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概述】

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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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部署,克服人手少、设备不足、工作任务重等困难,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目前,我局尚未成立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主要依托我局综合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由于人员少,部分人员大都身兼数职,因此工作任务较重。近几年,我局先后派8名监察人员参加了由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取得了省级培训证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为全面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共编制专项应急预案7个。2012年提请县政府印发了《民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修订,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2013年以来印发了《民乐县突发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民乐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0月修订后印发实施,2018年编制并印发实施了《民乐县城区供水总寨地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认真完成县级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任务的同时,我局积极推进县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2020年度,共督促9家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的修订和编制备案工作。

3、公共安全社会网络体系建设情况。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方面,我局将环境安全检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排查工作,不断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责令企业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并结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等专项行动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案件,及时以书面形式移送安监等相关部门处理,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生过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2020年度,我局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7家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48次。其中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企业3家,排查出问题6个,排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为100%。我县辖区内无涉尾矿库企业。

(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

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中,将各项环境监测数据作为预警信息发布的依据,我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相关人员与市、县环境监测站正在逐步完善监测数据信息互通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之间的联动、会商机制。为有效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全面掌握事件动态,及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我局通过24小时应急值制度、“12369”环保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网络信息收集等方式不断拓宽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渠道,并与公安、气象、消防等部门签订联动机制协议,进一步增强了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能力,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预警提供了保障。同时,组织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预防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应急响应与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1、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情况。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县级建设标准,需配套固定指挥平台及移动指挥通信系统二级建设标准,但由于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起步晚,资金投入少,截至目前,尚未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和移动指挥通讯系统。虽然目前硬件设施建设工作存在困难,但我局紧紧围绕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部的建设,明确职责,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持续推进指挥系统软件建设。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也与企业内部其他应急预案相融合,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联系方式作为重要的章节做以描述,明确了各应急预案之间关系,加强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局将不断完善各类设备的配置,加大应急指挥平台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

2、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情况。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在2014年分别与民乐县气象局和民乐县公安局签订了联动协议,建立了联动机制合作关系,2016年与民乐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联动协议,旨在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应急处置协作能力。2020年10月,我局联合各联席会议单位,召开应急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确保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今后,我局将不断深化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尽快与安监、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已建立合作关系部门的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

(四)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情况

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局未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主要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人员承接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动队伍分别由环境监测站、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担任,各股室均能随时调动进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可调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为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工作,我局于2020年10月,我局依托甘肃锦世化工有责任限公司以企业现有应急处置队伍建立专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效增强我县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力量。

(五)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县级建设标准,应完成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及应急调查取证设备二级建设标准,我局依托甘肃锦世化工有责任限公司建设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一座,配备应急物资48类、共计4358件,彻底解决我县突发环境物资不足的问题。

(六)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020年12月10日14:30-18:00,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民乐工业园区管委会、甘肃锦世化工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共同开展“硫酸罐车发生事故,造成浓硫酸泄露”为情景的模拟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了在突发环境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检验了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应急快速性、救援有效性,也使职工环保意识和抢险能力得到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提高,达到了预期目的。

(七)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把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突发环境事件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迅速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排查隐患;二是抓源头、查隐患、促整改,与县水利、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前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八)应急值守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期,实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12369”环保热线、应急值班电话“0936-4425000”保持畅通,专门安排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开展值守工作,明确应急值守工作职责,实行突发环境事件的零报告制度,做好当日应急值班记录和次日交接手续,定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应急值班情况,本年度较好地完成了值守应急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九)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结合“6.5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6-7次,累计发放应急宣教材料0.3余万册,普及环境应急知识0.54余万人次。我局在县政府官网“民乐环保”专栏建立了应急管理板块对应急相关知识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2020年12月上旬,举办年度环境应急专题培训班,培训局内职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局内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环境应急管理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因我局尚未成立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主要依托我局综合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目前,环境应急工作因为人员、资金的限制,尚未配备环境应急物资、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按照时限要求,就是修订完善县域内部分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积极积极推进民乐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

2、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的规定,完成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企业在《办法》实施前已完成预案备案的,在预案签署发布后三年内,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预案修订工作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的预案,参照《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全面深入推动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加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力度

2021年,环境应急工作将加大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的宽度和广度,完成重点监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企业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的硬件和软件措施,并对企业风险防控情况登记造册,以便随时备查。

(三)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为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推动工业园区重点风险源企业防控环境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计划与重点监控企业联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工作

按照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期,实行应急值守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的零报告制度。较好地完成值守应急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培训

继续将环境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重点工作,加大培训频次,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专门从事应急管理的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培训。拓宽应急管理知识的普及面,邀请知名环境应急管理专家作辅导报告和现场模拟演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步提高全县环境保护人员及企业应急工作负责人的环境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处置环境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