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概述】

2020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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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政法科,具体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考核。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行政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二是统筹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实行目标化、路径化管理,有力的推进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并通过督办考核,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坚持组织开展稳定性、廉洁性风险评估论证,切实将行政决策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同时,组织对决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内容合法。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信息公开。所有重大卫生健康决策事项,坚持由党组会、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真正做到民主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检验决策的合法性、正确性、科学性,并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决策;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五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委机关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指导作用,妥善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以案释法、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等普法方式,认真学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推进和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履职的考核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按照省、市普法办的要求,市卫健委及市直17家医疗卫生单位2800余人开展了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二是扎实实施“七五”普法。按照国家、省、市及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及各种纪念日、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卫生法律法规。三是积极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栏、在单位公共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橱窗、利用电子显示屏普及法律知识等方式,大力营造法治创建的浓厚文化氛围。

(四)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一是深入开展行业综合治理。围绕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非法行医、医疗美容、“五小”场所、预防接种管理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打击了非法行医等各项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的规范了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二是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组织开展监督稽查,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管力度,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会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合法有效。近年来,市卫健委依法查处的各类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在加强监督执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打击非法行医、文明控烟进校园等专项治理活动的契机,面向监管对象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于改进。

三、2021年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

(三)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