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维稳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综治工作

市场监管局维稳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综治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全局维稳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全局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一)加强县局综治维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和国家、省、市“两会”期间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两会”顺利召开,元旦、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的原则,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维稳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省、市“两会”及元旦、春节期间我局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二是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担当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核心要害和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全面清除清缴“法轮功”反宣品,确保社会面“干净”。三是强化源头预防,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做好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理和情报信息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县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全面出击,通过市场整治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扫黑除恶整治乱象工作成效初显。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安排部署。2月27日,我局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同时安排部署我局行业乱点乱象排查整治。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立足我局职能,全面排查疫情期间商贸集市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假冒伪劣等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复工复产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

二是立足本职开展行业乱象排查。

1.商超、农贸市场及活禽和野生动物市场排查

对农(集)贸市场、商超进行排查,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做到疫情防控“五个必须到位”,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联合行动,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排查我县农贸市场25个,市场内均无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现象;排查餐饮环节涉及活禽加工经营单位57户,活禽交易经营者2户,已全部停止营业。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农(集)贸市场267个次,商超533个次,经营户1107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81个次,出动执法人员2311人次。目前未发现销售、屠宰活禽和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

2.药品药械行业假冒伪劣排查

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严查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目前无药品、药械流向及质量安全问题。

3.虚假广告及价格市场排查

严查防疫物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假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加大对防护产品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直播等渠道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召开价格稳控专题会议,提醒告诚经营者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销售,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等宣传方式,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4.食品安全排查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大检查。对全县41家企业分别以不同方式下发了《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对2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见面约谈,对已恢复生产的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

排查复工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省局“20条”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分散供餐,每日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杜绝野生动物禁止饲养宰杀活禽,定期清洗消毒场所设施,每日消毒外卖保温箱,实行“无接触配送”。

5.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开展我县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截至目前,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件,罚没款5000元。

6.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全国全国扫黑办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为期一年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县局强化网络乱象治理,压实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以及对投诉的处置责任,对县内3家食品网络平台进行了约谈,并分别签订了责任状。

截至目前,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3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22台次,累计检查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重点场所23675个次,检查相关经营者24377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4个次,累计受理投诉举报129件,其中口罩价格投诉56件。排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三是整理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按照省市县扫黑办通知要求,将2018年以来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分年份分类别整理,形成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履行责任、组织落实、线索核查、长效长治五类档案,以供考评备查。

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

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积极克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抓深化、抓机制、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助力义县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1.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对2019年我局确定的第一批高频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营商局要求,梳理出我局2020年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共4项。并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省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并录入“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一件事工作高效运行。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对《辽宁省首批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局权限反馈意见,对2017年以来省政府下放权限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3.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县营商局要求,经三次梳理,2020年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88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2项、行政确认类2项、行政裁决类2项、行政奖励类9项、行政强制类23项、行政检查类27项、行政处罚类773项、公共服务类8项、其他行政权利类15项。截至目前,881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完成了辽宁省政务服务网信息录入工作,“6+1”项全部开通的网上办理,做到了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三、统计工作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统计调查制度》两个制度性文件,标志着机构改革以来通过原统计制度和原统计渠道开展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的过渡期已经结束。国家总局对统计系统进行了更新调整,新系统采用逐级汇总、层层上报的方式,分为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年报。统计数据包括市场主体10表、执法稽查11表、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5表、网络监管2表、广告2表、法制4表、食品生产1表、食品经营2表、特殊食品1表、质量监督1表、特种设备3表、消费维权5表、信用监管2表等。县局综合协调办公室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局新系统线上培训。同时协调相关科室保质保量完成第一季度报、四五月报。截至6月23日,已圆满完成半年报统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