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毒危害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加强用人单位监管,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我所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美容暨医疗乱象、传染病防治、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尘毒危害治理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卫监局发〔2020〕1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尘毒危害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尘毒危害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县现阶段涉及粉尘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0家,主要包括采矿、建材、中药饮片加工等行业。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落实用人单位责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及执法办案工作,防范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高发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单位,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对作业环境防护设施改造以及对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落实,努力提高尘毒危害防控水平。

三、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涉及粉尘危害企业7家,查处违规企业5家,办理一般程序1件、简易程序5件,罚款金额5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同时未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是部分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无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职业病防治经费不到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将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在合同中告知,对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从业人员未能组织上岗前健康检查和培训;对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工不能定期组织职业性健康检查。

三是一些企业职工缺乏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所要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增添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继续抓工作重点。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三)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提高我所职业病防治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健康服务能力适应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县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