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工作中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概述】

2020年金融工作中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本站的会员“奇人易士”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金融工作中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金融工作局的指导支持下,区金融工作中心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使命,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融资对接工作

2019年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债25亿元,实现了我市13个区县国有公司发债第一单;今年西安市常宁开发有限公司发债15亿元,实现了我省国有公司债券发期限(5年)最长首单;公司和国开行合作的老旧小区改造贷款是全国行政区政府主导的第一单。2020年我区融资任务40亿元,已完成32.2亿元,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全区疫情防控、五化道路、老旧小区改造、公园城市建设、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二)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积极落实中省市各项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各金融机构累计开通45条绿色通道,办理3220笔保障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8.6亿元。辖区银行发放“央行·复工助力贷”291笔4715万元。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解决资金难题,联合人行长安支行指导各经办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做到平均每笔业务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实行组长银行制,组织辖区建行、长安银行、长安联社牵头,辖内各银行、企业召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线上对接会1次、线下对接会7次,累计500余户中小微企业参加活动,增强银企互动交流。推进“龙门行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共开展入企“登门行”活动18次,提供融资指导和培育,推动企业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指导2家企业填报了陕西省后备上市企业库,享受后备库统一政策指导。2020年9月长安区贷款余额556.7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1%。

(三)做好金融扶贫相关工作

开展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针对获贷率低的问题,组织各街道及经办银行全面排查,对106户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排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16个街道及225个行政村明显位置张贴了300余份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海报。针对贷款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对18户自主经营发展产业的小额贷款户进行逐户排查,尚未发现不规范使用贷款问题。积极开展了扶贫小额信贷“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各经办银行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联合人行长安支行、长安信合成立了3个金融扶贫督导组,对各街道开展集中随机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为积极落实我区乡村振兴目标,大力组织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超额完成全年评价任务,完成率88.3%,建档评级以来向农户授信1.3亿元。

(四)积极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在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方面,优化工作机制,成立了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落实责任制。针对辖内风险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稳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区金融环境实际,制定印发了《长安区2020年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点》。持续加强宣传发动,承办“西安市 2020 年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现场宣传日”活动,已开展宣传活动6场。为全面落实扫黑除恶“六清”行动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密切关注辖区金融领域风险点,针对长安联社风险评级较高、中国银行“原油宝”等问题,制定了专项工作预案,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在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方面,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规范整顿活动,同步开展年审。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行业准入。积极利用陕西省金融风险监测系统(试行版),监测辖区金融机构运行状况;充分对接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辖区地方类金融机构及“网贷平台”市场准入,全面摸排辖区融资租赁行业情况,开展辖区“交易所”“交易中心”规范清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部门协作不够紧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感到存在脱节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金融领域一些个别对象和区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融资工作。推进长安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公司债券15亿元发行认购融资。推进我区全域治水、皂河二期复兴工程等项目融资。积极推进企业上市“龙门行动”计划,联系西安资本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为辖区企业开展上市融资培训及知识讲座,积极培育辖区拟上市企业,推进辖区企业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二)积极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按照脱贫不脱策的要求,结合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小贷资金惠农助农扶农作用。确保能贷尽贷。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对18户存量贷款户资金使用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确保不出现逾期情况。

(三)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长安经济发展评价奖励暂行办法,实现良性互动发展。二是搭建互动平台。全年开展5次以上全区性融资对接活动,加强对符合发展规划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支持。三是建立走访机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协调银行落实贷款政策,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四是优化信贷流程。每季度召开相关金融机构对接会,合理压缩审贷时间、控制贷款利率合理区间,提升获得信贷便利性。五是创新金融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模式。支持银行、保险、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四)努力营造金融领域新环境。一是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有力推进长安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坚持长期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重点针对高校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城乡结合部居民、村民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行业排查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日常监管,严格实行市场准入。二是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结合区情,探索和实施与辖区内高校的精准宣传,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院校、重点对象进行重点关注,不定期检查走访。强化线索报送机制,充分打开非法集资线索报送、收集渠道。充分利用地方类金融监管平台,动态监测和分析地方类金融运行状况,持续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风险的监测预警。三是做好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服务工作。继续按照省市要求,主动落实“7+4”机构监管职能,确保辖区地方类金融机构不发生超范围经营问题。支持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充分利用市金融局支持相关区县、开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环境,争取设立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