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乡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乡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罗家桥乡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以中央 “三项重要工作”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维护社会稳定较好的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为实现乡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开展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载体和运行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锁,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在司法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半年中我所重点抓了五项工作。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土地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另外对我乡存在部分村民不赡养老人的现象,我所复印并发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了广大村民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大家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

(二)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运作调解程序。

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基层涉法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处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我所要求各村、场根据《村民组织法》和《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加强村、场调委会的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牢固树立矛盾纠纷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调处每一起纠纷,对调处不成的,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并积极引导走法律诉讼程序。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所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做到“全面排查到位,全面调处到位,全面防控到位”,确保矛盾纠纷不积累,不激化,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6起,预防纠纷42起,调解纠纷77件,调解成功7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事件2起。妥善调处了2.20石岭分场村民陈志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和5.20农业分场村民陶敬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四)加强矫正和帮教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矫正和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这两类人员的关爱和帮教,我所为刑满释放人员发放了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上半年,我乡社区矫正对象已达10人,安置帮教对象达15人。对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跟踪管理,定期进行面与面心与心的交流,是他们从精神上感到被尊重,对社会对生活充满信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薄弱,任务繁重。

今年起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展开,司法所承担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具体事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开展难。

(二)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呈现复杂化、多元化、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扎实做好行政司法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实施工作,加强指导、督查力度。

2、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3、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制度。

4、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5、积极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罗家桥乡司法所

二0一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