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与企业、群众的有序互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按照《XX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4号)相关要求,我局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切实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建立组织。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主抓、各相关科室(局、中心)各司其责的工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明确分工。明确由市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科技信息化科负责政务公开的技术保障,各相关科室(局、中心)按照职能要求落实行使职权情况,服务企业、群众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三是完善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公开统计、政务公开考评等20项制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落实执行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举办了2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问题。

二、丰富栏目形式,不断提升信息质量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牢牢抓住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5个方面,全面展示了市场监管的工作成果和行政作为。一是丰富信息内容。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公共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899条。二是完善网站平台。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重要平台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党建工作”、“文明创建”、“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消费投诉公示”、“缺陷产品召回”、“放心消费在XX”、“食品安全工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涉企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网络安全作”、“网络安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XX市市场监管系统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等专栏,共发布相关信息1136条。三是发挥媒体作用。市局领导先后三次带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就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消费维权、特种设备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积极成效,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局门户网站成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便捷了解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窗口。四是积极回应群众。截止目前,网上受理群众咨询投诉35件,办结率为100%。

三、突出重点领域,不断推动履职尽责

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发挥工作积极主动性,认真落实完成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所涉及的重点任务。一是做好市场监管相关政策解读。通过文字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图片图表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发布了政策解读类信息13条。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价格与收费等民生方面的热点问题,发布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41条、价格与收费信息13条、市场监管规则信息66条。三是做好行政权利相关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食品药品、执法稽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信息15条,并及时更新了XX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四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依托信用中国(安徽XX)网及时公布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及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五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充分体现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经济发展、民生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六是做好决策预公开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了提高决策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财政资金信息35条、决策预公开信息4条。七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相关信息公开。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我局暂无政务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在政务公开深度上下功夫,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围绕创新解读方式,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加大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创新解读形式等渠道参与解读回应的力度。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