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高新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高新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20年根据市社保中心的各项工作安排,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各项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1、扎实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转移、退保和待遇登记、注销、发放工作。截止目前高新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4616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35989人);办理转移人员206人,退保272人,注销登记1007人,待遇登记2052人;基金1-11月累计支出1.26亿元,截止11月底基金累计结余7.9亿元,做到各类人群应保尽保、确保各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认真做好精准扶贫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积极落实社保兜底政策,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范围,由财政全额代缴300元的的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率100%。全年1530人,代缴45.9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精准扶贫人员553人,代缴16.59万元;重残人员785人,代缴23.55万元;低保人员192人,代缴5.76万元。同时为满60周岁困难群体全部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工作。按照济政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截止到目前共落实社会保障资金7.4亿元,被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率97%。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开展被征地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个人账户工作。

4、加强基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防欺诈冒领工作。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范操作,坚持执行“零死亡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防控,为防止欺诈冒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待遇领取人员采取静默认证的方式,每月利用黑名单数据信息和核心三版系统比对,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5、深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同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将7693人需要核实的数据,及时准确的核实完毕。

高新区克服了业务多,人员少的困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居民养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繁杂,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宣传力度和政策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还需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对参保人员的政策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