,准备在市区各街道成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各机构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费用给予补贴,真正建立起市、区、街道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矗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们在抓好就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与先进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利用国家、盛市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市有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服务型企业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争取政府财政再就业资金更大的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重点做好“4050”就业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落实15个工作日解决就业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援助承诺制度;三是抓好劳动力市嘲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投入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门服务场所的投入,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择业环境,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更加有效地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第五篇:201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201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市目标办:

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全市“四个四”战略为主线,坚决落实民生为本的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

的就业政策保民生,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提高待遇扩内需,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增活力,审慎处理劳动关系促稳定,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强服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通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

我们作为“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相结合,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强化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狠抓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城乡就业,有效解决了“五类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推进了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中,以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0.97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2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67.14%、74.62%和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9户;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未超过4%的控制目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36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0.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8.17%和9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数达到4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0.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实现43.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7.15%、244.44%和105.03%。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和政策,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抓扩面、强征缴、保发放,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们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农村、覆盖人群从职工拓展到个体和农民工,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13120人、2600人、9513人、3059人和12276人,分别完成市政府目标的114.09%、130%、95.13%、61.9%和423.31%。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去年,在克服金融危机实施“五缓四降”政策的特殊背景下,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征收总量达到22.2亿元。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政策,加大基金征缴、清欠力度,加强稽核,保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增收。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征缴额分别达到9.76亿元、1.96亿元、4357.4万元、2644万元和79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1.33%、60.31%、108.94%、66.1%和88.99%。

三是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贯彻《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基金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了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环节的行政监督,依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现场监督和非现场(请你关注)监督,建立实施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今年上半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疑难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1次就业专项资金检查。

四是解决失 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有效。我市从2014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保险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随着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逐步纳入养老保险,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安置失地农民2.47万人,已有1.03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为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

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将2014年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让更多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了分次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发基本养老金等措施,缓解他们的缴费压力。此项工作体现了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深切关怀,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是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群众负担。在去年大幅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经过大量精心的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泸市府函[2014]21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将医疗保险封顶线调至10万元。二是市政府印发了《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泸市府发[2014] 11号),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基本医疗保险封顶至封顶线3至5倍,按补充医疗保险责任报销70至90%。三是我局出台政策《关于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泸市劳社发[2014]1号),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首先自付比例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发慢性病刷卡结算医疗费软件,解决职工慢性病费用报帐难问题。

(三)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我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劳动工资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国有企业、建设等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把参保缴费作为规范用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巩固去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全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到目前,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企业1359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89户,有22.8万在岗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参保缴费等情况,严肃查处了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4次,监察用人单位711户,完成目标1200户的59.25%;为71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860.41万元。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办案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维稳应急预案,认真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9件,已结案630件,结案率91.44%;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163件人次(其中信访142件,来访2014人次)。

四是落实减负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8号),对泸市府函[2014]23号文件规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4年底。通过完善“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认定困难企业16户,涉及职工2527人,审批市本级2014年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2014年延长政策待遇17户,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4228人。加上区县审批的2014年延长政策待遇的困难企业,全市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的社保和岗位补贴已超过1000万元。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我们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基础性工作,重点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劳动保障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金保工程”建设等,效果十分明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并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通过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实施 “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上街设点、进入社区、邀请专家讲座、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并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始终把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作为劳动保障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动员、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相关宣传制度,发文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宣传工作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新的突破,做到了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行动上务实。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覆盖率达94.4%,完成目标的111.06%。

四是“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我们切实加强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规范的数据中心机房,实现了市、县区数据集中到数据中心,为实现“金保工程”最终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厅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结合劳动保障学会工作,重点开展了基础性、政策性、前瞻性的调研,积极报送信息,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制定政策依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我们从内部管理入手,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精神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制意识、政策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营造了风正人和事业兴的局面。二是抓管理。我局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为依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对系统、单位和职工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作风。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查找各职位廉政风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是抓督办。多年来,我们对省、市交办的督办件都认真负责地办理,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抓机改。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毫不放松地抓好业务工作,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机构改革期间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六)共同目标和重点督办事项圆满完成。

我局对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办理工作、信息工作、公文处理、会议作风、值班、信访、政府12345呼叫中心交办工作,地方志、爱卫、双拥、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通过夯实基础,扎实工作,上年半我局上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我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明显。劳动力素质、技能整体偏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的现象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性不高,城镇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更加困难。创业环境不足,城乡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不健全,相配套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创业的后续服务没跟上,全社会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和关心程度还不够。

二是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艰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保发放资金存在缺口,需要中央转移支付的大力支持。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群体的就业问题,最大限度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切实稳定就业局势。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认真研究、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切实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遣留问题,让社保政策惠及更多群体。扎实抓好泸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法一条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念明显增强、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为民服务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彰显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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