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XX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未成年相关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的后备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从优化未成年人在成长环境、学习生活、身体健康等方面,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全面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大型游乐设施和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未按规定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行为的监管执法,切实营造良好的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履职尽责,铸牢保护防线。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一是“校内+校外”,全面加强校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全区所有学校食堂进行“明厨亮灶”,设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每学期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压实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大零售药店、诊疗机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药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二是“重点带全面”,净化市场环境。围绕校园周边、网吧、餐饮、便利店、超市等重点区域,以具有抽奖性质和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学生文具、儿童玩具、校服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问题整治,依法严处经营"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危险玩具、抽奖性质玩具、各类“盲盒”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行为。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查重处生产经营伪劣婴幼儿奶粉、儿童化妆品、儿童电话手表、定配眼镜、校服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XXX年以来,共抽检涉及婴幼儿、青少年群体的商品XX批次,查处质量不合格案件XX件。三是狠抓价格执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XXX号)文件精神,重点加强对全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执法检查,督导有关单位落实票价优惠政策规定。四是线上线下联动,全面净化广告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依法加大对网络平台、电商、直播针对未成年的违法宣传打击力度。重点加强招生、校外培训等领域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侵害学生权益行为,查处学校招生广告违法案件1件。

(三)抓好普法宣传,厚实社会基础。严格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走进社区、商贸中心、乡镇集市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着力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持续深入开展校园普法宣传,联合区教委、公安局、文旅委等部门走进XX小学、XX学院、XX中学等开展食品安全、“非法集资”、“校园贷”、“套路贷”、“高利贷”等宣传互动100余场次,着力提升青少年,以及在校大学生群体防骗、防炸、反炸意识。走进各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文化娱乐场所加强价格政策宣传,着力提升商家主动维护青少年群体合法利益的意识。

(四)注重部门协作,增强保护合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烟酒经营场所、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督促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规定,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深入开保护“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发布违法广告、无证经营烟草等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管力量不足,我局职能职责多,监管领域广,人事不匹配的问题日益凸显,导致针对未成年经营商家的监管频次、力度上还不够强。二是监管水平不够高,高仿商品难以通过传统监管手段发现问题,但监督抽检经费不充足,质量监督抽检覆盖不全面,打击违法行为不够精准。三是部分领域监管缺乏法规政策支撑,如“盲盒”没有相应的检查标准。四是未有效形成联动机制,部门间的配合有待加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履行职责,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加大对对涉及未成年商品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